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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地理位置

第一节 位置景德镇市位于江西省的东北部,赣、浙、皖三省交界处,古有“江南雄镇”之称。所处位置为北纬28°42′~29°56′,东经116°54′~117°42′之间,与首都北京同跨一条经线,属于东八区。市区南北长99公里,东西宽75公里。城区位置为北纬29°10′,东经117°15′,至省会南昌水程180公里,陆程240公里,距海岸线302公里。

据民国24年(公元1935年)内政部统计司全国各市县土地人口调查资料:“浮梁全县面积16555.62平方市里,按每平方市里合540市亩计算,全县面积共有8944035市亩,其中耕地占632000市亩,道路占2453000市亩,河川占2032000市亩,山林占2000000市亩,荒山占1100000市亩,荒地占720700市亩”。

至1985年,景德镇市辖珠山区、昌江区、鹅湖区、蛟潭区、乐平县。全市总面积为5247.90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3274.44平方公里,含珠山区40.05平方公里,昌江区439.1平方公里,鹅湖区1053平方公里,蛟潭区1742.29平方公里;乐平县1973.46平方公里。在市区面积中,城区面积为124平方公里,其范围是:北起洋湖火车站,南至南山,西至吕蒙大桥,东到黄泥头。城市建成区,据1980年末测算,为21平方公里。按习惯分为老城区、东市区、西市区三片。老城区共6.47平方公里,占建成区30.8%;东市区7.58平方公里,占建成区36.1%;西市区6.95平方公里,占建成区33.1%。

第二节 境域早期的境域,见之于志书的,是宋代郑兴编修的《浮梁县志》,此书早已佚失。现存最早的志书只有康熙十二年(1673年)和二十一年的《浮梁县志》。据载:唐永泰二年(766年)将县北境划给歙州。清代的县境为东西宽120里,南北长170里。县治原设在新昌江口,后移至西北高阜(今旧城),与周围各县距离为:东距婺源县治150里,至浇岭婺源县界60里;西距鄱阳县治180里,至界牌铺鄱阳县界60里;南距乐平县治120里,至南村岭乐平县界60里;北距安徽省祁门县治240里,至小惟铺祁门县界120里;东南距德兴县治180里;西南距余干县治300里;东北到安徽休宁县治320里。

西北到安徽建德(今东至)县治320里。

此县境一直延续到民国时期。民国24年(1935年),县境东西约宽60公里,南北长85公里,时县治已迁至景德镇,四隅所至:

东距婺源县治75公里;

南距乐平县治45公里;

西距鄱阳县治90公里;

东北距休宁县治160公里。

1949年4月29日,景德镇、浮梁县解放后,景德镇单独置市,境域为现在的城区和竟成乡,面积124平方公里;浮梁仍为县。1956年3月,省人民政府决定将波阳县的古城乡(今吕蒙乡的大部)划归景德镇市。7月,经内务部批准,将浮梁县经公桥区磻溪乡的良禾仓、珠琳两地(共有可耕地324亩,人口85户,293人)划归安徽省祁门县新安乡。1960年9月30日,国务院决定撤销浮梁县制,境域统属景德镇市。1983年7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波阳县的鲇鱼山公社(今鱼山乡),面积205.6平方公里;波阳县的荷塘垦殖场(今荷塘乡),面积70平方公里,划归景德镇市昌江区。同时,上饶地区的乐平县,总面积1973.46平方公里,划归景德镇市管辖。

1985年,景德镇市境周围与8个县毗连。其同诸县的距离,按景德镇汽车站至各县县城的公路里程计算,为:

东距婺源县城85公里;

南距万年县城85公里;

距弋阳县城127公里;

西距波阳县城88公里;

北距安徽祁门县城129公里;

东南距德兴县城114公里;

东北距安徽休宁县城180公里;

西北距安徽东至县城153公里。

第二章 建置沿革

第一节 历史沿革

新石器时代,境内已有人类活动。80年代在浮梁江村乡沽演村和王港乡的王港村发现有古石器遗物,经初步鉴定,为新石器时代器物。

春秋战国时,地属古番,春秋时为楚东境。《史记》载:楚昭王十二年(公元前504年)吴伐楚取番,吴灭入越,越灭复入楚。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置三十六郡,地属九江郡番县。二世二年(前208年),复属楚。

西汉高帝五年(前202年),番县称番阳县,东汉改为鄱阳县。地属豫章郡鄱阳县。三国属吴。

西晋属江州,东晋地设新平镇。旧志载“东晋于昌南设新平镇”,又载“陶侃禽江东寇于昌南,遂改昌南为新平镇,隶江南”。其时当在咸和五年至九年(330~334年)之间。

唐高祖武德二年(619年),于鄱阳东界置新平乡。

武德四年,安抚使李大亮请置新平县。

新平镇因为处于昌江之南,故又名昌南镇。

《饶州府志》载:“析鄱阳置新平、广晋,新平仍晋镇旧名,广晋仍晋及南朝旧名”。

武德八年(625年),县被减并入鄱阳县。

玄宗开元四年(716年),刺史韦玢以该地区土地沃广,请复置县,改名为新昌县。

天宝元年(742年),更名为浮梁,为上县,关于县名的来源:《唐书·地理志》说:“本新平也”。《郡县释名》说:“以溪水时泛,民多伐木为梁也。”旧志还载有一说是:“洪水泛梁木横新昌江口,人因以济,故曰浮梁。”县属鄱阳郡(肃宗乾元元年又名饶州)。

代宗永泰二年(766年)析北境与歙州合黟县南置祁门县。

南唐属永平军。

宋太祖开宝八年(975年),南唐降,复饶州,浮梁属饶州,为望县,隶江东路。

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年),因昌南镇烧造瓷器贡于朝有名,置景德镇,属浮梁县。从此,景德镇名一直延续至现在。

元,浮梁属浙江行中书省饶州路。元贞元年(1295年),县升为中州,隶饶州路总管府。

惠宗至正十六年(1356年),农民起义军徐寿辉称帝,国号天完,年号治平,其部将于光镇守浮梁州。至正二十年,于光并取饶州归朱元璋。

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浮梁州属饶州府,隶江西行中书省。洪武二年,浮梁州又改为县。十年,罢行省,隶江西布政使司,分隶饶州府,属九江道。

清初,袭明制,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裁并各道,浮梁县、景德镇仍属饶州府。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冬,废府及直州,3年划全省为四道,浮梁属浔阳道。15年道废,各县直隶于省。

16年春,景德镇称市,成立市行政公署,设市政委员会。7月,因“都、乐械斗”,撤销市行政公署。次年初,成立市政府,设在莲花塘逸兴(新邑)公园内。18年,撤销市的建制,仍为镇。

21年(1932年),全省划为13个行政区,浮梁属第四行政区;24年缩改为8个行政《宋会要辑稿》关于景德镇置镇的记载区,浮梁属第五行政区。同年,行政区治所从鄱阳迁至景德镇。

1949年4月2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景德镇,并就镇置市称景德镇市,直属赣东北行署。同日,浮梁县全境解放,仍为县,属浮梁地区。9月,景德镇市改为县级市,与浮梁县同属乐平专区(11月改称浮梁地区,后又并称上饶地区)。1953年6月15日,政务院批准景德镇市为江西省辖市。1958年10月,浮梁县改属市辖。1960年9月,浮梁县建制撤销。1983年7月,乐平县划归市辖;波阳县的鮎鱼山公社、荷塘垦殖场则划入市境内。1988 年11月,浮梁恢复县的建制,仍属市。

第二节 治所

唐武德四年(621年)建新平县后,治所设在新定、化鹏二乡之间,即长安都沽演地。考其地址,在今江村乡境内。但只有五年时间,因为到武德八年,县即并入鄱阳县,新平治所亦废。

玄宗开元四年(716年)置新昌县时,县城改设在新昌江口的左面显教寺废寺处,又名南城。城址在今旧城东河出口处。天宝元年(742年)改名浮梁,至宪宗元和间(806~820年)因县治被水淹,观风使裴戡把县治迁至河西岸西北高阜。

元初,县衙被焚毁,至元十二年(1275年)重建,至正十二年(1352年)又毁于兵燹。十七年修建,后又毁于兵燹。明洪武元年(1368年)重建,次年落成。清顺治三年(1646年),县治又被毁,四年重建。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大堂毁,同年修建竣工,以后常有修葺。

民国5年(1916年),县治从旧城迁至景德镇。县政府所在地,即今市人民政府大院前院东侧。

1949年解放后,市人民政府设在原浮梁县政府所在地,1955年,迁至今电子工业局办公楼。1960年,市人民政府在珠山南麓新建成大楼,迁入办公,直至现在。

第三章 行政区划

第一节 城区

景德镇之名始于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年),事载《宋会要辑稿》:“江东东路饶州浮梁县景德镇,景德元年置。”景德是宋真宗的五个年号之一,用皇帝的年号命名城镇,说明当时皇朝对镇的重视,而且这个名称能延续到现在,这在全国都是少有的。由于瓷业的发展,宋以来景德镇即成为全国的名镇之一。

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年)将作院立浮梁瓷局,掌烧造瓷器。

明洪武间,设御厂置官督造。元、明历朝都设官管理,景德镇成为全国瓷器烧造中心,镇区发展,人口增加。

清顺治十一年(1654年)改御器厂为御窑厂,到十七年终止。康熙十九年(1680年),令厂储司郎中、主事,二部虞衡司郎中、笔帖式等官员驻厂督造瓷器。后饶州府在景德镇设饶州同知衙门分司,饶州府同知驻扎景德镇厂署。浮梁巡检司亦从桃墅移勒功街再迁入景德镇兼管窑务。

嘉庆二十年(1815年),镇区已有可观规模,蓝浦著《景德镇陶录》中说:“其自观音阁江南雄镇坊至小港嘴。前后街计十三里,故又有陶阳十三里之称”。到道光十二年(1832年),景德镇“烟火近十万家,窑户与铺户当十三、七,土著十二、三”。依地域乡族关系组成的会馆、公所、行帮也大批涌现,现已知的有27个,都分布在镇的四隅,到宣统元年(1909年),镇内有同知驻防、巡检协防、把总专防、外委把总协防,并设有厘局、厘卡和盐卡。

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曾于21年(1932年)8月1日在河南、湖北、安徽三省颁布《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规定“保甲之编组以户为单位,户设户长,十户为甲。甲设甲长,十甲为保,保设保长”。实行各户互相监视和互相告发的连坐法。23年11月7日,正式宣布国民党统治区各省市一律推行保甲制度。江西保甲制度应略早于这个时间,主要原因是国民党政府出于反共而采取的措施。如19年国民党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颁发“剿共”区内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推行保甲制度来清查户口和严密民众的组织。21年8月间,公布推行保甲条例,规定了各种呈报表格格式,制订保甲规约,并把有关县划分为若干区。1934年4月,南昌行营核准江西省编组保甲实施办法,保甲以10至33为单位。24年,全省共设269066个甲,11584个保联,461个区。

景德镇市现代保甲兴起时间与全省相同。民国18年已设区。22年,景德镇市(含原浮梁县、景德镇)共有6个区,23个保联,347个保,3178个甲。以后历年有所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景德镇为第一区,区内于民国24年划为4个镇,直到30年。

第一镇19保,162甲,2087户,17799人;第二镇11保,102甲,1570户,15480人;第三镇20保,236甲,3331户,18320人;第四镇18保194甲2958户,15959人;总计68保,694甲,9946户,67558人。

民国37年,浮梁全境共有1镇17乡,1镇即景德镇,17乡为里仁、南安、寿安、三龙、新平、南溪、墩口、天宝、东埠、瑶里、兴福、峙滩、乐农、福西、全民、新政、桃墅等乡。

1949年建立人民政权,5月4日成立景德镇人民市政府,直属赣东北行署,为地级市。11日,将全市划为北市区、中市区、南市区、并分别成立区政府。区下共设25个街公所,北市区辖1至9街,中市区辖10~17街,南市区辖18~25街。6月6日市政府改称“景德镇市人民政府”。9月赣东北行署撒销,浮梁专区的全部与鄱阳专区的部分地区合成乐平专区,景德镇市属乐平专区管辖,并改景德镇市为县级市。10月,景德镇市撤销区建制,将25个街合并成立10个街,原北市区的一街仍旧,二街、三街、四街合并为第二街,五街、六街合为第三街,七街、八街、九街合为第四街;原中市区的十二街、十三街、十四街合为第五街,十六街、十七街合为第六街,十街、十一街、十五街合为第七街,十八街、十九街、二十街合为第八街,二十一街、二十二街、二十三街合为第九街,二十四街、二十五街合为第十街。同时废除保甲制,改为坊、组等居民组织,居民小组以25至30户组成,每坊辖十几个居民小组。11月,地区机关移驻景德镇,乐平地区改称浮梁地区,景德镇市属浮梁地区领导。

1952年9月浮梁地区与上饶地区合并,称上饶地区。景德镇市属上饶地区管辖。同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街一级政权,共设8个街政府,市郊区则为街公所。城区街道共有93个坊,689个居民小组。

1953年,景德镇市成为省辖市后,7月1日,全市成立一区(太白园一带)、二区(麻石弄一带)、三区(苏家弄一带)、四区(石狮埠一带)和水上区,为一级政权,同时撤销原设的街政府。12月,又将4个区合并为3个区。1954年5月,成立市郊区人民政府,下辖四图里、小港嘴、新厂、青塘、石岭、官庄、银坑、三宝、里仁等9个乡。原城市街道的坊,按国家规定改为居民委员会。4个区共设83个居民委员会和港籍委员会。

1956年2月,根据全国《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的规定,撤销5个区政府,成立太白园、麻石弄、苏家弄、石狮埠和水上、市郊6个街道办事处,为市人民委员会的派出机构。3月,波阳县的古城乡划入市内。

1959年9月筹办城市人民公社,至11月提出方案,对城市人民公社的组织规模和方法步骤作了一些不适当的规定,但未全部实行。城区共有75个居民委员会,4个港籍委员会,686个居民小组。

至1960年5月,城市分别成立3个人民公社,原石狮埠、苏家弄办事处合为珠山人民公社;原水上、太白园、麻石弄办事处合为昌江人民公社;原市郊为竟成人民公社。

同年9月30日经国务院全体会议104次会议决定,撤销浮梁县的建制,其行政区域划归景德镇市

1963年8月,中共市委、市人民委员会分别作出决定,撤销城市2个公社的8个管理区,恢复太白园、麻石弄、苏家弄、石狮埠4个办事处。原珠山、昌江2个公社牌子保留,并按2个公社区划设2个街道工作委员会。到1965年,城市有太白园、麻石弄、珠山、石狮埠、郊区(1964年称此名)等5个办事处。各个街道的居民组织亦作了相应的调整,当年共有91个居民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城市各办事处、农村各人民公社的名称迭有变更,市内行政区划亦多次调整。其中以1968年变动最大,经市革命委员会决定,27个社场合并为21个。1970年3月14日,城市成立景南、景北两区。南区辖太白园、昌江、东郊街道公社和竟成公社;北区辖石狮埠、珠山公社。1979年3月14日,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市属景南区改称昌江区,景北区改称珠山区,为县一级权力机构。

1983年7月27日,国务院批准,将上饶地区的乐平县划归景德镇市管辖,并将波阳县的鲇鱼山公社及荷塘垦殖场的境域划归景德镇市,10月16日正式移交。12月,对城区基层组织作了调整,昌江区辖太白园街道办事处计17个居民委员会,珠山区辖9个街道办事处,共154个居民委员会。同月,市人民政府将昌江区的昌江、里村、新厂、昌河街道和周路口街道所辖的万年街、强家弄、牌楼里、小塘街、解放桥、金家弄、解放路、赛跑坦和毕家弄居委会划归珠山区管辖;鹅湖区的古城公社、枫树山林场,珠山区的朝阳、先锋垦殖场划归昌江区管辖;南安公社黄泥头大队、新平公社洋湖大队9个生产队,划归昌江区竟成公社管辖;周路口街道原有的浚泗井、秀水桥、魏家弄和杨家坞4个居委会划归昌江区太白园街道办事处管辖。同时将新平公社洋湖大队所辖的坂上、马路上、竹窝、洋湖街、洋湖冲5个自然村,共10个生产队划归昌江区竟成公社管辖。

1984年3月到10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全市全面开展政社分开建乡工作,共建乡人民政府50个(其中昌江区5个、鹅湖区9个、蛟潭区13个,乐平县23个),镇人民政府1个(属乐平县),基层政权建设重新走上了正轨。

市城区街道机构经过调整,共有10个街道办事处,194个居委会,1367个居民小组。

第二节 郊区

景德镇市郊区,大体上为原浮梁县区域。1985年,包括蛟潭区、鹅湖区及昌江区的大部分。古制,县以下行政区划,唐宋为邻里制,金元为保社制,明清为保甲制。境内区划,有文字可稽的明清以乡、都、图为单位,民国时曾推行村、里制和办自治会,后又改为区、乡、镇,下设保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废保甲制,改设区、乡(镇)、村,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县以下设区、公社、大队、生产队。1984年恢复乡、村建制。

康熙、乾隆、道光版《浮梁县志》所记,县以下区划大致相同,变化不大。现录乾隆四十八年版志书所载:

县城(今旧城)东南西北四隅,共有14图;县以下共有10个乡,56个都,103图。

福西乡辖四都。其中上义都领图四,樵溪都领图二,陇源都领图二,下连都领图二。

兴西乡辖四都。其中里仁都领图五,镇市都领图一,湖田都领图二,长芗都领图五。

安西乡辖八都。其中星槎都领图一,鱼步都领图三,彭村都领图二,上卢田都领图一,下卢田都领图一,居仁都领图一,黄坛都领图一,兴里都领图一。

安东乡辖五都。其中益源都领图一,三里都领图二,浯溪都领图三,上梅田都领图一,下梅田都领图二。

福东乡辖四都。其中福义都领图一,上西部都领图一,获口都领图一,新安都领图一。

寿安乡辖七都。其中下义合都领图一,上长源都领图一,下长源都领图一,常尚都领图一,安田都领图一,南村都领图一,长山都领图二。

兴东乡辖二都。其中辛合都领图二,历降都领图一。

锦绣乡辖八都,其中丰田都领图一,锦义都领图一,义合都领图二,劝义都领图二,新田都领图二,兴义都领图一,仁寿都领图一,新正都领图三。

化鹏乡辖七都。其中杏口都领图二,侈溪都领图二,腾凤都领图三,法京都领图三,儒林都领图二,引京都领图二,兴福都领图二。

新定乡辖七都。其中杭溪都领图二,大惟都领图一,西里都领图二,城门都领图三,长安都领图三,长宁都领图二,梓舟都领图三。

此外,除景德镇外,尚有桃墅镇,在梓舟都,曾设巡检司,后移驻大惟都(勒功),乾隆间移驻景德镇。

当时的关市则有三关、八市,三关即北关、田西关、水南关,均归上义都辖。八市即湖田市(在湖田都),塘下市、湘湖市(在下义合都),墩口市(在福义都),臧湾市(在上西部都),界田市(在新田都),勒功市(在大惟都),流口市(在法京都)。

清末,行政区划略有变化,据宣统元年(1909年)《江西全省舆图》所载,全境共有2个镇、15个市(街)、11个乡。(县志所载各市街距县治里程与此略有不同)

民国之初,沿袭清制。18年(1929年)成立地方自治组织,其区、保联、保、甲组织的设置已如“城区”内所述。各区驻地:一区驻景德镇,二区驻南乡湘湖村,三区驻东乡臧湾,四区驻西乡南溪桥,五区驻北乡勒功街,六区驻峙滩。其中保甲户数记述较详细的如民国30年(1941年),浮梁(除景德镇)共有18乡,160保,1163甲,12873户。

南安乡有8保,73甲,1026户;寿安乡有11保,68甲,687户;里仁乡有8保,56甲,621户;新平乡有5保,36甲,504户;墩口乡有9保,75甲,851户;天宝乡有7保,53甲,634户;东埠乡有10保,94甲,1044户;瑶里乡有12保,81甲,751户;三龙乡有14保,100甲,1159户;南溪乡有10保,64甲,746户;福西乡有10保,79甲,837户;乐农乡有6保,41甲,453户;全民乡有8保,56甲,627户;桃墅乡有10保,67甲,672户;新政乡有10保,62甲,625户;峙滩乡有7保,48甲,518户;兴福乡有9保,69甲,701户;冠石乡有6保,41甲,417户。

1949年,浮梁解放后,县人民政府于5月1日成立。先后属于乐平、浮梁、上饶地区管辖。1958年10月划归景德镇市管辖,1960年撤销县制成为市郊区。

县以下行政区划变动,1949年为5个区,区机关分设在湘湖街、鹅湖、旧城、三龙、经公桥,沿旧制共有17个乡107个村。10月增划为7个区。以后迭有变动。

1950年6个区67个乡 1951年9个区103个乡1960年设蛟潭、鹅湖2个区公所。1964年改设鹅湖、蛟潭、经公桥3个区公所,同年撤销。各乡(人民公社、垦殖场)经多次调整,到1964年,有储田公社(储田乡)、黄坛公社(黄坛乡)、福港公社(福港乡)、江村公社(江村乡)、峙滩公社(峙滩乡)、兴田公社(兴田乡)、西湖公社(西湖乡)、经公桥公社(经公桥乡)、三龙公社(三龙乡)、罗家垦殖场(罗家桥乡)、洪源公社(洪源乡)、万寿山垦殖场(万寿山乡)、九龙山垦殖场(九龙山乡)、新平公社(新平乡)、竟成公社(竟成乡)、鹅湖公社(鹅湖乡)、寿安公社(寿安乡)、坑口公社(坑口乡)、瑶里公社(瑶里乡)、臧湾公社(臧湾乡)、金竹山垦殖场(金竹山乡)、枫树山垦殖场(枫树山乡)。

到1965年,市区农村行政区划经调整后,共有23个社场,实行乡社合一,统一乡社名称。

1965年市郊区行政区划共有22个人民公社,1个国营垦殖场。22个公社为鹅湖人民公社,驻鹅湖滩;天宝人民公社,驻盛家墩(由鹅湖公社划出天宝、柳溪、潘村、邓村、张村5个生产大队组成);瑶里人民公社,驻瑶里;兴田人民公社,驻兴田;金竹山人民公社,驻小源;坑口人民公社,驻墩口;经公桥人民公社(原名全民公社),驻经公桥;江村人民公社,驻江村;西湖人民公社,驻西湖;储田人民公社,驻储田;三龙人民公社,三龙;洪源人民公社(原名罗家公社),驻罗家滩;黄坛人民公社,驻黄坛;峙滩人民公社,驻峙滩;新平人民公社,驻旧城;南安人民公社,驻湘湖;寿安人民公社,驻朱溪;福港人民公社,驻广明堂;枫树山人民公社,驻枫树山;万寿山人民公社,驻蛟潭;罗家桥人民公社,驻罗家;臧湾人民公社,驻臧湾;一个垦殖场为九龙山垦殖场,驻勒功街。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农村乡社及垦殖场有较大变动。1968年9月,将27个社场合并为20个。具体调整是:枫树山垦殖场的集体所有制部分并入竟成公社;罗家垦殖场和市良种场的集体所有制部分并入洪源公社;金竹山公社的小源及曹村大路以下地区,臧湾的右村、王家港、砖桥、朱家珑等大队和天宝公社并入鹅湖公社;臧湾的集体所有制部分并入坑口公社;福港石鼓以下的大队并入新平公社;原市委芦田农场和黄坛公社并入三龙公社;蛟潭垦殖场的集体所有制部分和福港的洛溪以下地区,储田的庙前、兴化、前进、新家园大队并入蛟潭公社;九龙山垦殖场的勒功街、前峰、查村3个大队和储田公社并入红卫公社;福港公社的茅村、小源及伏牛岭以上地区并入峙滩公社;九龙山垦殖场的集体所有制部分并入江村公社;金竹山公社的桃岭、楚岗及曹村大路以上地区并入兴田公社;臧湾垦殖场全民所有制部分、青年垦殖场、毛家山分场并入枫树山林场,并下设实验林场、白石塔林场、浮西林场、浮东林场、园林场、洪源林场、黄泥头林杨、苗圃场;良种场全民所有制部分、原市人委阳府滩农场、原市委毛家坂农场、原商业局柏树下农场、原建筑公司大岭农场、原民政局石岭农场、原农科所试验场并入罗家农场;原蛟潭垦殖场全民所有制部分并入九龙山垦殖场。其他如南安公社、寿安公社、瑶里公社、西湖公社和军管农场不变。

1971年1月5日,成立东区、西区。东区机关设在臧湾,辖南安、新平、枫树山、鹅湖、臧湾、瑶里6个社场。西区机关设在蛟潭,辖三龙、蛟潭、九龙山、兴田、江村、罗家、洪源、峙滩、红卫、西湖10个社场。

1972年11月,调整社队规模,恢复金竹山、渭水、寿安、黄坛、福港5个公社。11月9日,撤销景东区、景西区。

1973年3月,将原竟成公社的古城、历尧、官庄、二亭下、石岭5个大队划出,组成古城人民公社。同时,在河西成立西郊人民公社,下设十八渡、东风坦、汽车站、胜利岭、新华路、三闾庙、陶金岭7个居民委员会。

1975年8月11日,恢复成立景东区、景西区。东区机关设在鹅湖,西区仍在蛟潭。1980年4月,东区改称鹅湖区,西区改称蛟潭区,为县一级政权。1981年,农村共有2个区、20个人民公社、172个大队、1929个生产队、9个垦殖场。

198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和江西省人民政府的部署,开展了政社分设建乡工作。市郊农村共建有27个乡、250个村民委员会、1965个村民小组、1个居民委员会、8个居民小组。

第四章 城垣 街道

第一节 城垣

景德镇是个无城墙的城市,但离镇20余里的浮梁县治却曾有过很坚固的城垣。

《浮梁县志》古迹篇中曾记有“新平城,在新定化鹏二乡之间”。“新昌城在治南昌江口”又名南城,虽说有城,但城垣不可考。自元和中县治迁至今旧城。经历了很长时间,元时始有城垣。

旧志载:元时,于光受徐寿辉节制,据有鄱东和浮梁十乡,原在利阳镇(今利阳乡)筑城,未成。至正十九年(1359年),移至浮梁县治修筑,到二十年完成。并设了东、西、南、北4门和小南门。

明洪武初,曾设饶州守御千户所巡守,不久又撤掉,城墙也坍塌殆尽。永乐间(1403~1424年),用砖石砌之,只有东、西、南3门,到正德三年(1508年),又在原小南门的北门故址砌水南门拱极门。嘉靖十九年(1540年)因涨水城墙损坏了,当时知县按照原城址重修5门,东门叫和凤门,南门叫晏城门,西门叫百遂门,北门叫静定门,水南门则称为戊已门。二十四年,水南门被塞掉。二十七年又损坏,当时知县便增筑小东门、小北门,后又增加新南门。万历三十年(1602年)五月,大水冲坏城墙200余丈,知县周起元重修,东称敷和门,南称任兴门。

清代顺治五年(1648年)六月大水,城又倒坏,康熙三年(1664年)修筑增高4尺。十年(1671年)四月久雨,水南门倒塌,又修葺之,以后陆续有修葺。

旧城的城墙周围777丈5尺,高16尺,厚7~8尺不等。共有667座垛口,八座城门,东曰大东门、时雍门,南曰大南门、文明门,西曰大西门、兴贤门,北曰大北门、康阜门。1949年解放时,有些地方还是完好的,以后陆续遭到破坏,但仍有部分遗趾可寻,有的城门还保留着。“文化大革命”期间,搞所谓“移民就土”,不仅城墙被彻底毁坏,连民房也拆除殆尽,历史古城已失原来面貌。

此外景德镇北端观音阁入镇处,建国初曾有城门垛墙,西面临水,东西靠山,有一夫当关万夫难入之势,但这只是一种关卡,已在1972年在修通往青塘电厂公路时被拆除,另景德镇东面里村前后街,曾有过一小段城墙。解放前已被拆除。

第二节 街道

景德镇市城区里弄街道的形成发展过程,客观地反映了城镇的变化。“瓷业兴,百业兴”。这句民间俗语反映了景德镇的历史特点。古代以来,有大批制瓷技师和工匠,从四方云集景德镇习艺谋生,五方杂处客籍居多。许多工商行业和馆、院、祠、庙也应时而起。由此形成了各种独具特色的里弄名称。

远在秦代,在昌江中游东岸(今老市区),散布着零落的庄户,人们依山傍水,结庐而居。历经数百年的历史演变,工业、商业兴起,民房、寺庙增多。唐时,已形成一些弄巷街市,宋以后瓷业发展,成为全国著名产地,窑厂坯房自南向北移,遍布镇市都(即老市区),一些民房、店铺等建筑皆依瓷业作坊之便就近建造,由此形成了相当数量与瓷业有关的弄巷街道,其中大多为宋、元、明、清瓷业兴盛时期形成的。

城区街道里弄的特点

景德镇弄巷的基本走向为东西向,靠东南的名上弄(巷),靠西面的名下弄(巷),且大致垂直于河道,便于通往河港码头。民国末期,有里弄108条。新中国成立后,景德镇城区建设规模迅速扩大,据1984年底城建部门统计,全市城区共有弄巷324条,总长541公里,面积达13.71万平方米,大部分分布在老城区的中山路、中华路和沿江东路之间,已有70%的里弄铺设了水泥路面。这些街道里弄的名称大体可以分作以下几类:

一是与瓷业或御窑厂有直接关系的,如龙缸弄,是明代烧制御瓷“龙缸”的所在地;瓷器街则是售卖瓷器的市场,“瓷器街颇宽广,约长二、三百武,……街两旁皆瓷器张列,无器不有”。(见《景德镇陶录》)反映了瓷业生产销售。情况类似的还有窑弄、窑弄里、黄家洲、八字门、南门头、龙珠阁、东门头、老门头等。

二是为瓷业服务的手工业和与人们生活用品有关的。如篾丝弄、花篾弄、铁匠弄、草鞋弄、酱油弄、扫帚弄、当铺弄、筷子弄、棺材弄、花子岭等。

三是表示吉祥庆贺方面的。如迎瑞弄、迎祥弄、祥集弄、福寿弄、财神(再胜)弄、太和弄、太平弄、求子(知)弄、八卦图、赛宝(跑)坦、广益弄、富商(强)弄等。

四是以姓氏命名并和地形有关的。其中有的称街,如陈家街、徐家街、蔡家街等;有的称巷,如程家巷;有的称弄,如彭家弄、方家弄、毕家弄、许家弄、苏家弄、朱氏弄、侯家弄、陈家弄、黄家弄、姚家弄、江家弄、钟家弄、叶家弄、邓家弄、童家弄、金家弄、徐家弄、魏家弄等;有的称坦,如毕家坦、罗家坦、汪家坦、涂家坦等;有的称坂,如苏家坂;有的称岭,如陈家岭、董家岭、蔡家岭等;有的称坞,如江家坞、薛家坞;有的称窊,如郑家窊、何家窊;有的称井,如马家井。这些街、巷、弄、坦、坂、坞、窊、井联系上述姓氏,不仅可了解本市有那些姓氏的人居住,而且也可了解古代景德镇市区内的地形。

五是以事物形象或景物命名的。其中有的以植物景色来取名。如葡萄架、桃花弄、椿树弄、枯木弄、莲花岭、枥树岭、桂花弄、苦株山、菜园弄、百花弄、花园里;有的以当时存在事物来命名,如棋杆弄、牌楼里、单栅门、双栅门、童关栅门、小桥上、五间头、三间头、大井头、方井头、园栅门、八角井;有的以某些地域的形象来命名的,如十八拐、玉字巷、大弄口、半边街、十字弄、小塘街、塘塝堧等;有的则是以人物事物的形象来命名的,如罗汉肚、武举弄、犁头嘴、大镜头、青云巷、十八桥、云谷巷、菠萝巷、龙船弄、圣节(朝阳)巷、青石街、板坊弄、纸马(驰马)弄等。

六是属于馆院祠庙之类,大多是这个地带曾有过这种建筑。其中属于馆院的有湖北书院、湖口弄、建昌弄、新安巷、抚州弄等;属于寺庙的有观音岭、雷峰寺、木鱼墩、水府弄、药王弄、龙王庙、晏公庙、韦陀桥、泗王庙(四旺里)、土地弄、九皇岭、五龙桥、东司岭等;属于宗祠类的有沈家祠、蓝家祠、吴家祠等。

从以上街道里弄名称,我们可以窥见古代景德镇的形成和发展,并初步了解到景德镇的地形与习俗。

城区主要街道

珠山路 是贯穿城区东西的主要干道。东起夜叉坞,西至兴华路,除中华路交叉口至珠山大桥是在原有街道拓宽改建外,东西段全是建国后新开辟的街道。1983年按东西走向分为珠山东路、中路、西路。东路从夜叉坞新桥至新华书店门口,路南有市人民广场、加油站、光明电影院及市体育馆、机械工业公司等单位。中路从景德镇饭店至珠山大桥东岸与沿江路交汇,其东段与莲社路中华路交汇,原为苏家弄,1953年拆并弄巷,拓宽成街道;中段与中山路交汇,明清时称厂前和公馆岭,是京官驻地和热闹的街市。西段与沿江东路交汇,称南门头,原为弄巷小街,建国后拓宽成街道。市总工会、市人民政府、省陶瓷工业公司、百货大楼、珠山邮电支局、瓷器友谊商店、群英堂、景德镇饭店等分布在街边。西路从珠山大桥至兴华路交汇处,1982年修筑,1984年拓宽。市人大常委会大楼、市邮电大楼、瓷都商场、第一服装厂、市供电局等单位相继建于此。

中山路 北起观音阁,南至太白园花坛,古称正街。清时街道南北延伸长达13里,曾有“陶阳十三里”之称。民国25年(1936年)拓宽路面,取名中山路。1983年分段取名中山北路和南路。北路从观音阁至珠山中路,是明清以来热闹的街市,其中南段自斗富弄至南门头,商业繁荣、人口集中,驻有百年老店种德堂,公和第一圃;北段小商小贩居民住宅较多,途经四图里、半边街、里市渡、石狮埠、中渡口(曹家码头)、通津桥(徐家码头)、斗富弄、南门头,有第三中学、珠山区机关、第十二中学、第一小学、人民电影等单位。南路从太白园花坛至珠山中路。清至民国间,其北段钱庄、商店、瓷行密集,市场繁荣;南段居民住宅较多,途经太白园、刘家弄(刘家码头)、戴家弄、麻石弄、陈家岭至南门头与珠山中路相交,有第二中学,第二小学、昌江区机关、人民银行、市外经局、红卫电影院江西省陶瓷销售公司。

中华路 北起市第一人民医院,南与曙光路交汇。唐代为小街。明初有十二里长街之称,习称后街。清代,北路中段的陈家街、十八桥一带为热闹的街市。民国25年路面拓宽,取名中正路。1949年11月易名为中华路。1983年,以珠山中路为界,北为中华北路,南为中华南路。北路从市第一人民医院至省陶瓷工业公司,原称中华路。路北端与太平巷相交,中段与风景路、东门头相交,南端与珠山中路相交,北端曾称童关栅门,中段曾称邓家岭,沿路有市第一人民医院、市卫生防疫站、第五小学、市公安局、消防队等单位。南路从曙光路相交处至珠山中路。沿途分段地名有陈家街、十八桥、汪家街、落马桥。市第二医院门诊部、市电大、市新光瓷厂等单位驻此。

莲社路 分南路、北路。南路从珠山中路第一建筑公司至东风瓷厂门前,与解放路相交。1957年拓出马路,原名解放横路,1983年更今名,路两侧瓷器商店摊贩甚多,人称“新瓷器街”,市第一建筑公司,建设银行、路灯管理所、陶瓷工业设计院驻此。北路从市新华书店至莲花塘南端西与胜利路相交,1950年至1952年逐段开辟马路。因此路南起社公庙,北至莲花塘,故取名莲社路。1983年改名为莲社北路。路段有市艺术瓷厂、工人文化宫、陶瓷馆、广播电视台、新华瓷厂、市妇联、团市委等单位。

新村西路 南起新华书店左侧,北至医药公司仓库,解放初称“白蛇坞”。1958年开辟成公路。建立工人新村。1973年以后,拓路建房,形成街道。1983年以地理方位命今名,自来水公司、城建局、师范附小、百花饭店、工商局驻此。

新村东路 南起新村商场,北至新村水库(体育中学北面)原为羊肠小道,“有“黄蛇巷”之称。1963年修筑公路。取名新村中路。1983年改今名。市新村百货商场、粮油供应公司、第十二小学、体育中学驻于此。

广场南路 北起公共汽车广场站,南穿解放路至曙光路。原为小道,1965年修筑公路。1983年命名为广场南路。路边驻有市科委、第五中学、窑具厂、市电机厂等单位。

广场北路 南起光明电影院,北至洋湖水厂。1956年开辟公路至市第二医院住院部,1973年,辟至第十八小学,命名新村东路,可通往浮梁县。1983年改今名。市光明电影院、日用杂品公司、地基基础工程公司、房屋修建公司、房地产公司、市第二医院住院部、市第九中学、市第十八小学、游泳池、景德镇日报社驻此。

马鞍山路 北起公共汽车广场中心站,向南延伸至瓷都宾馆。1956年铲除山头开出道路。后逐年加宽,是市区通往东郊的要道。1983年命今名。市饲料公司、烟草专卖局、汽车配件公司、市群艺馆、图书馆、松涛公园、瓷都宾馆座落于此。

通站路 东起马鞍山东南山脚,西至火车站广场。1976年筹建火车站时开出公路,1983年命今名。上海铁路局鹰潭分局驻景德镇市办事处、铁四局五处、华光饭店座落于此。

新厂路 西起里村街心花坛,东至地方铁路管理局。原为山丘小路,建国后,为景(德镇)白(沙关)公路路段。。1983年取名为东一路,途经里村、樟树下、新厂、曹家岭、茅家坂、黄泥头,是东郊的交通要道,沿途有昌河飞机制造厂、景陶瓷厂、雕塑瓷厂、36无线电厂、瓷土厂、第二百货商场、轻工业部陶瓷研究所、江西省陶瓷研究所、景德镇陶瓷学校、第一中学、陶瓷机械厂、宇宙瓷厂、为民瓷厂、玉风瓷厂等。

朝阳路 从夜叉坞新桥东端至何家桥,与景瑶公路相交,南通新厂路。解放初,此处为田地山坡,1955年后,昌河飞机制造厂、雕塑瓷厂、为民瓷厂、宇宙瓷厂、陶机厂等单位先后沿路基旁建造宿舍。1975年始修公路,1983年延伸至何家桥。该路位于市区东面。1983年名为东二路,沿途驻有盐业公司、市公共汽车公司、第六中学、食品厂、建材厂、珠山运输公司等单位。

翠云路 北起夜叉坞新桥东端,南至里村街心花坛。1964年挖山筑路,接通夜叉坞,1983年命名为竟成路。市煤炭公司、石油公司翠云饭店驻于此路。

曙光路 西起太白园街心花坛,往东转北至里村街心花坛。1975年拓为公路,命名为曙光大道。1983年取今名。自东北拐向西驻有市制冷设备厂、市食品公司、市汽车运输公司、中国工艺品进出口公司江西省陶瓷分公司、红星瓷厂等。

太白园路 北起太白园街心花坛,经市肉联厂,转北与曙光路相交。1954年修筑,原名曙光路。1983年易今名。驻有市商业储运公司、市肉类联合工厂、曙光瓷厂等单位。

沿江东路 在昌江东岸,北起浮桥东端,南至南河口。1956年开辟公路,1973年命名为沿河路,1983年改今名。途经中渡口、斗富弄、南门头、四王庙(四旺庙)、麻石弄、戴家弄、太白园、西瓜洲。自北向南驻有市第八小学、市第二建筑公司、市住宅公司、市环卫处、红旗瓷厂、光明瓷厂、陶瓷公司原燃材料供应处等单位。

沿江西路 在昌江西岸,北起浮桥西端,南至昌江大桥西。1982年动工修筑,1983年取今名。经胜利岭(河西)、东风坦(洋油栈)、少年宫(斗姥宫)、十八渡、哪叱庙。

兴华路 是南(昌)张(王庙)公路一小段,分北路南路。北路从西河桥南端至三角花坛昌江电瓷厂处,始建于民国20年,1983年取名兴华路。有高压紧固件厂、市胜利器材厂、第七中学、第十一小学、中国人民银行景德镇支行等单位。南路从三角花坛(昌江电瓷厂处)至吕蒙桥,始建于民国20年。1983年以方位次序取名西一路。路段自北向南驻有华昌瓷厂、华风瓷厂、八五九厂、市造纸厂、农科所、吕蒙砖瓦厂。

黎明路 东起昌江大桥西端,经枫树山林场与沿江西路南段相交。1960年修成公路。1983年取名西二路,自东南往西北有市土产公司仓库,枫树山林场、市木材厂、市无线电元件五厂。

新风路 东起昌江大桥西端,西至三角花坛(昌江电瓷厂处),1960年开拓成公路。1962年建昌江大桥时扩建此路,原名为桥西路。1983年改称新风路。自东向西驻有汽车站、市车辆监理所、昌江电瓷厂。

新平路 南起中山北路(木材厂西围墙处),北至洋湖水厂。1951年开拓成公路,因此路直通新平乡,1983年命名为新平路。市木材公司、制酱厂驻此路侧。

中渡口 东起中山北路群力副食品店处,西与沿江东路相交,西临昌江。为过江渡口,因上(北面)有里市渡,下(南面)有十八渡,此渡口居中,故名。1951年开出公路,以中渡口命名,路两侧为住家户和小店。

风景路 西起斗富弄与中华北路相交处,向东绕莲花塘一周,景德镇宾馆在此处。

戴家弄 上弄东起中华南路周路口处,西与中山南路相交,民国25年修筑中山路,将戴家弄一分为二,因此路位于中山路东侧(上边),故名戴家弄上弄。1951年拓宽路面,形成公路,1965年取名昌江路。1983年复称戴家弄上弄,路南自西向东驻有市第二十小学、市中医院药库,道路两侧摊贩林立,是城区重要农贸市场。下弄东起中山南路(戴家弄副食品店处),西与沿江东路相交。1983年复称戴家弄下弄。路两侧多为居民住户,间有一些个体小店铺。

麻石弄 上弄东起中华南路,西与中山南路相交,民国21年拓成公路,取名景福路。解放后易名为人民路。1983年以中山南路为界,分上下两段,名麻石弄上弄。红军军委会旧址在此路6号。下弄东起中山南路,西与沿江东路相交。明代汪家坦瓷行设于此。1983年名麻石弄下弄。

斗富弄 东起中华北路,西与沿江东路相交,传说民国时有一钱庄和两家瓷行,在元宵节各显豪富,比赛放鞭炮,故得名“斗富弄”。民国25年拆迁中山北路至莲花塘房屋,修筑公路。取名“风景路”。解放初拆迁中山北路至沿江东路相交处房屋,筑成公路,与风景路接通,名称依旧。1983年,中华北路至江东路段恢复斗富弄名;莲花塘至中华北路段,仍用风景路名。自东向西驻有市人民瓷厂、大众剧场,“斗富弄农贸市场”设在该路西段。

解放路 西起十八桥,东与马鞍山路相交。据传古时此路有一条小河穿过,系运输木排小河道。后来河道淤塞填平。民国20年在此修筑公路,名新运路。1949年为纪念市区解放,更名为解放路。该路途经杉树巷、青峰岭。自北向南驻有市新华印刷厂、东风瓷厂、电机厂等单位。广场南路横穿该路。

太平巷 东起中华北路,西与中山北路相交。清代有天主堂和圣母堂,因取名圣节巷。民国22年扩建公路。因路侧棺材店较多,为图吉利取名太平巷。解放初复称圣节巷。1954年恢复太平巷名,路侧皆民房。

胜利路 西起中华北路(东门头副食品店),东至市委机关门口。民国23年修筑,原称复兴路,1949年改名为胜利路。1956年加宽路面,两侧驻有市法律顾问处、建国瓷厂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