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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野生动物

两栖动物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种:虎纹蛙;属国家保护有益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12种:东方蝾螈、淡肩角蟾、中华大蟾蜍、日本林蛙、黑斑蛙、沼蛙、泽蛙、棘胸蛙(Rana spinosa)、金线蛙、大树蛙、中国雨蛙、饰纹姬蛙,其中东方蝾螈、中华大蟾蜍、棘胸蛙、黑斑蛙是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蛙类广泛分布全市各县(市、区、山)。

爬行动物多数种列入国家保护名录。其中中华鳖、王锦蛇、黑眉锦蛇、灰鼠蛇、乌梢蛇、银环蛇、眼镜蛇、眼镜王蛇等15种列入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蛇目种类除尖吻蝮主要分布在修水县、彭泽县外,其他各种全市县(市、区、山)均有分布。

兽类(哺乳)动物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4种:黑麂、梅花鹿、云豹、豹。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0种:猕猴、穿山甲、青鼬、水獭、豺、大灵猫、小灵猫、金猫、獐、苏门羚。省级重点保护兽类12种,穿山甲、豺、云豹,各县(市)均有分布,猕猴在武宁县南岭山脉有少量分布,梅花鹿仅分市在彭泽县桃红岭,金猫在修水县、九江县有少量分布,苏门羚在彭泽、湖口、都昌3县交界武山山脉有分布,小灵猫在修水县、庐山有分布,青鼬、獐、水獭在鄱阳湖区有分布,其他动物各地均有分布,以野猪数量最多,2万头以上;华南兔次之,1.5万余只:黄麂0.5万余只。

鸟类国家重点保护51种,其中一级重点保护12种:白鹳、黑鹳、中华秋沙鸭、白肩雕、金雕、白尾海雕、白颈长尾雉、白头鹤、白鹤、丹顶鹤、大鸨、遗鸥:二级重点保护鸟类有斑嘴鹈鹕、白琵鹭、黑脸琵鹭、白鹦、白额雁、小天鹅、鸳鸯、凤头鹃隼、白鹇、灰鹤、白枕鹤、花田鸡、小杜鹃、花头鸺鸥、隼科5种、乌雕、大篱、鸢、苍鹰等41种:省级重点保护96种,以雀形目、鹳形目、雁形目、鹆形目种类为多,分别占鸟类总类41.6%、5.8%、10.4%、12%。1999年1月,市境内白鹤1783只、白枕鹤299只、白头鹤57只、灰鹤232只、东方白鹳1895只、白琵鹭4362只、大鸨12只、小天鹅8672只、白额雁31963只、鸿雁16001只,其他雁鸭类28123只、鹭类2084只,其他水禽3050只,分布相对集中在九江县赛城湖,鄱阳湖保护区中湖池、小湖池、象湖、常潮池,共青城市南湖,彭泽县太白湖和芳湖,雁鸭类相对集中分布星子县梅湖、蓼花池,鄱阳湖保护区的蚌湖、大汉湖、令公湖,都昌县新妙湖、黄金湖。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的白颈长尾雉分布在武宁、彭泽2县,数量较少。省级重点保护种鸿雁主要分布修水县桃岭、何市、上奉,武宁县澧溪、宋溪、官莲、伊山,永修县三溪桥,彭泽县浩山、海形,数量总共达4万余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