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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1年7月17日成立济南市第六区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筹备委员会,有委员21人,正副主任各1人。下设秘书处负责具体筹备工作。通过推荐与民主协商的方法产生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138名。其中区人民政府及机关代表6名,党派代表5名(中共、民革、民盟、民建、青年团各1名),省市驻区机关代表3名,团体代表38名(工人代表23名,妇女代表8名,青年代表5名,街道合作社代表2名),驻区军警代表6名,街道居民代表2名,工商界代表14名,医务界代表3名,文艺界代表1名,特邀代表5名。

1951年8月15~17日召开第六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到会代表138名。会议听取通过区政府工作报告和公安工作报告,总结了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生产救灾、拥军优属、民事调解等工作中取得的成就及存在的问题。选举产生济南市第六区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有委员27人,鲁岐山为主席,李润心(女)、王子祯、秦金山为副主席。

1951年11月17~18日召开第六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区协商委员会、区人民政府三个月来的工作报告及上次会议议案执行情况的报告,肯定了全区人民在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发展生产、民主建设及文教卫生等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就,通过了给中国人民志愿军的致敬电。会议通过决议,号召全区人民以实际行动响应毛泽东主席在全国政协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生产、厉行节约,支援抗美援朝”的伟大号召。

1952年7月24~25日召开第六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区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总结了半年来“三反”、“五反”运动所取得的成就,提出了今后的工作任务。大会要求在巩固“三反”、“五反”运动成果的基础上,大力开展爱国增产节约运动,继续深入普遍地开展爱国卫生防疫运动,积极有计划地开展民主建政工作,认真落实优抚政策,支援抗美援朝。

1953年2月2~4日召开第六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四次会议。会议听取第六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会务工作报告和区政府工作报告,总结了全区在抗美援朝、增产节约、爱国卫生、人民民主等运动及劳动就业等工作中取得的伟大成就,号召全区人民继续深入开展抗美援朝、增产节约、贯彻《婚姻法》、人民民主、爱国卫生等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