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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人口和计划生育

【概况】2014年,九江市稳妥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严厉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行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全面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深入拓展优质服务内涵,健全与民生政策相融合的利导体系,全面推行农村计生女儿户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创新人口服务管理模式。全年全市新出生人口73904人,出生政策符合率73.22%,人口出生率13.78%。,出生人口性别比112.06。九江市在全省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考核中再次名列第一,连续8年受到省政府综合先进表彰,并继续保持“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称号。

【稳妥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2014年,九江市各级党委、政府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基层计生干部进村入户,加大宣传解读力度。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测,组织专项调查,及时研判和防范风险。各级计生部门改进办证程序和流程,开办培训班21期,对476名办证人员进行培训。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期保健、优生优育健康教育指导、产后避孕等再生育服务工作,关爱妇女身心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年全市“单独两孩”累计办证3062例,出生544例。

【严厉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行为】2014年,市计生部门严格执行《九江市违法生育案件查处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制,保持对国家公职人员、名人富人违法生育行为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全年全市查处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案件28起,党纪、政纪处分35人次,开除公职22人;查处富人违法生育53例,其中征收50万元以上1例。推行社会抚养费征收“四统一”,提高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水平。严格实行计划生育案件非诉执行机制,全年“非诉执行”案件712例。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2014年,市计生部门切实发挥各级“两非”整治领导小组的牵头作用,加强部门合作、区域协作,加大打击“两非”力度。全市当年查处 “两非”案件79例(其中公立医院8例),吊销证书17个,刑拘6人,取消再生育一胎服务证13个,罚款42万元。

【全面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014年,全市各县(市、区)加大投入,予以人、财、物倾斜,做好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工作,实行进度和质量双推进。在全省室间质评检查中,九江市市开展该项目的13个县(市、区)中,有10个获得优秀,2个获得良好。全年共有39670人享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2014年,全市各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进村入户为群众免费开展“三查一治”服务,全年有18万余人免费享受生殖健康优质服务,全市共落实长效节育措施5.9万例。市人口计生服务站开展“女性健康百乡行”活动,组织技术队伍先后到65个乡镇319个村居,服务育龄群众2万余人次;确诊宫颈癌2人,乳腺癌1人,宫颈癌前病变55人;实施计生手术51例,宫颈手术406例,转诊严重病人132人。

【深入拓展优质服务内涵】2014年,市计生部门拓宽宣传服务渠道,在九江电视一台开设《直通政务一计划生育专栏》、网上开通“计划生育政务微博”,正面宣传计生政策,积极应对网络杂音。推进“优生优育优教”项目,搭建“儿童健康管理平台”,开设“朴博士助长体操”免费培训班,在全市开展“儿童成长管理”巡回宣讲15场,参与免费体质测评1.2万人,免费骨龄测评1100余人。实施失独家庭“再生育•天使行动”,全市共为286对夫妇进行心理咨询,为267名妇女进行身体查治,为100对夫妇提供再生育技术服务,有53对夫妇顺利实现再生育。

【健全与民生政策相融合的利导体系】2014年,全市有1552人享受计生家庭特别扶助,8984人享受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1784名农村计生困难家庭女孩得到“阳光助学行动”资助,1757名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二女计生家庭子女享受中考加分优惠政策,共为9万多名城乡0~6岁独生子女办理爱心保险。“雨露计划”全市有24名计生家庭子女被深圳技师学院“九江扶贫班”录取,通过全额提供学费,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落实就业。

【全面推行农村计生女儿户社会养老保障制度】2014年,九江市加大资金投入,将农村计生女儿户家庭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全市共计投入资金2218.5万元,为6930名符合条件的农村计生女儿户办理社会养老保险,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计生女儿户的后顾之忧。

【创新人口服务管理模式】2014年,九江市继续在浔阳区、庐山区、共青城市试点推行“以房管人”的网格化工作模式,在流动人口集中地区设立3个“新市民”综合服务大厅,在城区旧城改造和拆迁安置点建立26个计生协组织,在8个县区试点搭建部门信息共享“实时通”和全员人口信息“村直报”平台,构建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体系。加强源头管理,流动人口农村“七个一”、城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模式逐步完善。加强流动人口信息网络交换平台应用,积极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途径,永修县、共青城市、浔阳区开展全省简化流动人口办证程序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在德安县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均等化试点。

(龙轶波)

附:2014年九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主任:高婷

党组成员、副主任:孙勇军何剑锋苏静林

党组成员、调研员:魏源奎

副主任:郑瑶

调研员:秦家雨

副调研员:周庆高

市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勇

老龄工作

【概况】至2014年底,九江市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68.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3%,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2014年,全市(含县市区)共发放养老金41.78亿元,发放人数为21.07万人。全市共有养老服务机构230余家,共有床位2万多张。

【全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政策出台】12月4日,市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实施,文件中规定全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享受高龄补贴,标准为80-84周岁每人每月50元,85~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满100周岁每人每月500元。

【九江市敬老优待证IC卡实行免费办理】自8月1日起,市老龄办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准意见,老年人首次办理九江市敬老优待证IC卡免收工本费。市老龄办简化敬老优待证办证手续,全年制发九江市敬老优待证IC卡3.4万余张。

【举办庆祝老年节“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座谈会】9月26日上午,九江市庆祝老年节“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座谈会在九江宾馆召开。黄谷泉、朱虹、辜宏德、欧阳小年、吴定昌、张友松、余昌鹏、陈绪尧、秦永言、张金和、王镇华、黄炉桂、范序德、龙士桂、胡四珊、郑光中、李虞文、周仰文18人受表彰。会上,先进代表作典型发言。市关工委、市老科协、市老年体协、市老年大学、市老年书画协会负责人,结合各自工作就积极创造条件发挥“老有所为”先后作发言。

【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2014年,全市新建星子县詹家岭村、庐山区新路岭社区等一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在示范点的带动下,各县(市、区)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从城镇到农村,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不断解决空巢(留守)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至2014年底,全市共建成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8家。

【加强老年人协会建设】2014年,市老龄委印发并实施《九江市关于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的意见》。全市新打造修水县渣津镇西堰村老年协会、德安县塘山乡石源村老年协会、彭泽县太平关乡双港村老年协会、九江县岷山乡民主村老年协会、瑞昌市高丰镇永丰村老年协会、永修县八角岭垦殖场沙丰分场老年协会、湖口县马影镇新塘村老年协会、星子县温泉镇隘口村钱家坂老年活动中心及都昌县周溪镇新建村老年协会9个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并予以资金扶助,深受老年人欢迎。(何文芳)

附:2014年九江市老龄工作委员会领导名录

调研员:金长水(任至5月)

市老龄委办公室主任:曹荣品

民政工作

【概况】2014年,全市民政部门秉持善惠民政理念,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良好成效,获全省民政工作综合先进单位。

城乡社会救助。九江市分别进行第十次和第七次城乡低保标准提标。全市农村低保对象8.39万余户16.99万余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2.83亿余元,完成年度民生工程目标的105.54%;城市低保对象4.25万余户8.02万余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65亿余元,完成年度民生工程目标的108.15%。自1月1日起,全市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分散供养标准均得到提高。率先在省内开展农村敬老院社会化养老服务转型升级,市县28个试点单位入住社会代养老人355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标准提标到位。全市发放农村医疗救助金8784.887万元,救助11.184万人次;发放城市救助金4266.842万元,救助6.14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865.875万元,救助8062人次。强化低保动态管理,全市共清退城乡低保3.3万余人,收缴违规资金70多万元。同时,"三院”院长、工作人员补贴全面落实。

防灾救灾救济。落实领导救灾分片督导和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发布机制;建立一支一专多能的抢险救灾骨干队伍;开展全国第六个“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台风“麦德姆”过境九江时,德安县、永修县、九江县“7•24”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预案。灾害发生后,市民政局及时派出工作组进行核灾查灾,争取市县财政拨付近2000万元用于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争取冬春和自然灾害救灾款共计6198.5万元,用于救助灾民和帮助全市1250户因灾倒房户恢复重建。多措并举开展减灾示范区创建工作,全市共创建国家、省、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7个。至年末,全市有任务的11个县(市、区)均成立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联络办公室并岀台相关文件。

双拥优抚安置军休。严格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全面取消享受双重优抚待遇现象。至年末,全市享受国家抚恤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近3万人,共发放抚恤生活补助资金约1.16亿元。基本完成第一批和第二批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挂牌成立九江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办公室。完成抗美援朝烈士名录第一阶段校核工作。完善多层次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并建立“一站式”医疗费结算机制。市烈士陵园的烈士纪念广场、烈士纪念墙、83名烈士合葬墓、114座单个墓竣工。高规格做好全国首个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烈士纪念日当天,市四套班子领导全程参加纪念活动,全市各部门、驻市单位、社会团体、全市中小学校学生共1.2万余人次到各地烈士陵园(纪念馆)开展纪念活动。开展双拥活动,全年组织各类双拥活动20余次,文艺演出9场,开展走访慰问部队活动。加大双拥宣传力度,推选双拥典型,98双拥俱乐部主任徐金前入围“2013《中国双拥》年度人物一社会拥军典范”,指导成立全省首家“爱国拥军促进会”。编印下发《九江市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指南》2000余册,确保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知晓率达100%,有参训愿望退役士兵参训率达100%,全年全市663名退役士兵参加全省免费教育技能培训。如期完成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重点安置对象的安置任务,对岗位安置的退役士兵,鼓励办理自谋职业或自主就业,并按规定领取一次性经济生活补助金。市直分7批次给80名退役士兵办理自谋职业手续,发放资金181.55万元。进一步完善军供保障机制,联合九江军分区制定军供应急保障预案,九江军供站被民政部、总后勤部确定为全国重点军供站。做好军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和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工作,按照精细化服务要求投资近60万元省内率先开展九江市智能化军休服务系统平台建设并已正式运行,得到省民政厅肯定。在全省军休干部“健康杯”运动会上九江市获得团体第一名。

社会福利。“明天计划”获民政部通报表扬。市孤残儿童康复训练基地建设的经验做法得到省民政厅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4月,九江市儿童福利院设立安全岛,共接收弃婴、弃儿22人。建立“三无”人员分级保障制度,供养标准均得到提高。市中心城区集中供养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和散居孤儿供养标准全面提高,各地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也同步提高。市政府关于《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启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全市新建、改(扩)建设养老服务基础设施项目363个,投入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2.881亿元。其中,新建机构类项目12个,城乡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类项目169个,改(扩)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162个。新增养老床位320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高于国家平均水平。市社会福利院自筹资金400万元进行升级改造。不断丰富养老模式,开展公建民营、民建公助、民建民营等10种养老模式,致力破解社会老龄化带来的各种难题。加强福利企业监管,年检年审福利企业23家,依照相关规定注销福利企业7家。福彩发行和慈善事业推进。全市共销售福利彩票2.2727亿元,筹集公益金6300万元。市民政局被省民政厅评为2013年度全省福利彩票组织管理二等奖;市福彩中心获全省“双色球、即开票、3D、时时彩”等玩法销售竞赛第一名等多个奖项;彭泽县、共青城市、修水县、武宁县福彩工作站获省福彩中心通报表彰。年初,市委、市政府两办出台《关于努力推进全市现代慈善事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强力推进各级慈善组织建设。成功召开九江市慈善总会第一、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和第一、二次会长办公会,市本级全年接受社会各类捐赠善款共1718.31万元。其中,到账善款608.31万元,签约分年度捐赠善款1110万元。累计募支善款391.56万元,直接受益困难群众7000余人。在9月开展的第二届“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中,九江市囊括6个慈善奖项,获奖总量在江西省各设区市中领先。

基层政权社区建设。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全面铺开。全面启动第九届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召开全市换届选举会议,制定换届选举实施意见,举办全市换届选举工作业务培训班。全面完成对村(居)委会成员任期届满的审计。换届选举工作平稳顺利、有序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取得突破。年内,九江市在创建全国和全省的示范城区、街道和社区工作中,获奖总量居全省首位。首次对全市7个街道、17个社区在开展创建和谐社区建设示范活动中的突出表现进行命名授牌表彰。全市社区院落自治示范点102个预期目标基本完成。有103个社区获得全省精品农村社区称号,使总量位居全省第一。从1月起,提高市城区社区工作经费和社区工作人员补贴;同时,解决64个居委会的办公及服务用房问题。

民间组织管理。至年末,全市1759个社会组织中已建立党组织735个,应建组建率达到63.9%,远超全省10%平均水平。完成《社会组织党建模式研究一一以江西省九江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践为例》论文,该课题先后被省民政厅和国家民政部列为重点课题,并被评为部级优秀论文。

组织本市社会组织参与“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和2014年江西省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立项工作。九江市组织6个社会组织参与申报。浔阳区人民路街道庐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九江市中研京九医院)申报的“康乐怡苑”项目获得立项,获得35万元资金资助,这是九江市首次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资金资助。组织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参与省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经省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家评审,九江市有10个社会组织申报的项目通过评审立项,共得到94万元资金资助。市本级组织16个社会组织参与申报,7个社会组织申报的项目通过立项。有序开展社会组织年审、年检工作,同时市本级还启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首先对64个学术研究类社会组织进行评估。

社工人才队伍建设。9月,举办九江市首届社会工作能力培训班。成立浔阳志愿者之家,打造“全市领先、全省一流”的志愿者组织建设示范基地。在江西省第三届“福彩杯”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上,九江市15名参赛队员参加孤残儿童护理员等5个项目的比赛,取得团体总分第二名。市民政局人才工作被九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创新奖”。

区划地名边界管理。九江县撤县设区工作在12月初省政府已行文上报国务院待批;完成星子县乡镇区划的调整和湖口县文桥乡撤乡设镇两项乡镇级行政区划调整事宜; 完成瑞昌赛湖农场、彭泽芙蓉农场农垦变乡镇的申报工作; 完善《政区大典•九江分卷》相关内容。地名管理服务迈出新步伐。启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对市城区地名导航屏和地名标牌进行专项整治;完成市城区6个建筑物(住宅区)标准名称登记工作;完成《九江历史英杰人物百人传》稿件审核工作。平安边界建设积极推进。完成7条县级界线联检任务;对赣鄂线省界界桩更换试点,完成6个界桩更换,埋设7个界桩和4个界桩附属物。

殡葬管理服务。市委、市政府两办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九江市殡葬改革。市政府《关于划定九江市土葬改革区与火葬区范围的请示》已报省政府,拟将九江市行政区域范围全部划为火葬区域。全市各地深入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实现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文明、有序。加强殡葬管理与服务,市殡葬管理处自筹资金20万元购置、改造环保型火化炉。市殡葬管理处被民政部授予“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职工辛小明被评为全市“党员创绩先锋”。

婚姻和收养登记管理。婚姻收养登记实现“零投诉”。持续打造等级婚姻登记机关,德安县婚姻登记处争创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后,全市有30%的婚姻登记机关开展创建活动。应对“2•14”“七夕”等特殊时段的婚姻登记工作。组织43名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参加省民政厅培训。成功举办首届万人相亲大会。全年依法办理收养登记65例。救助管理。全年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419人次,未成年人635人次。全市救助管理站全部完成救助新标识的制作和启用工作。市救助管理站投入15万元对服务大厅进行升级改造,形成“求助、接待、甄别、登记”一条龙办理模式。市救助管理站被民政部评定为“国家二级救助管理机构”称号,被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被民政部通报表扬。

(李旻周小雪)

【九江市慈善总会会员代表大会】1月2日,九江市慈善总会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市委书记殷美根,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钟志生对慈善工作作出批示。市委副书记冯静到会讲话。副市长石荣国,市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黄大明出席会议。会上印发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努力推进全市现代慈善事业加快发展的意见》,通过市慈善总会组织章程等制度,选举产生理事、常务理事和总会领导成员。大会聘请殷美根、钟志生、老领导张远秀为九江市慈善总会名誉会长;选举冯静为市慈善总会会长,石荣国、黄大明等为副会长;授予副市长卢天锡、佛教高僧妙乐方丈、民生集团董事长王翔等为荣誉会长;接受广东茂华基金会等14家会员代表单位认捐创始基金;宣读中华慈善总会贺信、其他发来贺信单位名单。团市委向大会致贺词。自2002年以来,市慈善总会累计筹募款物3.77亿元,建立创始基金、设立冠名基金和协议捐赠规模达8612万元,围绕慈善救助项目累计支出款物2.64亿元,受益受助对象达27万余人次。

【市慈善总会第一次会长办公会】1月14日,市委副书记、市慈善总会会长冯静主持召开市慈善总会第一次会长办公会,就本届工作目标任务、“爱满人间•情暖新春”活动安排、归集发展基金事宜等9个议题进行研究讨论,进一步明确相关工作。市慈善总会名誉会长张远秀,副市长石荣国,市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黄大明出席会议。石荣国对做好慈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会议确定王华林、严永敏、张超纲、刘羡庭、黄显平为市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提名增补齐韧为副会长,任命曹海星为专职副秘书长。会议一致通过《市慈善总会自律宣言》。

资料链接▶▶《九江市慈善总会自律宣言》:(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2)坚持慈善组织运作独立性和公正性。在组织章程框架下开展工作,进一步健全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制度,并逐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3)坚持慈善组织的公益性。始终将服务公众和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组织的使命和工作目标。(4)坚持慈善组织的非营利性。不在组织内部和其成员中间分配属于机构的资金、资产及其产生的收入,以确保组织不谋求任何私利。(5)坚持慈善组织财务透明公开原则。建立财务报告和审计制度,接受公众监督。(6)推进慈善组织款物筹集和运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以保护捐赠方和受益方的合法权益和应有利益。(7)尊重和维护慈善事业的诚信原则。不断完善慈善组织之间互相支持、互相合作、互相监督,资源共享的协调机制,反对任何形式的恶性竞争、侵权和损害行业利益的行为。(8)我们愿意接受来自各级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媒体以及公众的质询和监督。

【慈善资助款物发放仪式】1月18日下午,全市“爱满人间•慈善情暖新春”资助款物发放仪式在九江一中素质教育中心举行。受市委副书记、市慈善总会会长冯静委托,市慈善总会名誉会长张远秀、荣誉会长王翔出席仪式。“爱满人间•慈善情暖新春”活动在九江市已经连续开展7年,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许多企业家时刻关注困难群体,慷慨解囊。这次活动中,广东茂华慈善基金会捐赠100万元、妙乐慈善救助基金助医善款30万元、九江民生集团基金9万元,助医一日捐结转善款40万元,联盛集团在原计划捐赠21万元善款的基础上,再增加21万元,实际共筹集善款221万元,向全市各地的贫困家庭以及主城区一线环卫工人2000户6000余人发放慈善年货及资助善款。活动通过集中发放和分散走访等形式,把党和政府以及社会的关怀送到千家万户,营造一个全社会都来关心困难群众、奉献爱心的良好氛围。在发放仪式上,还接受九江华宝集团认捐发展基金100万元,向认捐创始基金、发展基金首批到位的捐赠人颁发捐赠证书。

【九江市首个社会组织公益项目获中央财政支持】针对社区老人多患慢性疾病、行走不便等问题,市民政局组织一批社会组织于2013年底向民政部申报“康复乐院”公益项目,3月,庐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评审立项,成为九江市首例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社会组织参与示范项目,获助资金达35万元。“康复乐院”项目是庐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门针对辖区3万多名65岁以下不享受国家免费体检的老人和142名残疾人而开设。这些服务对象大多年岁已高,或无工作单位,或是孤寡老人,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康复乐院”项目采取门诊和家庭康复相结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免费上门康复治疗,每月有45名老人或残疾人可享受上门测血压、做心电图医疗服务,每月有300多人可到中心进行免费体检。庐南、人民路、806厂等1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的居民均属享受政策的范畴。

(来源《九江日报》)

【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我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4月22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我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包括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改革任务、组织领导和基础保障。主要改革任务是重点实施“二三四”改革工程,即:整合“两大体系”: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抓好“三项建设”:推进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社会福利事业建设,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力推“四项改革”:推动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推动殡葬改革,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

【共青儿童村启用仪式】6月7日,由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牵头建设的共青儿童村正式建成启用,旨在进一步改善困难儿童的生活条件,满足他们在生活、医疗、康复、教育等方面的基本需求,保证其健康快乐成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名誉主席顾秀莲出席活动并讲话。江西省原省委书记、中央统战部原部长万绍芬,中央统战部原副部长、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原第一副主席胡德平,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原党委书记、中华儿慈会理事长魏久明,中国文联原副主席髙运甲,国务院派驻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原主席孙希岳,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唐闻生,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戴凤举等老同志出席活动。省政协主席黄跃金出席启用仪式。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蔡晓明代表省委、省政府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小琴,市领导殷美根、钟志生、黄斌、黄大明等出席。共青儿童村总建筑面积2万余平方米,设有家庭式养育单元、儿童活动中心、教学娱乐等多种功能设施,可收养孤儿约400名。首批计划接收儿童50~100名,以后逐年增加。计划把共青儿童村建设成为老少边穷地区孤儿成长救助中心、全国少年儿童红色教育基地、国际少年儿童夏令营营地、港澳少年儿童国情教育基地。

【九江市救助管理站获民政部表彰】7月11日,民政部下发《关于表扬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中表现突出的救助管理机构的通报》,九江市救助管理站获表彰。在2013年11月底启动的“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中,九江市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托底线、救急难”的职能职责,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率先在全省建立流浪乞讨危重病人救治机制,完善全市四级联动救助网络;联合公安、执法等有关部门,引导公众参与,织密救助网络,全面开展寒冬季节主动救助、应急救助、开放救助、联动救助和保护性救助;特别是市县区两级民政部门领导,在严寒恶劣气候期间带队上街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实现应救尽救、确保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的工作目标。专项救助行动期间,上街劝助进救助站86人次,劝离23人次,出动车辆230余次,发放棉被50多床、棉衣裤120多套,以及提供各类食物救助。

【九江市成立全省首家爱国拥军促进会】9月20日,九江市爱国拥军促进会在九江成立,这是江西省成立的首家爱国拥军促进会。该促进会是在市委、市政府、九江军分区的重视和关心下,在市民政局、市双拥办的具体指导下,经九江市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由热心爱国拥军事业的单位、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自愿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公益性社团组织。该促进会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总目标,以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为重点,努力搭建党委、政府与驻市部队密切联系的平台,组织、引导、团结全体成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双拥拾遗补缺的工作,促进社会化拥军工作的全面发展。该促进会是在九江98双拥俱乐部的基础上扩充成立。

【九江市成立首家婚姻家庭协会】为弘扬文明健康的婚姻家庭观,倡导新婚俗,引导公民增强婚姻法规意识,9月260,九江市婚姻家庭协会正式成立,并举行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此协会为全市首家婚姻家庭协会。会上,省婚姻家庭协会会长傅月蝉宣读贺信;市民政局局长邓君安宣读市民政局关于成立九江市婚姻家庭协会的批复,并向协会正式授牌;市民政局党组书记曹光东宣读大会选举结果;市民政局副局长吴平生作讲话;新当选的首届会长袁松青发表讲话。该协会是由九江市从事婚姻家庭服务、婚姻家庭法律咨询、婚姻家庭文化研究等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市性、群众性、学术性团体,属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协会以“建设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为目标,致力于九江市和谐婚姻家庭建设的实践, 维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赣鄂线省界界桩更换工作会在武宁召开】9月25-26日,赣鄂线省界界桩更换工作会在武宁县召开。湖北省民政厅负责人率武汉市民政局、黄石市民政局、阳新县民政局、咸宁市艮政局、通城县民政局、通山县民政局、崇阳县民政局,江西省民政厅、武宁县人民政府、九江市民政局、修水县民政局、武宁县民政局、瑞昌市民政局共36人参加会议。会议期间,各与会人员交流赣鄂线省界界桩更换工作情况,并对边界管理工作进行讨论。同时,实地察看赣鄂线更换后的3号、4号省界界桩,并在3号界桩举行省界界桩更换启用仪式。

【九江市举行烈士纪念日敬献花篮仪式】9月30日上午9时,九江市在南山公园烈士陵园隆重举行首个烈士纪念日敬献花篮仪式。市四套班子领导、九江军分区及驻市部队军政主官、市直机关干部代表、驻市部队官兵代表、烈属代表、劳模代表、学生代表以及庐山区四套班子领导等约200余人参加。

【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实施意见》】9月30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九江军分区政治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实施意见》。这是九江市首个有关烈士纪念工作的政策文件,也是在全省地级市率先岀台的烈士纪念工作政策文件。《实施意见》对规范纪念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明确法律责任、提供法律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12月4日,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九江市将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等服务设施覆盖全市100%的城市社区、90%以上乡镇和60%以上的行政村。全市养老床位达到3.5万张,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达到40张。

【全市首家社会化居家养老试点启动】12月3日,为探索新形势下的养老福利模式,应对人口老龄化,九江市首家社会化居家养老试点工作正式启动。首家试点坝围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位于九江开发区国豪水岸住宅小区内,该中心按“公益、低价、有偿”的原则指定收费标准,对老年人的文化娱乐、健康教育实行公益免费服务,对老年人的营养配餐、康复理疗、护理照料则实行低价有偿服务。凡是五保、低保、优抚等老人如有需要,可凭相关证件到服务中心享受免费服务。

【市军休一所获全国军休工作先进单位称号】12月15日,九江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被民政部、总政治部表彰为2014年度全国军休工作先进。

【全市首届万人相亲会】12月28日上午,全市首届“倾城热恋•缘来为你”九江万人相亲会大型公益活动在南山公园举行,5000余名青年男女到现场参加活动。本次相亲会大型公益活动由市民政局、九江军分区政治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九江广播电视台7家单位联合主办,为未婚青年搭建相识相知、相互交流、相互了解的一个良平台。现场活动为期1天,主要活动有相亲约会、爱情拓展、单身联谊、婚礼督导秀、婚恋咨询、演唱、小品、游戏等节目。所有报名参加相亲人员均可在现场免费领取大礼包1份,并可参加抽奖活动。此次相亲会网上报名600余人,现场报名700余人,报名者多为行政单位公务员、驻市部队官兵和企事业单位员工。相亲会当天,除青年男女还有不少父母也到现场,到场人数多达5000余名,当场就成功配对52对。

(来源《九江日报》)

附:2014年九江市民政局领导名录

党组副书记、局长:邓君安

党组书记:曹光东

调研员:苏玢

玲(党组成员任至12月)

副局长:王小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夏启财吴平生汪开盛

调研员:周耀明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王胜刘华

党组成员、市社会组织党工委专职副书记:王后强九江军供站站长:刘发明

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所长:王龙秋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党总支书记:张安平市老龄委办主任:曹荣品

社会保障

【概况】2014年,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82.03万人、185.16万人、140.50万人、51.24万人、34万人、19.84万人;基金征缴分别为26.38亿元、1.60亿元、12.89亿元、1.13亿元、1.09亿元、5268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2.1%,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8714人,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各项社保民生任务按进度完成。

完成连续第十年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全市18.99万余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实现“零差错”,调整后退休人员月平均增加养老金263.7元,人均月养老金达到1697.19元/月,全市养老金月支出达到3.22亿元。年内,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待遇支付人次(数)分别为21.07万人、46.85万人,30.33万人次,5615人、1501人、1770人次; 支付金额分别为41.78亿元、3.19亿元、12.58亿元、9674万元、816万元、579万元。

5月4日,正式启动市本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职能整合,结束“两江试点”以来医疗保险由两家机构经办近20年历史;同日,市本级社会保险“统征分付”模式正式上线。10月,县区社会保险“多险合一”信息系统上线工作全面启动,实现社保经办资源整合、社会参保事务性负担降低的效果。优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程序,改进社会化发放手段,养老金直发率达到96%。探索业务经办向基层服务平台延伸,九江开发区4个工业园区可直接经办社会保险业务。区域协作有效拓展,与南昌双向异地就医显著增长,与湖北省黄冈市人社局、湖北省武汉市亚心医院达成合作协议,逐步试点有条件的县与南昌开展双向互通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在全省率先启动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做好新、老农保制度衔接工作。

改革医保支付制度,不断完善基金结算办法,发挥大病保险驻院代表监管作用,控制人均费用过高、增长过快的趋势,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高效。强化“两定”单位分级管理和年审考核,九江市2家医院获得省AA级定点医疗机构,8家医院获省A级定点医疗机构,处罚8家定点药店,停止2家卫生服务站的医保住院定点业务。创新推进工伤康复事业。在全省率先实施省、市级统筹调剂金制度,先后出台工伤康复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和建立有效的工伤保险预防机制,初步形成覆盖全体从业人员的工伤补偿、工伤康复、工伤预防“三位一体”和基本工伤保险、补充工伤保险的“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体系。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全面启动,开发启用全市统一的信息管理软件确保支付工作井然有序。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制度,鼓励引导城乡适龄居民特别是中青年居民早参保。

全面完成全市关破改及困难企业材料审核申报工作,争取省级补助资金9942万元,申拨2011-2013年度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2056.95万元至各县区,保证参保人员正常就医和待遇及时支付。全年受理工伤认定2555例,受理劳动能力鉴定965例,按时为46.2万老年人发放养老金2.6亿元。

【九江市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十连调”】年初,按照省市“十连调”的统一部署,市人社局及时完成全市18.99万余名企业退休人员的调待工作。这是九江市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九江市部分困难人员养老生活补助金上调至335元】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和省轻工行业管理办公室下发《关于调整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养老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从1月1日起,九江市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及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享受养老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05元调整为335元,调增部分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负担。这是九江市自2007年对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以来第六次调增标准。

【九江市再次提高中心城区三类人员生活保障水平】为改善中心城区一部分低收入或者弱势群体的生活保障水平,让更多的人更好地共享发展的成果,从2014年起,市财政对中心城区环卫工人、“三无”人员、城区社区经费的保障水平再次提高。从1月1日起,九江市中心城区环卫工人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212元/月调增到1265元/月,每人每月增加53元,由各区财政列入预算。同时,岗位津贴按标准由市、区财政保障到位,环卫一线工人的岗位津贴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每天10元计取,每月为260元。此外,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的高温津贴每人每月由原来的120元调增到240元,防寒费每人每月120元,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共4个月),防寒费的发放时间为3个月,每人每年可获发高温津贴和防寒费合计1320元,由市、区财政共同保障。

从1月1日起,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从由原来的每人500元/月分别提高到生活自理每人700元/月、介助(半自理)每人900元/月、介护(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每人1200元/月。集中供养孤儿生活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1100元/月提高到每人1300元/月,散居孤儿由原来每人700元/月提高到900元/月。市城区“三无”人员生活保障提高供养标准需新增的资金将由市、区两级财政按6:4比例负担。同时,要求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机构要将城镇“三无”人员按国家医保和医疗救助相关政策及时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城镇“三无”人员因患病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给予100%救助。

继2012年中心城区社区工作经费和工作人员工资提标之后,2014年再次提高保障标准,即从1月起,在现有补助机制的基础上,市财政再投入158万元,为市中心城区每个社区增加投入1万元经费补助。此外,社区主任(书记)工资每人每月向上普调300元,社区副主任和其他工作人员每人每月提高220元,提标部分由市、区两级按6:4负担。

【开展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为全面掌握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4月,九江市组织开展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活动。此次检查主要内容是2012-2013年全市各级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重点是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主要包括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财政补助资金专款专用情况和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补助资金、改变资金用途等现象。通过检查,进一步理顺九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章及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巩固九江市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效果,有利于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迈向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的步伐。

【市本级社保启动五险“统征分付”】自5月4日起,市本级社会保险有关业务经办调整,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大社保险种的参保征缴不再由各经办机构经办,改由市社保局统一办理;待遇支付则分别由市社保局、市医保局、市就业局等相应经办机构办理。

【开展工业园区社会保险费征缴执法检查】为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费覆盖范围,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应收尽收,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市人社局于8月150~10月15日分4个阶段在全市工业园区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此次检查旨在努力破解工业园区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社会保险参保率低等影响劳动关系和谐问题。此次对工业园区的用人单位逐户进行执法检查,对职工举报投诉依法查处。市人社局抽调部分执法检查人员,组成督查小组对各县(市、区、山)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根据各县(市、区、山)人社部门提请市人社局执法检查的工业园区企业难点进行重点执法检查。检查对象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统称用人单位),检查重点是工业园区企业。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情况;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缴费情况;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情况;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九江市“多险合一”信息系统上线工作正式启动】10月24日,全市社会保险“多险合一”信息系统上线工作布置会举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占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当日,九江市“多险合一”信息系统上线工作正式启动,计划至下年3月底全面完成。全市“多险合一”信息系统上线工作一旦完成,将使九江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实现“统征分付(统一参保征缴、待遇分险种支付)”的经办模式,同时使九江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全市统一并向省级集中。

【发布《九江市补充工伤保险暂行办法》】12月11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九江市补充工伤保险暂行办法》。《暂行办法》适用于本市统筹区域内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各类企业单位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所有参保对象。《暂行办法》包括工亡或者视同工亡享受补充工伤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的条件、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享受补充工伤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的条件、工伤事故医疗费补偿责任、职业病医疗费补偿责任等21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何艳)

住房保障

【概况】2014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72550套(户),占全省总目标任务的22%。其中,公共租赁住房22024套,廉租住房35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36161户。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8961户。连续第四年占全省当年目标任务的约25%比例(2011年24.5%、2012年28%、2013年28.9%)。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其数量是上年的2.3倍,占九江市总目标任务的64.8%。呈现数量大、任务重、困难多的态势。为完成省里下达的任务要求,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调研和视察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协调解决项目遇到的主要问题,同时要求各地加快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早开工,早建成。年初,市政府与各地签订目标责任状,提出明确要求;8月,市政府召开全市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会,再次督促各地要抢抓进度;9月,再次对各地保障房开工情况进行督查,市政府还将督查通报印发到各地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引起各地的高度重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总体完成省里的开工和基本建成任务,共青城市和武宁县多建近6000套住房为全市完成目标任务作出贡献。

【公共租赁住房】2014年,全市开工建设22024套,基本建成和竣工28830套。其中,中心城区无开工任务,基本建成和竣工14432套;县域22024套,基本建成和竣工14398套。

【廉租住房】2014年,全市开工建设3500套,全部在县域建设,基本建成和竣工3059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9386。

【棚户区改造】2014年,全市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面积491.55万平方米.47026套(户);开工建设安置房47026套,竣工17586套(含货币安置3184户)。其中,中心城区完成棚户区改造面积195.27万平方米、18908户,开工建设安置房164.7万平方米、16843户,竣工2515套(含货币安置1615户)。县域完成棚户区改造面积296.28万平方米、28118户,开工建设安置房30183套,竣工15071套(含货币安置1569户)。(钟祥云)

居民生活

城镇居民生活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2014年,九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077元,增长10.2%。九江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超过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比全国平均增速9.0%快出1.2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增速9.9%快出0.3个百分点,增速在全省11个设区市位列第三。

【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2014年,九江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7808元,增长21.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71.0%。工薪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再次提高了津补贴标准,人均每月增加600元;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上调企业工资指导线;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企业经营效益好转,地方财政收入大幅增加,为各行业职工增收奠定基础。工资性收入继续成为拉动收入增长的主动力。

【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小幅增长】近几年,国家出台一系列针对小微企业免税降费等扶持政策,积极营造创业环境, 大力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采取有力措施,扶持居民自主创业,城镇居民二三产业经营净收人实现较快增长。2014年,九江城镇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为2825元,增长0.3%, 其中,第二产业经营净收入358元,增长64.5%;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1848元,增长8.6%。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增长】居民家庭收入的持续稳步增长,为生活质量的提升提供坚实基础。据住户调查数据显示,2014年九江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275元,增长9.6%。

农村居民生活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2014年,九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139元,增加1026元,增长11.3%。可支配收入增速超全国平均水平,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2014年九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11-3%,比全国平均增速11.2%快出0.1个百分点,与全省平均增速11.3%持平。

【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2014年,九江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784元,增加585元,增长13.9%,在可支配收入中占据主导地位。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为农民务工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农民进城务工收入占比显著增加,为农民增收奠定了基础;随着各项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使得农民普遍受益;近年来最低工资水平的不断上调,农民务工工资标准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实现较快增长。

【农村居民家庭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2014年,九江农村居民家庭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人均家庭经营净收入为3248元,增加594元,增长22.4%,增幅位列四大收入之首。九江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170元,增长22.8%。

【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2014年,九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为11.3%,比城镇(10.2%)快1.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2.47:1,比上年的2.56:1降低0.09。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2014年九江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7922元,增长10.9%,食品消费、衣着消费等八大类消费全面增长。(赵宋义)政府深入推进法治江西建设改进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管理、强化执法监督,促进执法规范化。

消费者权益保护

【概况】2014年,全市12315消费维权机构接到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共计7800件。其中咨询6194件,投诉1232件,举报374件,回复、处理工商网站集群中的投诉件110件,处理回复消费者来信12件,接待上门投诉消费者176人次,共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1.4万元。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18件,成功调解1014件,调解成功率99.6%,促进企业与消费者和解21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7.4万元,投诉类型前三位为:家用电子电器23.8%、食品14.8%和服装鞋帽13.5%,质量问题投诉达68.7%,接待来访和咨询15531人次。

[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2014年,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深入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年主题宣传和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在市区,3月14日,由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市消协联合主办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在沃尔玛广场举行。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消保委主任赵玉刚,市消协名誉会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祝先进,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徐少伟等到现场指导。据统计,全市共设宣传咨询活动点29个,其中城镇19个、农村12个,参加志愿者282人次,在电视、广播开办专题节目19期,通过新闻媒体披露案件25件,参与有关部门监督检査18次,发布消费警示25条,活动现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9万余份,接受消费者咨询836人次,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276起。

【制定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规范】2014年,市工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制定《九江市工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规范(试行)》。《规范》根据九江实际情况,针对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职责,规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任务、方式、程序、频次、考核等内容,规范工商机关在经营者自律中的行政行为,并对监管行业作严格划分。《规范》制定后,全市工商系统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积极响应省政府深人推进法治江西建设改进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管理、强化执法监督,促进执法规范化。

【依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2014年,全市工商系统根据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问题商品,及时制定抽检计划,上报批准计划后,摸排抽检地点和对象,将建材、电动车、通讯设备等列为重点商品,将华东市场、新三鼎建材城、闽浔建材城、新开瑞型材大市场、庐山南路电动车一条街等地点作为重点区域,委托检测机构对全市的电动车、钢筋、铝合金和地砖经营户开展质量抽检,共抽检各类商品498批次,其中214批次不合格,对不合格商品均立案查处。

【维护景区消费者权益】由于景区旅游季节性很强,游客遇消费纠纷要求即时解决等特点,2014年,九江市推行24小时联动值班制度和“四个马上”(即马上去、马上办、马上査、马上落实”)投诉调处机制,维护景区消费者权益,要求调解人员以迅速及时的到位速度、积极细致的调查取证、准确合法的处理方式、圆满和谐的解决结果,力争游客在离开景区前处理完消费投诉。同时,景区12315加强部门间联动。以12315申诉举报网络为依托,通过与其他行政部门、行业协会的联动,实现信息共享、维权互动,对涉及的消费纠纷,按照投诉类别及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 并做好调解工作,以两项制度的落实促进旅游投诉调解工作,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九江旅游形象。

【推进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为更好地建立健全九江消费维权网络,促进社会管理与创新,2014年,市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要求,推进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简称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同时进一步扩大“五进”工作覆盖面,将消费维权服务站向农村延伸。年内,消费维权服务站基本覆盖到全市大部分行政村,为改善农村居民消费环境提供帮助。

【加强电子商务企业监管】为适应消费维权环境的变化,2014年,市工商局主动作为,对九江市电子商务企业加强监管,组织相关企业开展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讲座和现场答疑,加深企业对消法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了解;市工商局进一步掌握企业发展的现状,起到动态化监管和服务的效果,规范九江电子商务发展。

【开展通讯行业行政指导工作】2014年,市工商局对通讯行业三大运营商投诉较多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开展行政指导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在消费投诉中,3家运营商都普遍存在话费误扣、手机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电信公司宽带服务滞后,联通公司上网流量过多无提醒,移动公司套餐服务条款不明等问题,在各自的企业中都不同程度存在。针对这些问题,市工商局从加强服务、公开收费标准、及时处理手机三包纠纷、提升工作人员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指引,3家运营商均签订承诺书,对履行新消法,提升服务质量作出承诺,为九江市消费者能够拥有良好的通讯消费维权环境提供有效保障。

【提升消协组织维权水平】2014年,全市各级消协组织不断完善“一会两站”,基本实现主要城乡的全覆盖;协助和配合“12315”“五进”工作,并经常性检查督导,为消费者就近投诉提供帮助和服务,使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家门口。进一步推进消协组织信息化进程,实现信息共享、协同办公的事务处理机制,为消协之间的高效沟通提供平台;进一步加强消费纠纷和解机制推进工作,不断完善和解机制, 促使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促进社会和谐和发展。2014年,市消协被省消协向中消协推荐为“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30周年维权工作先进单位”。(张国亮)

2014年4月,瑞昌市肇陈烈士陵园竣工。黄龙茂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