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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

12月7日上午,宜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市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大会。会议应到代表437人,因事请假27人,实到代表410人,合于法定人数。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宋晨光、龚建华、任桃英、杨晓宁、谢上海、龚源林、梁歌共、毛庆生、陈秋保、王光前、易鲁宜、谢国萍,大会执行主席黄百文、张鉴武、喻晓.社在大会执行主席席就座。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龚源林主持会议。在主席台就座的有:孙志泉、郭安、刘定明、颜赣辉、李树才、肖伏芝、朱浔、罗晓东、冷新生、郭耀辉、杜盛荣、郭明、毛圣外、马岩波、舒建勋、肖一华、玉庆、徐陵昌、江小莹、陈福泉、姜国庆、蔡文龙、熊少健、张苹娜、龚细水、姚电,老同志邓布仁、余达瑞、徐义生、吴济,根、张子耀、余新楷、李盛秋、谢廷瑞,以及主席团其他成员。会议共有四项议程: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晓宁作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蔡文龙作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熊少健作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表决宜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和通过人选办法(草案)。杨晓宁受市一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六年来的主要工作及体会。他说,六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宜春市萎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依法履职,奋发进取,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保障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表现为: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推进依法治市;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执政为民,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密切与代表联系,注重发挥代表参政履职作用;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杨晓宁强调,今后五年,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在全省“整体实力前移、局部工作前列”的总体要求和“一个前移、两个翻番、三个进一步提高、四个前列”的奋斗目标,着力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己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维护国家法制的尊严,推进依法治市;要坚持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不断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要坚持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注重发挥代表的作用,进一步密切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受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注重抓好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蔡文龙向大会报告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他说,2000年市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和建设“和谐平安宜春”战略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表现为:一是依法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二是认真履行监督和指导职能;三是积极发挥服务大局作用;四是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五是自觉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六是全面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宜春的和谐平安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6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2263万件,办结9.652万件,结案率为94.38%,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1418万件,办结1.0885万件,结案率为95.33%。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熊少健向大会报告了市人民检查院的工作。他说,6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及“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大力推进检察改革,检察工作总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为我市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6年来,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0839万人,提起公诉1.0801万人。六年来,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斗争深入开展;三是强化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四是深化检察改革为,大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五是强化大局意识,自觉为经济发展服务;六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素质。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和通过人选办法。在宜春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和十届省人大代表及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