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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晤陈毅同志

济南执行小组在山东各界人士的密切关注下开始了工作。三方代表于二月二日飞抵临沂山东解放军总部,会晤了陈毅同志和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席黎玉同志。到达的当日下午,陈毅同志就和执行小组进行了四个小时的会谈。会上,陈毅同志代表我军总部向执行小组提了六点意见,大体内容是:

1.新四军、山东军区希望能在济南、徐州成立办事机关。

2.希望国民党政府撤消徐州、济南的绥靖公署,国民党在陇海铁路沿线的军队要疏散。

3.山东省的日军要由共军负责解除武装。

4.对共军包围的伪军(如德州、枣庄、潍县、即墨等地)应由共军缴械受降。

5.迅速恢复交通,中共辖区的铁路需取得管理权和警卫权。

6.承认矿山私人资本,由双方自由买卖。

陈毅同志的六点意见是根据当时敌我双方斗争的新形势提

出来的,是符合停战协定的。那时,国共双方争执的要点是:我方坚持《波斯坦协定》中的受降办法,即凡被我军包围的日伪军均应由我受降,伪军应由我加以解散。这一问题是蒋介石在会上承认的。而国民党方面却坚持首先恢复交通,其目的是把抗战时期一直龟缩在大西南的国民党军队迅速调往解放区来打内战,与我争夺胜利果实。因此,陈毅同志发表的这六条意见亦是对当时执行小组中我方代表的重要指示。

当天晚上在总部驻地为济南执行小组举行了欢迎晚会。会上的气氛十分热烈,我方黎玉、马保三同志,国民党方面涂叙伍上校,美方雷克上校都即席发表了讲话。现在回忆起来,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马保三同志的讲话。马老说:“和平,要先平,方能和,反之,不平则鸣,不平,和也就无保障。”接着他又说:“八年抗战中间,国民党政府和军队逃到大后方去;敌人投降后,又回来组建政府,就连过去的汉奸也都封了大官,这不是还政于民,而是夺政于民。”马老的话博得与会者的热烈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