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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重大措施;为了落实中央、江西省职业教育有关文件精神,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宜春市也先后出台各种有力措施,推动了宜春市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2005年10月28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釆取强有力措施,大力推动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并明确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达到800万人,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以上。

2007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决定从2007年秋季开始,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2009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特别要重点支持农村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

2007年1月份,宜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市“十一五”期间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目标:用5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形成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2006年,为了强化对职业教育的宣传,宜春市教育局将每年的4月定为“职业教育宣传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以及开展便民利民服务等形式,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行行出状元”的人才观和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增强职业教育社会吸引力,大力营造良好的职业教育发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