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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文件

省委关于成立江西省瓷业公司的批示

省轻化工业厅党组、景德镇市委、有关地、县委、庐山党委:

省委原则上同意轻化工业厅党组和景德镇市委的报告,成立江西省瓷业公司。根据周总理和富春、先念、震林、一波几位副总理的指示,这个公司的主要任务是:从改进生产技术管理着手,将有关生产单位组织起来,加强领导,促进生产,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在国家计划的统一安排和中央有关部门的指导之下,集中全力搞好生产。至于产品销售业务,仍按原有规定进行,公司不得自行经营,关于设立公司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请省经委,省委工交政治部,轻化工业厅党组和景德镇市委共同研究解决,公司的领导干部配备,由省委工交政治部和省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名单,报省委决定。

附:省轻化工业厅党组,景德镇市委:“关于成立江西省瓷业公司的报告。”

已发:有关部门 中共江西省委

一九六四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