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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三超一提前”奋斗目标】 为巩固和发展乐平撤县设市第一年经济建设的成果,市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提出1994年“三超一提前”的奋斗目标,即国民生产总值超十亿元,财政收入超亿元,农民人平纯收入超千元,提前(在1994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

围绕实现“三超一提前”目标,市委于2月17日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工农业生产及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农业战线按“稳粮、促棉、兴菜、增收”的发展战略,坚决落实粮棉种植面积,坚决完成粮棉定购任务,坚决兑现发展“三高”农业、优化产业结构的各项政策,夺取全年农业丰收。要求工交财贸战线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扩大生产、搞活流通、繁荣市场,着力提高经济效益。为保证“三超一提前”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会议还要求政法战线着眼长治久安,继续不断巩固和发展治安稳定形势,着重抓好三件事:一是搞好重点整治,抓出成效;二是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果断处置突发事件;三是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同时,要求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经济建设,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成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坚强领导核心。(市委办)

【完善四项重要制度】 2月17日,根据常委会研究的意见,市委提出要完善几个重要制度:一是完善六套班子分片挂点责任制,将农村工作、乡镇企业、计划生育、抗旱防汛等各个方面的工作分片落实,责任到人,按目标进行考核;二是继续坚持经济工作通气会制度,每月8日在六套班子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的经济工作例会上通报挂点情况,全市经济(工业、农业、商贸、财税、乡镇企业)运行情况,并研究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三是继续坚持市委、市政府现场办公制度,如乡镇企业重点立项、乡镇企业总产值过亿元、财政收入过百万元等举措涉及的具体问题需要协调解决的,尽量实行现场办公,约请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市委、市政府召开的现场办公会议,与当地乡镇现场磋商,形成共识,作出决策,形成纪要付诸实施,并适时进行督促检查;四是进一步坚持社会治安和计划生育两个一票否决权制度,把确保长治久安和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作为长期的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

(市委办)

【建立市长联络员制度】 为认真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进一步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市政府决定建立市长联络员制度。市长联络员由基层工会、基层组织按照选聘条件挑选推荐,经市总工会考核审查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由市长颁发联络员聘书。市长联络员每批16人,聘任期2年。

(刘晓雷)

【作出依法治市决定】 3月24日,根据市委一届三次全委会提出的“依法治市,商贸兴市,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战略,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依法治市的决定》。《决定》指出:撤县设市以来,全市经济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城乡建设成效显著,社会事业发展迅速,综合经济实力增强,社会治安、法制建设逐步加强,成就令人鼓舞。但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任意行政的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决定》要求,通过依法治市,在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领域实现如下目标:通过普法学习,使全体市民知法、懂法,能够依照法律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都能严格依法办事;执法监督检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将全市的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其他各行各业的管理全面纳入法制轨道。

为实现上述目标,《决定》要求采取四大举措:一是广泛宣传发动,造就一个依法治市的大气候、大环境;二是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三是把依法治市当作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实行全社会齐抓共管;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监督职能。(市委办)

【实施“双带整推”工程】 按照乡镇企业大发展、大提高指导方针,全市乡镇企业取得了突破性发展,在全省排列位次前移。为赢得新一轮大发展,使乡镇企业产值、效益再上新台阶,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双带整推”工程。即以国有大中型企业帮带乡镇企业,以市直部门帮带乡镇企业,举全市之力整体推动乡镇企业发展。

“双带整推”第一期实施过程中扶持项目,部分中央、省、地(市)属企业和市直实力部门与相关乡镇企业挂钩结对,遵循互惠互利原则,实行合股经营,在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进行帮带扶助。全市各级党政组织都按市委、市政府要求,以双带整推为动力,抓好重点乡镇创亿元和重点骨干企业超千万元活动,促进全市乡镇企业再翻番目标的实现。(市委办)

【决定撤销村公所组建村委会】 根据中共中央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各乡镇撤销村公所,重新组建村委会,以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水平,充分发挥基层政权和群众自治组织的职能作用。(市委办)

【创建市容示范路】 8月13日,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决定,在市区向北大道、人民大道开展创建市容环境卫生示范路活动。决定要求两大道沿线有关单位和居民必须遵循统一要求,在七个方面达标:一是市容市貌要美观大方,无占道经营、无违章摊点、无堆放物料,临街建筑无乱张贴、乱涂画、乱吊挂,阳台美化整齐;二是道路要保持全天干净整洁,环卫专业队伍和“门前三包”单位要定时清扫、洒水,坚持卫生监督管理;三是规划管理有序,坚决杜绝违章建筑,新建建筑物外墙装修美观,建筑工地外沿砌2米以上围墙,实行封闭施工;四是临街绿化带及行道树完整无损,栏杆设施完好无污,花草、树木修剪整齐;五是保持街道路面平整,因特殊需要开挖路面须及时修复,下水道须保持畅通,路灯亮灯率须达98%以上;六是路名、路牌标志齐全、醒目,道路护栏完好,消防栓、垃圾箱、果壳箱等设施布局合理,保存完好;七是交通秩序井然,车辆停放有序,交通标志醒目,交通管理严密。(市委办)

【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市区经济发展步伐的决定》】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加快乐平商贸兴市战略的实施进程,1994年初,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市区经济发展步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针对乐平市经济的发展方向作出了具体的部署。其主要内容包括:1、市区经济的规划和目标;2、加快市区经济发展速度;3、大力支持驻乐中央、省、地(市)属企业的发展;4、深入进行国合商业改革,进一步完善流通体制;5、鼓励外地工商企业主和农民来乐经商办企业;6、放手发展个体、私营、股份合作制经济;7、加快乐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8、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为发展市区经济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汪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