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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玉昌伏法记

一九七〇年九月二十八日,处决杀害王汉农等烈士的主犯季玉昌的消息,传遍临沭城乡,夏庄街头人山人海,个个扬眉吐气,争相观看处决盛况。宣判大会刚结束,一辆卡车拉着反革命杀人犯季玉昌开赴刑场,枪声响处,季玉昌倒在血泊中,结束了他罪恶累累的一生。围观群众无不拍手称快,热烈欢呼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为王汉农等烈士报了仇,为人民伸张了正义。

季玉昌生于一九一八年,青云乡曹岭村人。十四岁上学,二十二岁参加国民党柳庄乡常备队。一九四〇年混入八路军山东二旅任扩军连连长。一九四一年二月率二十余人带枪叛变投敌,在汉奸许兰笙部任营长,一九四一年十月任日伪临沂县政府军事科中尉副官,一九四二年任伪临沂县里仁乡司务长。

季玉昌叛变投敌后成为铁杆汉奸,反动气焰十分嚣张,先后多次袭击我区公所、乡公所等抗日政权及区中队、乡分队、独立营等抗日部队。亲自指使人枪杀、活埋我干部战士九人,劫去我长短枪二百余支,使我地方抗日民主政权和抗日武装蒙受严重损失。一九四一年七月,勾结内奸张云乾(已镇压)、朱崇运等,袭击驻雷官庄的我独立营,当场打死营长王汉农等四人,对人民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一九四五年,季玉昌携全家逃往江苏、安徽等地,一九五一年化名季宽潜藏辽宁、黑龙江等地。一九六四年秋,韩村区公安特派员陈西福到临沂县汤河区参加社教,了解到季玉昌曾给其舅(鱼屋村)及岳父家(黑墩村)写过信。经多方侦察,终于一九六八年从黑龙江省尚志县亚布利公社新华大队将季拘捕归案。经中国人民解放军临沭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审理,判处死刑。审理季玉昌一案中,共查实叛徒七十三人(季玉昌连十九人,独立营二十五人),其中已处理的十八人,敌内部互杀三人,战场击毙一人,自杀二人,下落不明十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