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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一五”计划

1954年11月,市人民政府计划委员会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年),是遵照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和省第一个五年计划基本任务规定的指标体系,结合景市具体实际编制的,并经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五”计划基本任务是:围绕发展瓷业生产,逐步扩大细瓷比重,大力提高质量,短期内达到国际标准,争取扩大出口,有计划地进行基本建设,在充分发挥现有企业设备能力的基础上,积极地进行技术改造,建煤窑代柴窑,为隧道窑烧炼和机械化打下基础。对个体手工业,积极稳步地进行改造,积极发展农业生产合作化,开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一五”计划的内容包括农业、工业、交通和邮电、商业、劳动就业、基本建设、城市公用事业等8大项计划。

“一五”期间,对经济和文教事业的支出总额为106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支出658万元,中央及省投资基本建设支出为645万元,保证新建和改造的景德镇瓷厂、景德镇电厂、景德镇煤矿、瓷用原料制造厂、建国瓷厂、试验瓷厂等10项(省属2项、市属8项)主要工程。地方工业总产值5年平均递增33%,农业总产值5年平均递增28%(粮食平均递增3%、蔬菜平均递增52.21%、油菜籽平均递增2%),1957年底,私营工业年产值占地方工业总产值由1952年79.88%,降为3.59%,公私合营工业产值由1952年的3.65%升到62.9%,地方国营工业由1952年的14.77%上升到32.71%;农业合作组织面达89.82%,参加农业初级合作社的农户占农户总数的40.31%,职工平均工资比1952年增长10%。

1955年12月~1956年2月,市规划委员会完成“景德镇市社会主义建设(1956~1967年)远景规划(初稿)”的编制任务,“规划”包括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和邮电、财贸、城市建设、文教卫生6个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