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三、社会生活

教育1991年起,调整教育网点,整合和优化配置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全县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均衡发展。1995-2010年,全县共建希望小学、爱心学校95所,接受单位和个人捐赠资金3221万元。2002年,县内第一所民办中学——修水县庭坚中学创办,至2004年,民办高(完)中达5所。至2010年,全县有小学377所、初中2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0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普通高(完)中4所、职业高中(中专)1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在校中小学生122205人,在职教师4945人。全县共培养高中(含职高)毕业生52940人,为大专院校输送合格生源37086人。培训各种中等专业技术人员9787人。

文化 1991年后,以县文化馆为龙头,乡镇文化站为骨干,社区、村组文化室为基础的群众文化组织网络不断完善,100多个演出团体活跃在城乡舞台。“双井之春”音乐会连续举办25届,累计参赛歌手万余人次,成为省知名文化品牌,被文化部命名为“全国群众文化优秀活动项目”。由修水县文化馆首倡,铜鼓、修水、武宁、永修4县共同举办的“修河之波”艺术节,连续举办11届。2006年,“山谷票友社”被文化部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命名为“全国先进票友社”。2007年,中央电视台与修水县委、县政府共同拍摄的《秋收起义》电视文献片,在中央电视台军事频道播放。2008年11月,电视连续剧《大宋才子黄庭坚》在修水开机。《修水报》为全省保留的两家县级党报之一,年发行量2万多份。无线广播、无线电视覆盖全县,板山电视转播台定为国家广电总局“全国广播电视农村无线覆盖”“4+2”工程江西4个县级试点单位。有线电视、数字电视和互联网相继开通,有线电视实现县、乡光缆联网。开通网站40个,修水县攻府网站获省优秀政务网站,2008年,修水旅游网站获省十大优秀旅游网站。全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登记非遗项目102个,“全丰花灯”列入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宁河戏”和“一圣仙娘花灯”列为省非遗项目。先后兴建“陈门五杰”文化广场、城南文化广场等项目,实施“黄庭坚纪念馆”扩建工程。

卫生 1993年后,医疗保障制度扩大至各类城镇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1997年基本消灭麻风病。2000年起,建立大病统筹基金,实行大病救助制度。消灭了疟疾。2002年,新生儿破伤风为零。2003年全县90%的普通卫生院新建或改扩建业务用房。2005年,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至2008年,全县新增县级医院2所,县级卫生事业单位2个,村卫生所351所,民办医院2所,城镇个体诊所66家。医疗设施逐步改善,医疗用房扩大4.75倍,医疗用床增加433张,增长75%;医疗设备资产达7000多万元,增长350%。检查诊断和临床技术基本上达到现代医技水平。医疗保障覆盖面达940-/0以上,基本上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医药卫生需要。法定传染病由1990年532/10万降至230/10万。孕产妇保健覆盖达95.57%,住院分娩率达98.34%,新法接生率达99.78%,高危产妇管理达99.88%,孕产妇死亡率降至9.85/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至5.42%0,婴儿死亡率下降至4.73%0,新生儿死亡率下降至3.85%0。全县参合人数642298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94%.公费报销比例达90%以上。

体育 1991-2010年,全县学校按照《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体育达标活动,小学以乡镇为单位、中学以校为单位每年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举办县级学生、教工体育运动会或体育单项竞赛活动22次,参赛人数10万多人次。全县学校为大专院校和专业体育队输送体育专业人才554人。县二小先后被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命名为“江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获得“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先进单位”称号。2000年,渣津镇被农业部、体育总局、中国农民体育协会联合授予“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先进乡镇”称号。2001年起,发起湘鄂赣边区9县老年人运动会,成功举办8届。2002年,在县城建成老年人体育健身场馆——晚晴乐园。2008年,建成文化体育中心。学校体育运动场地面积达68万平方米,有26所学校体育运动场地达标。乡村室内活动室500余间,面积2.63万平方米,室外体育活动场地5.8万平方米。投资2000多万元为居民小区、休闲健身广场、敬老院、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安装体育健身器械,投资近3000万元为学校配备体育器材。经常参加体育健身锻炼人口达32万人,占全县总人口3go-/o。修水县获“全省体育后备人才训练先进县”称号,被评为“全国亿万老年人健步走向奥运会”活动先进单位、全省农村老年体育工作先进县。至2010年,举办县级群众体育竞赛活动125次,运动项目20余个,累计参加人数30多万人次。

社会保障 1991-1995年,在岗职工年均工资由3075元增至3543元,增加468元,年均增长2.87%。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由524元增至1128元,增加604元,年均增长1 6.570-/0。1996-2000年在岗职工年均工资由3543元增至5945元,增加2402元,年均增长10.91%;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128元增至1375元,增加247元,年均增长4. 15%。2000年后,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养老、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和工资、福利制度。2001-2005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由5945元增至9972元,增加4027元,年均增长10.91%;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由1375元增至1492元,增加117元,年均增长1.65%。2006-2010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由9972元上升到24669元,增加14697元,年均增长19.85%;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492元上升到3046元,增加1554元,年均增长15.34%。当年,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人数32449人,农村养老保险人数298627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4846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4698人,全县低保人数46365人,五保集中供养达87%,1112名90岁以上的老人享受县政府长寿补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569元,是1990年517元的8.83倍,是2000年1375元的3.3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