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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纪实

武宁县位于赣西北,七百里修河自西向东穿境而过,九岭山脉逶迤于修河之南,幕阜山脉绵亘于修河之北,是一个“七山二水半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的山区县。全县国土总面积3506.6平方千米,林地面积261102.9公顷,其中有林地239970.3公顷,森林覆盖率达72.1%,绿化率为74.8%,活立木总蓄积为10708439立方米。森林多为杉松混交、松阔混交、松油茶混交及杉、松、油茶、竹纯林。杉木是全县的主要用材树种,尤其是瓜源杉,以其优良的材质,享誉省内外木材市场。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九岭山和幕阜山区的边远乡镇,修河沿岸及人口稠密地区森林分布较少。林区产品多样,主要出产杉木、松木、杂木、毛竹、小山竹、茶油、桐油、茶叶、野生水果、野生药材、野生食用菌。其中,野生药材多达195种。全县保留下来树龄在200年以上的珍木古树369株。

新中国成立以来,武宁山林权属经历土地改革、合作化、“四固定”3次大变革。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确定山林权属;划定社员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武宁县从19 81年6月开始,在罗坪公社进行试点。林业“三定”调动千家万户造林的积极性,有效巩固和壮大社队林场,但也遗留不少问题。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做出木材开放的重大改革调整政策,武宁县积极响应,实行木材开放,但由于管理比较混乱,林区出现采伐失控的情况,影响林区正常的生产秩序。1988年,县委、县政府提出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即:统一管护、统一采伐、统一交售、统一分配、统一更新造林。“五统一”联合经营当时对于稳定林区生产秩序,抑制乱砍滥伐起到一定的作用。但由于走了回头路,重吃大锅饭,挫伤林区群众发展林业的积极性。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江西集体山林的归属不清、权责不明、利益分配不合理、林农负担过重、经营体制不活、产权流转不规范等问题日益凸显,制约林业生产力的发展。为解决这些问题,增加林农收入、激活林农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促进林业生产力的发展,加快山区经济建设步伐,2004年8月27日,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做出明确规定,武宁县被列为全省首批进行林改的7个试点县之一。9月20日,武宁县召开全县林业产权制度工作会议,正式启动林改工作。整个试点工作分为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制订方案、确权发证4个阶段。历时8个月,2005年4月通过省林改办验收,林改试点各项任务基本完成。全县共完成踏界勾图和输机发证23.77万公顷,占应发证面积97.8%。2007年4月27日,中共武宁县委、县政府印发《武宁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补课完善巩固提高工作方案》;28日,召开全县林改补课动员会,对前段改革进行补课,完善制度,巩固成果。2007年11月,武宁县林权主体改革各项T作通过省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