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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2008年,九江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有194个,其中市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个,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2个,乡(镇)人民代表大会181个。市人大常委会下设联络处1个。共有各级人大代表12533人,其中,省人大代表61人、市人大代表409人、县(市、区)人大代表2332人、乡(镇)人大代表9731人。

九江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有组成人员4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7名、巡视员1名、秘书长1名、委员30名,其中驻会18名,不驻会22名。九江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设有内务司法、财政经济、城建环保、教育科学文化卫生4个专门委员会;九江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设4个处级工作机构,分别是办公厅、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

2008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九江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十七大、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为民代言、维护民利,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共召开6次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有关工作情况

报告16项,对4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先后作出4项决议决定和15项专题审议意见,提出意见建议80条,配合上级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专题视察26次,为推动依法治市进程、促进九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罗星华)

重要会议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2008年1月30日举行。会议举办《物权法》讲座,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市农业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3月27日至28日举行。会议举办《城乡规划法》专题讲座;传达学习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监所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九江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了《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高审议意见的提出和办理质量的意见(试行)》(草案);审议了《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意见》(草案);审议了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了《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九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执法检查情况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教育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审议了人事任免议案。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5月29一30日举行。会议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养老、医疗保险金征缴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査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对开展监所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对开展监所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7月24〜25日举行。会议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专题讲座;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200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九江市2008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的调查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关于《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施办法(试行)》(草案)的说明;审议了《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施办法(试行)》(草案);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市养老、医疗保险金征缴管理使用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九江市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九江市农业局2007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书面)。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9月23〜24日举行。会议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2007年和2008年上半年市本级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2007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2007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査《江西省森林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九江市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九江市200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书面);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11月25~26日举行。会议举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专题讲座;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10件实事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九江市2007年和2008年上半年市本级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九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 (书面);补选了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审议了人事任免议案。

【九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月7日至10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九江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了关于九江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和批准了九江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议了关于九江市2007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市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了2007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8年市级总预算草案,批准了2007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8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了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了九江市出席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了九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通过了九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会议收到市人大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86件,由市人大常委会选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分别交由有关国家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中共九江市委书记陈安众在大会闭幕时讲话。(唐平)

监督工作

【计划、预算的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7项有关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及审计工作等方面的报告,提出了28条意见建议。加强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和前瞻性分析,组成专题调研组,赴财税管理部门和开发区、得阳区及有关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召开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审查,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7年市农业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采取专题审和程序审、专家审和代表审、初次审与跟踪审相结合的审查监督方式,对市科技局2008年部门预算进行了重点审查。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审查范围,将60个部门的预算提交人代会审查,实现了部门预算由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的转变。

【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国企改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领导带领工作人员两次深入10多家国有企业进行了深层次的调研,及时向市国企改制领导小组如实反馈,提出意见建议。王萍市长在人大反馈意见上专门批示,要求改制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处理。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6月份,组织29名省市人大代表深入城西港区、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和庐山区,重点视察了6个亿元以上的新开工建设项目,提出了要提高项目质量、完善项目服务、加强项目调度、向上争取生态项目4条意见建议;12月份,组织15名驻市省人大代表深入城西港区、湖口县和都昌县,重点视察了上港九江码头建设、上港物流园区建设及工业园区项目建设情况,提出了要强力推进沿江开发、引进高质量项目、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扶持、优化发展环境等4条意见建议。配合沿江开发战略,组织九江海关工作情况的调研,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调研情况,为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提供参考。积极配合在赣的全国人大代表和驻市省人大代表对九江市经济社会发展、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就制约九江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的一些“瓶颈”问题,向上呼吁,争取支持,充分发挥了驻赣全国人大代表和驻市省人大代表的积极作用。

加强对城建、环保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实地查看了6家企业,并委托湖口县、瑞昌市、永修县、武宁县人大协助开展了调研。继续开展“环保修河行”活动,深入修河源头实地调研,启动《修河志》的编纂工作;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继续开展“环保赣江行”监督检查、环境污染防治立法调研和节能减排专项调研活动。

加强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金征缴管理使用情况、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医疗情况、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民生工程十件实事落实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在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金征缴管理工作监督中,组织部分代表和常委会委员深入武宁县、庐山区和九江联盛集团等9家单位进行了专题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了5条意见建议,督促提高参保率、缴费率及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监督中,召开3个座谈会,实地察看9个交警执法单位,详细了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组织省、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15个民生工程建设现场,详细了解民生工程十件实事建设情况,提出了6条意见建议。

加强了对“三农”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九江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的报告,选择永修、星子和九江县进行重点调研,提出了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的意见建议。加强对强

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深入3个县(市)8个乡镇进行了调查摸底,查找出土地承包和强农惠农资金使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对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15项专题审议意见,市“一府两院”及时组织了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人大常委会回复了13项审议意见的整改结果,制定了70条整改措施。

【法律监督】全年共对《体育法》、《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江西省森林条例》3法1条例在九江市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提出了25条意见建议。在《体育法》执法检查中,执法检查组深入得阳区、九江县和星子县的体育场所、社区街道、新农村建设点、城镇中小学校走访座谈,实地检查,查找出体育事业投入不足、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滞后、体育基础设施比较薄弱、竞技体育总体水平不高、学校体育师资力量不足等6个问题,提出了要加快体育中心建设、重视发展竞技体育、抓好学校和农村体育、下决心摘掉体育场馆“四无县”帽子等5条意见建议。

在《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中,执法检查组深入市区及瑞昌市、九江县进行重点检查,查找出市区总体规划严重滞后、城市功能设施建设布局不合理、市政建筑随意性大等问题,提出了要维护规划的刚性、明确九江的城市定位、增强规划的前瞻性、完善城市功能、尊重民意、加大投入、加大违法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等8条意见建议。

在《行政许可法》和《江西森林条例》执法检查中,执法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走访群众等方式,分别深入2个县、16个市直部门和4个县(市)、8个乡镇进行重点抽查,全面掌握这1法1条例在九江市贯彻实施的总体情况,查找了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认真开展司法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监所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实地察看了4个劳教、看守场所,提出了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监督管理等5条审议意见。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3部法律的执法检查和4部地方法规的立法调研。

【信访工作】制定《加强人大信访工作的意见》,不断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接访、转办和督办工作流程。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352件,接待群众来访231批次,达453人次。成立专门的信访督办工作小组,围绕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合同、社保征缴等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选取8件社会影响面较大的信访件进行了重点督办,督促解决了一些群众亟需解决的问题。常委会领导先后26次参与市领导信访接待日,有效化解了一些社会矛盾。受到了群众的好评,促进了社会和谐。(曾宏斐)

选举和任免

【概况】在2008年1月10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选举李亚平、杨新民、宋京伟、陈发芳、林兴富、胡振鹏、彭宏松、董君舒、程水凤、蔡媛媛、廖维林、王虹、王萍、王金华、王治卿、方志明、卢天锡、叶萍、叶心林、朱姿武、刘超、刘征骅、刘荣梅、刘爱琴、刘德意、江民忠、李广欣、李光荣、李晨峰、杨健、杨初喜、张远秀、张玲芳、陈世翔、陈安众、陈金初、陈新娅、易小慧、罗会林、周林、周毛春、周奕年、胡经国、洪有女、徐耀纯、陶华松、陶勇清、黄斌、黄志敏、黄洁贞、梅清、章艳玉、彭伦棠、董金寿、韩胜球、程利民、释纯闻、雷美珍、熊起栋、潘新华、戴晓慧等61人为九江市出席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张玉生、聂太贵为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通过聂太贵为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在2008年3月2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任命张再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江晓芹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董雪晴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王厚勤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刘克曙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张薇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魏伟、陈景华、谭宏波、曹琛、金婉琴、夏亮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燕菊香、刑晓军、江军为共青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余共青、陈新喜为共青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赵铁水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张再生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张京平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田中松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秦健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史文勇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黄新发、曹槐树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免去梅月初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在2008年5月3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决定任命殷美根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免去赵东亮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接受李建军辞去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在2008年9月24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决定任命王建楠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陈明权为市体育局局长;任命江晓芹、张再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任命王东曙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叶敏、万均、傅雷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决定免去毛文霞的市审计局局长职务,胡岩松的市旅游局局长职务;免去赵铁水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许欣荣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接受王原平辞去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

在2008年11月26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任命柯军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曹忠彭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余启球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曹文彬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曹正象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免去孙细平的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补选尚勇为江西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

为了更好地掌握被提请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及业务知识,根据《九江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在一年中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别提请任命的28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部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经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的工作人员集体判卷,按百分制标准计算,28名参考人员全部取得合格成绩,符合提请任命的条件。(颉勇军)

代表工作

【组织代表活动】2008年,市人大常委会把开展好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作为发挥代表作用、促进代表工作的重要平台和最有效方式,进一步创新形式,突出活动实效。先后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开展了“抗冻救灾”和“市政府民生工程十件实事工作进展情况”的专题视察,委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开展了年终视察,帮助代表全面了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组织基层市人大代表就如何履行代表职责进行培训,召开全市代表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换届以来代表工作取得的成绩,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首创《代表履职评价办法》,探索建立以正面引导为核心的代表履职绩效管理系统,实行代表履职精细化管理;制订《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市人大优秀议案、代表建议评选办法》和《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考核表彰办法》,着力激发代表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在综合各县自拟制度的基础上,下发《市代表小组活动制度》,规范统一各代表小组活动制度,推进小组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人大代表“创先争优”活动,对代表小组活动开展及代表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评比,评选并表彰了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代表。

【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46件,连同议案改作建议处理的42件,共188件。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在大会议案组登记、整理、分类的基础上,对代表建议进行再次整理,确保分类准确、登记无误。在法定时间内进行交办,协同市政府办公厅召开政府组成部门代表建议交办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提高建议提出质量,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前,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提前将代表议案、建议专用纸寄发代表,并对代表议案、建议提出的范围和程序进行规范,详细说明议案、建议的有关要求,给代表充足酝酿时间。要求各代表小组对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做到定人、定题、定时间,动员广大代表深入群众了解民情,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继续坚持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协3家联合对政府所属部门中的部分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进行联合督察的制度,针对未在法定办理时限内完成办理任务以及承办件中有多年难以解决问题的承办单位,于7月中旬对市卫生局、教育局、国土局等5家承办单位进行了专项督察活动。在总结2007年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重点建议经验的基础上,把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选定的11件代表建议,提前行文市政府办公厅和相关承办单位,提高承办单位的责任意识,促进重点建议的办理质量。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的督办下,11件重点建议反映问题相继得到解决,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激发代表履职热情,首次将代表在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发言中提出的意见、建议经书面整理后交“一府两院”进行书面答复。将代表在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议案、建议进行汇编,印发所有代表和承办单位,供代表学习参考。依据《市人大优秀议案、代表建议评选办法》,在代表和承办单位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并表彰了20件优秀代表建议。

(颉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