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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剧团组建及发展

解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人民群众社会主义生产积极性不断高涨,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同时,他们对文化生活的需求也逐渐迫切,就在这种经济稳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渴望丰富的精神生活的形势下,县委、县政府从1956年上半年就开始酝酿成立平原剧团,并曾几次派人到外地联系,但均未成功。1956年10月,县政府派王克轩、李云生再次去北京市文化局联系剧团。开始本想联系一个评剧团,因为地方戏在农村观众中较为盛行,于是,由北京市文化局介绍,找到了北京大兴评剧团,但由于该团团员大部分是北京人,不愿离京赴乡,所以未成,又在北京市文化局的帮助下,找到北京市群力京剧团。

该剧团是私人剧团,由名丑张春山任团长,所以又叫张春山剧团。王克轩、李云生说明情况后,便顺利地达成了剧团受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保证全团的几厘份(即:经济收入——作者注)的协议,于1956年10月,群力京剧团一行50余人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来到平原县,剧团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热烈欢迎和热情支持,人民群众更是拍手叫好,开始几个月,剧团流动于农村演出,在当时北京市剧团竞争异常激烈,而农村群众渴望绚丽多彩的文娱生活的情况下,剧团收入相当可观,更由于县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演员情绪也随之稳定,决心留下来,扎下根,于是,经过整编,1957年元月1日,县府宣布平原京剧团正式成立(定为集体所有制),张春山为团长,姚明同为副团长,县文化科副科长李连生任指导员,随团协助工作,就这样,这棵丰富人民文化生活,为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曾起到过促进作用的文艺禾苗,在肥沃的平原土地上诞生了,并在平原县人民的哺育下,茁壮地成长起来。

1958年12月,平(原)、德(县)(现陵县)合并,平原京剧团为一团,团长张春山;原德县京剧团为二团,团长张立华;两团计170余人,1960年一、二团合并、精简为81人,1961年7月,平(原)、陵(县)分县,剧团编制未动。1986年7月,结合剧团演员变动,演出困难等情况,加之电影、电视、录像业的冲击,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剧团撤销,人员分别安置就业。

京剧团设党支部、团部、团支部、支部、工会。党、团支部、工会负责全团的政治领导和福利工作,自1961年以来,先后由康元健、张洪泉、牛权卜、王吉胜、王金荣、郑东绵任党支部书记。团部设正、副团长3—4人,负责全团的行政业务工作(附:平原京剧团团长、副团长沿革表),下设业务室、演员队、乐队、舞美队、后勤组,分别负责学习、练功、排戏、安排演出以及财务后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