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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乡镇财政管理

乡镇财政是整个财政体系的基础层级,是乡镇政府职能的重要部分。乡镇财政工作直接面向广大农民,是推进农村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第一线。1985年3月,都昌县率先建立乡镇财政所。1986年,各县区相继组建乡镇财政所,全市共建所250个,占乡镇总数255个的98%。此后,随着乡镇机构的调整,乡镇财政所机构亦有所变动,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乡镇财政所211个(含城市街道办、农垦场、林场财政所),工作人员近900人。

2007年,瑞昌市码头镇财政所、九江县沙河开发区财政所、武宁县泉口镇财政所、都昌县大沙乡财政所获全省先进财政所称号。

2004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降低农业税税率3个百分点,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2005年,全面免征农业税。2006年,市财政局将内设的农业税科更名为乡镇财政科,其工作职责进行转换:由过去向农民收钱的征管型转换为向农民发钱的服务型;由过去抓收入型转换为管理收支并重型;由过去单纯业务型转换为综合协调型,为农民服务的职能显著增强,乡镇财政建设步入新的发展轨道。

第一节 乡镇财政预决算管理

乡镇财政的建立,改变了由县级统收统支的作法,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政权、财权、事权相统一的格局。乡镇政府要编制本级预、决算草案,报经乡人大批准,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权责利三者相结合。乡镇财政实行综合预算管理,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上年结余资金等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乡镇财政所对负责征收的财政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私设“小金库”。乡镇基本支出实行定员定额管理,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支出按预算,按程序拨付,强化预算执行管理。

第二节“乡财县代管,村账乡代理”改革

实行“乡财县代管,村账乡代理”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建设公共财政、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也是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的新路子。2004年11月,彭泽、修水两县围绕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开展了“乡财县代管,村账乡代理”改革试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听取试点工作汇报后,对两县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副省长、市委书记赵智勇指示:这项工作做得很好,我非常赞成这种做法,要告诉大家都要这样做。2006年4月,全市“乡财县代管,村账乡代理”工作现场会在彭泽县召开,推广彭泽、修水两县的试点经验,部署全市“乡财县代管,村账乡代理”改革工作。当年,乡镇改革试点面达95%。至2009年底,全市185个乡镇,1734个行政村全部实行“乡财县代管、村账乡代理”管理办法。通过改革,搭建一个平台,坚持五个不变,做到六个统一:各乡镇建立了财务核算中心,负责乡镇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核算,代理村级财务;坚持预算管理权不变、资金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和乡村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做到统一编制预算、统一设置账户、统一管理票据、统一收付方式、统一代管村级资金和统一办理采购。

第三节 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

2007年4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视察武宁、德安两县新农村建设时,听取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情况后,指示要在农村全面实行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为贯彻温总理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各项财政惠农政策,2007年5月,德安县在全省率先实行“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试点,受到省财政厅的高度评价。省财政厅要求,从2007年7月起,全省启动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工作。

2007年,彭泽、武宁县财政局获全省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工作先进单位。

2010年,武宁县、瑞昌市、永修县、共青城市、德安县获2010年度江西省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先进单位。

精心组织,广泛宣传 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工作按“统一渠道、统一方式、统一时间”和“公开补贴项目、公开补贴金额、公开政策依据”的总体要求开展运作。成立了市惠农补贴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东亮任组长,市财政局长沈建生等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均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财政、农业、民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惠农补贴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区)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制定《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和《细则》,部分县还制定了《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统一设置会计科目表、统一编制资金平衡表、收支季报表、决算报表等,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全市上下通过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墙报、黑板报、大幅标语等宣传媒体,及时、广泛地宣传改革的目的和意义,并将省政府《告全省农民朋友的公开信》发到千家万户,对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的补贴项目和标准、补贴发放程序、服务措施、兑付办法及注意事项向补贴对象进行详细告知,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力推动惠农补贴一卡通改革顺利进行。

规范程序,强化服务 规范操作,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严格实行“一个漏斗向下”管理和“一个闸阀出水”发放,各项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和核算,开发应用软件建立信息平台,确保各项补贴资金发放从微机录入、打印清册、张榜公布和发放通知书等各个环节不出差错。并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开发全程预警控管机制,从源头上杜绝虚报冒领行为发生。加强服务,对前来咨询的农民群众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查落实,事事有回音。

好事办好,效果明显 惠农补贴一卡通改革是为广大农民办的一件实事和好事,好事办好,是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的职责。经过努力,全市农村发放惠农补贴一卡通取得明显效果。2010年,通过“一卡通”发放惠农补贴项目有22个大项56个小项,应发资金12.19亿元全部发放到户,受益农户80万户,惠及人口376万,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一卡通”在党群之间架起了“连心桥”。

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每次发放资金的项目、数额都打在卡上,群众一目了然,有效地遏制惠农资金被挪用、截留、挤占等违规现象发生。同时惠农资金实行财政统一管理,集中支付,减少中间环节,堵塞管理漏洞。“一卡通”在百姓心中建立了“明白账”。

为了更有效地开通政府惠农政策的绿色通道,2007年9月,市财政局安装了“一卡通”软件,上与省财政厅服务器连接,下与县、乡建立财政业务网络,完善市、县、乡三级软件运行所需的硬件环境。农民补贴信息在网上传递,上政下通,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快捷准确。“一卡通”为资金发放铺就了“高速路”。

第四节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和公共财政职能的加强,国家财政投入乡镇的资金逐年增加。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参与涉农资金监管、强化乡镇财务监督,是新时期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重要职责。2007年,各县(市、区)相继成立了乡镇财政资金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局,负责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的用于乡镇以下(含)的各种财政资金,乡镇组织的部分集体收入等,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包括:对人员和家庭的补助性资金,支农惠农的项目建设资金,乡镇财政本级安排的资金,上级财政、主管部门下达的资金等。

补助性资金监管 财政补助性资金是指以人口、耕地面积、粮食产量、牲畜头(只)数、购买行为等为分配依据,直接或间接补助到农民的财政资金。包括鼓励农民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和支持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事业运转方面的财政补助资金。做好对补助资金的监管:一是通过“财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开、公示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确保农民群众知情权,加强社会监督;二是做好补助资金相关基本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类、报告和建档等基础管理工作,确保基础信息完整、真实、准确;三是抽查审核单位经费预算,对于教育、卫生等按照生均、人均标准安排公用经费等支出的单位,加强对补助对象实有人数等情况的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项目资金监管 项目资金是指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自然生态环境,教育、医疗、文化条件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财政补助资金。乡镇财政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实地考察,严把项目申报关,并对项目实施范围、责任人和受益人等情况进行公示,鼓励农民参与,加强群众监督;跟踪项目实施,实地检查项目的开工建设和进展情况,做好项目支出审核和资金拨付工作;及时评估验收,建立项目档案,并提出项目运转和维护管理建议等。

乡村财务管理 乡镇财政在实施“村账乡代理”时,既尊重村级组织资金安排使用的自主权,又加强对村级组织财务的管理。一是逐步建立乡村债务动态监控制度,建立健全债务控制和化债工作规章制度;二是对上级部门补助村级组织的专项经费进行专账核算;三是加强对乡村资产的管理,建立乡村资产购建、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管理制度,做好资产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