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概况】 2011年,县文化馆为服务大局,扎实推进全县群众文化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为丰富和活跃城乡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作出较大贡献。

加强业余文艺辅导

馆内文化活动场所全天免费开放,为文艺爱好者提供学习、排练场地,共为各类文艺爱好者提供活动场所60余天。注重业余文艺辅导,辅导并选送少儿美术、书法作品32幅,参加建党90周年全市青少年美术书法作品展,其中获一等奖3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0名。为社区、乡村文艺团体辅导、编排节目,辅导兴业银行南昌分行创作戏剧小品《洒满阳光的网点》参加行业全国比赛获三等奖;辅导新城、东风、东方红、青锋等社区及狮子、涌泉等乡村业余剧团排练10次之多,极大提升他们的文化艺术水平。全年免费辅导达150天次,受益人群200余人次。

戏剧创作成果丰硕

按照“一年一戏”的创作目标,积极开展戏剧创作和生产,先后组织创作《田水湾》《彩凤》《城门湖上》等一批现代采茶小戏,多次参加省、市文艺会演并获奖。创作并演出的九江采茶小戏《喜搬家》被选入围进京参加“全国戏剧文化奖·2011首届小剧场优秀戏剧展演”(此次全国共有32个大戏,18个小戏入围),获“第二届全国戏剧文化奖优秀小型剧目奖”,并获导演银奖1个、表演银奖3个,县文化馆获“第二届全国戏剧文化奖优秀组织奖”,并被邀请参加在北京长安大戏院举行颁奖典礼。江西日报、浔阳晚报、九江人民广播电台及众多媒体网站都作专题报道。

送文艺下乡扎实有效

县文化馆渊明艺术团排练群众喜闻乐见的黄梅戏《邀学》《楼台会》《点大麦》《懒婆娘》《闹花灯》《戏牡丹》及小品、魔术等节目,开展“和谐九江县欢乐乡村行”送文艺下乡演出活动,先后到江洲、城子镇、港口、涌泉、岷山、马回岭、新塘、狮子、新合、城门10个乡镇;江洲洲头、城子镇白马湖等30多个村组演出52场,观众达6.2万人次,受到百姓们热烈欢迎。

非遗工作成绩显著

县文化馆组织申报“九江山歌”由国务院批准正式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一龙九柱”“鹤问湖的传说”由九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列入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全年共有8个非遗项目列入市级以上保护名录,23个非遗项目列入县级保护名录。在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上,国家级项目“九江山歌”,在主要流传地城门乡建立山歌传习所,使当地群众演唱山歌有去处;县政府与九江学院艺术学院签订合作共研意见书,将传统音乐《九江山歌》引进高校,高起点地进行共研、发展创新;配合九江电视台做“九江山歌” “九江采茶戏” “涌泉竹雕”“九江丝弦锣鼓”4个非遗项目专题片,在九江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配合九江日报、九江人民广播电台记者采访,九江日报《长江周刊》刊出特辑文章“三声腔·放声唱”,九江人民广播电台播出九江山歌专题访谈录节目,使九江山歌的影响面进一步扩大;文化馆撰写的理论文章“清新悦耳的三音山歌”在《九江党刊》上发表;整理发展山歌作品,重新填词并做MID伴奏,在全县党代会上演唱,受到党代表热情赞扬;国庆期间,两首山歌作品《十次全会暖人心》《妹劝哥哥》参加由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主办的第五届中国非物质文化展示周活动,受到上海观众的热情喝彩,使九江山歌唱响了大上海。

【县文化馆被命名为国家三级文化馆】 11月11日,县文化馆被文化部命名为国家三级文化馆并授牌。县文化馆在第三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中,克服困难弥补不足,集全馆之力,将馆舍条件及各种硬件之不足进行改善和补充,做到申报一次成功。使文化馆工作又上一个新台阶。

【“九江山歌”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5月23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九江山歌”,经市、省逐级上报,学者审核认定,经国务院正式批准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为县内唯一的国家级非遗项目。

【李钢水墨画作品《富贵眉寿》被中央电视台展播】 6月,县电影公司李钢创作的水墨画作品“富贵眉寿”被国家文化部等部门主办的国家级权威性国际大型书画展览选中,并遴选在中央电视台书画频道中展播。此次国际大型书画展,共收到海内外书画作品20余万件,精选参展作品仅500件,而推荐参加中央电视台书画频道节目录制的作者仅50人,李钢是其中之一。该作品由2桃、2梅和1牡丹为主旋律,表示富贵长寿。

【新编采茶戏《喜搬家》进京展演并获奖】 8月30日,《喜搬家》剧组在北京长安大戏院参加全国戏剧文化奖新闻发布会及颁奖盛典,这是县文化单位首次在京城走向红地毯接收颁奖。《喜搬家》剧组于7月3日参加北京第二届全国文化奖展演,演出非常成功。采茶戏《喜搬家》荣获优秀剧目奖、导演银奖、演员银奖(3个),县文化馆获优秀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