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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

2003年,九江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共有191个,其中市级人民代表大会1个,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12个,乡(镇)人大主席团178个。市人大常委会下设联络处1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下设联络处10个。共有各级人大代表12998人,其中,全国人大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58人、市人大代表402人、县(市、区)人大代表2330人、乡(镇)人大代表10207人。

九江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有组成人员3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7名、助理巡视员1名、秘书长1名、其他委员25名,其中驻会委员15名、不驻会委员20名。九江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设有政法、财政经济、城建环保、教育科学文化卫生4个专门委员会;九江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设4个处级工作机构,分别是办公厅、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

2003年是九江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的最后一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九江市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大精神和全国人代会、省人代会精神,围绕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总体目标和市委“一二三四朝前奔”的总体工作思路以及九江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执法检查和司法监督,依法治市取得新进展;强化对计划、预算、经济工作、“三农”问题、城市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工作监督取得新成效;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严格按程序依法任免,积极开展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人事任免工作取得新进步;加强代表联络,组织代表活动,注重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代表工作迸发出新活力;加强干部的学习培训和机关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常委会及其机关建设出现了新气象,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重要会议

【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3月15-18日在浔举行。会议听取代市长蔡晓明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彭敏作的《关于九江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艾宏盛作的《关于九江市200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春如作的《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林淼作的《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和民作的《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上述各项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通过《关于接受余秉绶、张金林、曾民牛辞去九江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和《关于接受王凤玮辞去九江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补选蔡晓明为九江市人民政府市长,补选王际民、甘智德、谭毓清为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补选王原平为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补选王振兴、刘元国、余锦桂、尚华宁、周照华、胡骏水、梅美华、曹铁初为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会议收到市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出的议案条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分送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经主席团会议决定,34件议案均改作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加上会议收到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46件,两项合计80件,由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分别交由有关国家机关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积福在大会闭幕时作了讲话。会议号召,全市上下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九江市委的领导下,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认真落实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改进工作,提高效率,为实现九江在江西率先崛起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1月23日在浔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江西省档案管理条例》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3月3~4日在浔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和开展“3·15”活动情况的汇报;关于商品质量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决定提请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九江市人大常委会2003年工作要点》和《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九江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会议还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3月12日在浔举行。会议听取《关于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听取并通过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异动情况和补选的市十一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通过《关于增设九江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和有关人员辞职的决定;审议通过《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草案)》,决定提请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审议通过《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审议通过《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审议通过《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5月20~21日在浔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非典型肺炎预防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情况的汇报;关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关于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情况的汇报;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汇报;会议还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园区建设情况的汇报和关于市级政府机构改革情况的汇报。会议审议通过《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防治非典型肺炎的决定》,审议通过《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和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7月17-18日在庐山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情况的汇报,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情况的汇报,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情况的汇报,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情况的汇报,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关于200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关于2003年上半年税收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九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讨论稿)》和《九江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讨论修正稿)》。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9月18-19日在浔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情况的汇报,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情况的汇报,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情况的汇报,关于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再次审议《九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讨论稿)》和《九江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讨论修正稿)》。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11月18-19日在浔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情况的汇报,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情况的汇报,关于200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0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农村扶贫开发情况的汇报;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0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对全市地税系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书面),以及关于开展《江西省旅游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和对市旅游局工作评议整改情况的汇报(书面)。

会议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许可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对陈平贵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报告的批复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确认的报告》、《九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九江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以及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12月11~12日在浔举行。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关于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及市十二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曹林淼辞去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和《关于接受陈和民辞去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命事项。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座谈会】4月2日在浔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办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主题是围绕贯彻落实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共同探讨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促进人大工作上新台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春如作了题为《把握机遇与时俱进推进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的讲话。

会议认为,全市各级人大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市委提出的争先进位、率先崛起的奋斗目标和“一二三四朝前奔”的总体思路,全面落实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为加快九江在江西的率先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监督工作

【听取工作报告和汇报】2003年,九江市人大常委会把监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执行,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为工作重点,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上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上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园区建设、民营经济发展、税收征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房地产管理、矿产资源管理、行政复议、台湾同胞投资保护、再就业工作、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退耕还林、计划生育、扶贫工作、政府采购、档案管理、“非典”防治、科技推广、文物保护、气象工作、机构改革以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工作情况的汇报。为提高审议质量,常委会注意狠抓两个环节:一是注重调查研究。对列为常委会审议的议题,安排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事先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写出调研报告,为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审议提供依据和参考。二是认真抓好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进行认真归纳整理,形成统一意见,及时向“一府两院”进行反馈,并安排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办跟踪督办。

【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2003年,九江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多种方式,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工会法》、《残疾人保障法》、《行政复议法》、《传染病防治法》、《税收征管法》、《江西省旅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配合全国人大开展《体育法》的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开展《气象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江西省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为增强执法检查的效果,一是选题突出针对性。紧紧抓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大局、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法律法规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开展检查。为了促使“非典”之后旅游市场的快速复苏和旅游支柱产业的进一步壮大,及时组织对《江西省旅游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二是检查注重广泛性。检查前,组织检查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检查中,采取听汇报、开座谈会、实地查看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情况。在对税收征管法的执法检查中,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联合行动,并邀请财政、审计等部门参加,使掌握的情况更为全面、准确。三是整改盯住实效性。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一府两院”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搞好整改,同时注重跟踪问效,使各项整改都能落实见效。与此同时,市人大还把对《江西省旅游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与对市旅游局的工作评议结合起来进行,既推动了工作,又促进有关法律法规在全市的贯彻实施。

【组织代表视察】代表视察是闭会期间代表执行职务、发挥作用的一种重要形式,能有效促进“一府两院”工作。2003年共组织代表视察3次。11月24-28日,组织市直单位和在浔阳区、庐山区工作与生活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十届人大代表集体视察。视察的主要内容是:1.2003年九江市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2.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民增收情况;3.优化投资环境,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情况;4.完善基础设施,加快公路建设情况。12月10-20日,省直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省十届人大代表一行10人赴九江视察。视察的主要内容为:1.2003年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2.优化投资环境及工业园区建设情况;3.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情况。省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副主任刘润余、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吉光、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负责同志陪同视察。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各县(市、区)在2003年6月份组织所在地的市人大代表视察。12月中、下旬,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市人大各委办工作人员分成12个小组,走访在县(市、区)工作和生活的市十一届人大代表。各走访小组和所在地市人大代表听取了县 (市、区)领导的汇报,实地察看了部分企业和重点工程,对市、县工作提出了不少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司法监督】2003年,市人大常委会把加大司法监督力度、促进司法公正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听取和审议了司法机关重要工作情况的汇报,并结合执法检查,加强对司法情况的调查研究,对司法机关在工作程序、工作效率以及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认真受理代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诉、检举和控告案件,对公、检、法机关执行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具体案件和重大事项的办法》的情况,特别是备案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并从中筛选一些典型案件,进行重点监督。通过启动司法系统内部监督机制,有效地纠正了一些错案。

选举和任免

【概况】在3月份召开的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上,补选蔡晓明为市人民政府市长,王际民、甘智德、谭毓清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振兴、刘元国、余锦桂、尚华宁、周照华、胡骏水、梅美华、曹铁初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选举李福鸿、王永宏为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政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命张华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1人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批准任命张经建、曹忠彭、方由清、李修江、肖军、姜金河、范海鹏、王建民、李莉安、高茂木分别为浔阳区、庐山区、武宁县、修水县、湖口县、都昌县、彭泽县、星子县、永修县、德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柯军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1人的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

判庭副庭长和审判员职务;免去1人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免去2人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接受王忠武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决定蔡晓明代理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任命1人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批准任命朱志强、伍建平分别为瑞昌市、九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接受朱建国、周锦元、赵登荣、安珍清、吴伟华、但俊华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接受李景陶辞去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户晓彤辞去市人大政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命周保华为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熊太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吴锦萍为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张和金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决定任命余启球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一凡、叶萍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决定任命曹应发为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主任,聂太贵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雷学锋为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董爱平为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祝先进的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免去谭毓清的市卫生局局长职务,免去周遇寿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免去曹应发的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1人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免去1人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免去1人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1人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任命柳国发为市卫生局局长;决定任命6人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庭长;决定任命10人为中级人民法院副庭长;决定任命8人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1人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6人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庭长职务;免去15人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庭长职务。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5人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决定任命1人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任命5人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1人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接受曹林淼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决定任命戴长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职务;接受陈和民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决定任命韩德胜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职务。

为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干部“四化”方针,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在总结近几年来的实践经验、广泛征求县(市、区)意见和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对原《九江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作了修改和补充。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定本办法的法律依据、任免范围、任免程序等,增加人事任免中任前调查、法律知识考试及供职报告等内容,使《九江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更加规范。

为了更好地掌握被提请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及业务知识水平,根据《九江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在7月12日对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提请任命的2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首次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春如、万吉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林淼等领导亲临考场巡视指导。经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的工作人员集体判卷,按百分制计算,25名参考人员全部在75分以上,符合提请任命的条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

【概况】九江市第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意见80件(包括由议案改为建议34件)。其中:工交方面18件,农林水方面15件,财经方面11件,科教方面12件,其他方面24件。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根据《江西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的有关规定,80件建议、意见及时转交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办理。在办理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对所有建议认真进行分类整理,编号登记,在转交市政府办理的同时,按照建议的分类,分别送交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传阅,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办掌握了解对口联系单位办理建议的情况。对承办单位的办复件,做到逐件登记抓落实。对办理不满意的,及时和市政府、承办单位联系,并要求重新办复,直至代表满意为止。

(聂太贵)

惟一多次召开过中共中央会议的名山

庐山,是中共中央惟一在此召开过三次会议的政治名山。

1959年7月2日至8月1日,中共中央在庐山举行政治局扩大会议。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等出席。8月2日至16日,接着召开八届八中全会。

1961年8月23日至9月16日,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在庐山举行。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邓小平等出席。

1970年8月23日至9月6日,中共中央在庐山召开九届二中全会。毛泽东、周恩来、林彪等出席。

(凌凤章)

(本栏编辑郭国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