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第四节 “四五”计划

“四五”期间(1971~1975年),没有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四五”计划,而是在1973年8月分别就农业发展和工业生产建设发展编制了两个中期计划,即《景德镇市1974~1975年农业发展规划(草案)》、《景德镇市1974~1980年工业生产建设发展规划(草案)》。

两个中长期规划草案提出的主要发展指标:工业总产值1973年2.3亿元,到1975年达到2.72亿元,总投资计划(1974~1975年)为6053万元。农业、粮食1975年计划2.47亿斤,亩年800斤;棉花3000亩,亩产60斤,总产量1800担;油脂生产1.6万担,人平8斤。开垦油菜2.8万亩,油茶面积发展到6.27亩,亩产由23斤提高到40斤,茶油总产量达到5800担,占油脂总产量的35.2%;茶叶生产数达到1.8万担;生猪15万头,实现二亩一头猪;水产养殖面积1.46万亩,鱼9134担;林业生产,抓好15万亩杉树和3.6万亩茅竹林生产基地建设,1974年开始,每年造林4~6万亩,抚育14~18万亩,果树生产每户3~5株,每个生产队10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