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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李人凤同志遗作的补充

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出版的《文史资料选辑》第六辑《太河惨案的前前后后》一文,其中关于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三支队第十团的前身——三大队的叙述,其中有些问题,与事实不符。必须具体地说明事实,还历史以本来面目。因为开始发动这个队伍的四个人,李希晨同志于一九四〇年反“扫荡”中牺牲;崔栋生同志于一九四一年泰山区肃托案件中被错杀(已恢复党籍,追认烈士);李人凤同志遭受林彪、“四人帮”迫害,一九七三年含冤去世;活着的只有我一个人了,一种责任感,使我非如实写出当时部队建立的情况不可。这不仅是为了对一篇文章的更正,更重要的是三支队第十团的创建,是我党在抗日时期,领导临淄地区人民进行斗争的一大胜利。它还关系到当时参加这个部队、今天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很多干部的革命历史问题。当我正在动笔时,一位老同志从淄博市临淄区找到了李人凤同志生前写的《山东八路军三支队第十团的历史概述》这个材料,比我所想的更周到、更深刻。看遗作,忆往事,念亡友,感慨万端。我深感这样一份可贵的革命史料,竟被搁置了二十个年头,未能早日问世,未免是一件十分遗憾的事!但同时又觉得这份材料,竟能在“十年浩劫”中通过人民之手保存下来,不能不使我感到无限欣慰。李人凤同志的材料已很全面,但有些地方不免偏于简略,我谨作以下补充:

一、党的领导

李希晨原是我和李人凤在益都师范的同班同学,又是好友,他是共产党员,我们受他不少影响。一九三二年党组织遭破坏,他被捕入狱。直到“七七”事变以后,韩复榘从济南逃跑,他才和胡维鲁、还有另一个同志,从济南看守所出来。三人一起到益都,由胡维鲁同志负责,派他到临淄去找李人凤和我,发动武装抗日。比李希晨略晚几天来的,还有中共党员李清桂(临淄中埠村人)。他们的到来,李人凤和我感到从此有了党的领导,那时的高兴心情是难以用语言形容的。

部队一成立,斗争就很尖锐,蓝衣社分子宣传“宁亡于日,不亡于共”,进行破坏捣乱。我们针锋相对地宣传党的抗日救亡方针,使他们的阴谋未能得逞。李人凤同志带队在矮槐树与日寇作战,对内来说,也是以实际行动反击蓝衣社分子的反动宣传,教育干部战士。此后不久,李希晨同志个别发展了部分党员,我就是那时由李希晨、李清桂介绍入党的。

部队回到临淄北部,李希晨、崔栋生和我一起,于一九三八年旧历正月初六日,到寿光去找鲁东工委。工委派杨涤生听我们的汇报,当时广饶县委的阎春城也在。工委交代广饶县委要大力支持三大队,派党员参加,同时动员党所联系的进步青年参加。之后不久,岳拙元、任升甫、阎子愚、吕乙亭、刘博泉、魏中三等同志来到三大队,其他还有一些同志,记不住名字了。工委还决定,派杨涤生同志来三大队工作,杨于三月份来到。四月初,打掉蓝衣社司令部,驱逐蓝衣社分子,随即建立政治部。杨涤生任主任,李希晨任副主任,岳拙元任组织科长。首先把过去个别发展的党员填表登记,我就是那时才在党内第一次填表的。但不是入党志愿书,而是登记表。

王文、高锦钝是从延安派来山东,到胶东“五军”去的主要领导人。他们路经三大队时,留住约一个月。在他们之前,还有钟恢,是从山东分局来的。他们对部队作报告,讲形势、讲战略、战术,开办干部训练班,特别是开了积极分子训练班。后来的许多党员,是这个训练班的学员。对部队内党的发展和干部的成长,起了很好的作用。

二、党的重要决策

抗日战争期间,原清河地区各县都有国民党的部队。它们的绝大多数,开始是消极抗日,继则走上“曲线救国”的道路。一个部队,两面旗子(青天白日和伪军旗),日寇“扫荡”,它们配合,有的则甘脆当了汉奸。它们的数量,大大超过日军,也比日寇自己编的皇协军多很多倍。它们成为日寇的得力帮凶,是抗日军民的严重威胁。但这种部队,在临淄却没有建立起来。即使在一九四二、四三年最艰苦的年月里,我们在临淄还能坚持斗争。除了原是土匪队伍被我改编为县“独立营”的王六部队于一九四一年叛变投敌外,从全局看,干部损失还不算太大,日寇投降,形势马上好转。其所以能够如此,我认为党的两项决策,起了重要作用:

一是利用合法形式组织抗日部队。党决定利用蓝衣社的合法形式,使我们可以在国民党统治区公开活动。试想,如果党不这样决定,国民党县政府就不让我们建立武装。蓝衣社却可以利用现有的警察、民团,再召集兵痞、土匪、流氓,很快建立起他们的武装来。那时再打入,就困难了。党决定利用他们的合法形式,集合进步青年,抓紧机会,掌握武器。党直接掌握的武装建立不久,李人凤就带领这支武装,在矮槐树(合顺店北矮槐树南的铁路上)与日寇作战,旗开得胜,使那些区长老爷,虽然各有武装,却不敢对我们的部队轻举妄动。而军训团在矮槐树打鬼子则是临淄人民家喻户晓的,成为三大队发展特别快的直接原因。而且参加的成分比较好,绝大多数是青年学生和贫苦农民。所以,这支部队后来出的干部也比较多。

二是消灭陈瑞符部。这是党根据具体情况的发展,作出的重要决策。陈部总在想方设法消灭三大队,而且勾结周围顽军,四路迸逼。我们必须消灭他们,以除祸害。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下这个决心是不容易的。假若党不作这个决策,其后果必然是逼走三大队,而陈部则向当时的国民党省政府挂钩,同时依靠日寇,由顽到伪,成为一支有实力的反动武装,临淄人民将处于敌伪和投降派的联合压迫之下。一九三八年八月将陈部彻底消灭,才免除了这一后患。

这里还应说到的是三支队特务二营的前身——四大队的问题。它是临淄四区由边颂鲁和区民团队长王穆山组织的武装。蓝衣社分子王尚志的“司令部”于一九三八年春被我解除武装前不久,给了他们“四大队”这样一个番号。当时已有不少兵痞、土匪向那里聚集,但它的成员中也有许多青年学生和贫苦农民。为了抓住时机在临淄四区建立革命武装,党需要派一个得力干部去。而许云轩同志是一个最合适的人选,因为他是上过黄埔军校的共产党员,一九三八年二月由外地回来参加了三大队的建设工作,和边颂鲁有老同学关系。许到四区后,就利用这种关系,依靠当地的共产党员李清桂、孙凤文、申传贤等同志,把部队改称一大队,许任大队长,下辖四个中队。由孙凤文、边树章等同志分任中队长。这个部队于一九三八年七月,也顺利地改编为三支队特务三营。

三、三支队十团为什么能在临淄建立起来

“七七”事变以后,原清河地区我党建立了两支队伍:三支队和八支队。三支队的第十团(前身即三大队),首先在临淄建立起来。一九三八年七月六日正式编为八路军。当时在一个县里能够建立我们党领导的拥有一千多条枪的革命武装,而且能够发展壮大,成为三支队的主力团,主要有以下几个条件:

一是党的领导。这是决定的因素。十团前身三大队有不利和有利两个方面:临淄地方党的力量很弱,比寿光、广饶、博兴、益都都差,这是不利方面;但李希晨及时来到,给以正确的指导。部队成立后,及时取得鲁东工委的领导,又有广饶、益都、寿光、博兴几个县委的大力支持,因而党对部队的领导是坚强的,这样就转化到了有利方面。

二是有几个素日向往共产党而又与青年学生有广泛联系的革命知识分子,作为建立革命武装的带头人,这也是必不可少的条件。李人凤、崔栋生和我,在这方面有一定的作用。其中李人凤与青年学生的联系,比我和崔栋生都广、都深。因此,在联系青年中他起了主要作用。

第三个条件,是要有人能指挥打仗。较大的部队都是由党中央派来老红军作指挥的。十团前身三大队,没有老红军来。李人凤在这方面起了重要作用。搞武装,如果没有人能指挥打仗,不但打不了敌人,还会受顽固派欺负。特别是内部,战士参军是要抗日的,如果没有人能指挥打仗,就很难团结内部,形成核心,使部队的发展遇到困难。在这方面,我们四个人中,只有李人凤能担当此任。矮槐树战斗,就是证明。在我们总结历史经验的时候,应当恰如其分地肯定个人的作用,因为这是历史事实。

四、关于太河惨案

从领导上讲,对敌人的反动性估计不足,右倾麻痹,是遭受损失的重要原因。但从敌人方面看,秦启荣是山东蓝衣社头子,他们是反共最凶的一伙。前面提到的,部队刚建立,他们就宣传“宁亡于日,不亡于共”,这是他们的本来面目。因此,不能说,一九三八年春把蓝衣社分子王尚志等驱逐出境,是秦启荣制造太河惨案的原因。那只能是他们制造惨案的借口而已。皖南事变,他们不是也有借口吗?

至于李人凤说,一九三八年春对王尚志等蓝衣社分子驱逐而未杀掉,造成“历史性错误”,我的看法与此不同。我认为,在当时的情况下,那样做是恰当的。因为当时他们只是在内部制造反共舆论,勾结陈瑞符企图消灭我们,还没有杀我们的人。如果当时作过分的处理,反而给他们反共宣传以口实,于我党不利,于大局不利。

上述补充,如有错误,请熟悉情况的同志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