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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志

中国共产党景德镇小组于1926年2月成立。6月,建立景德镇支部。次年5月,成立景德镇市委员会。7月,以市委为基础成立浮梁县委员会。大革命失败后,党组织活动一度中断。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景德镇党组织又从党支部发展到特区委。1929年,建立浮梁县委。中共赣东北特委及其直属的市区、近郊区、东乡区、西乡区等4区委亦同时成立。年底,被国民党反动势力破坏。1930年3月,赣东北特委在镇重建。6月,浮梁县委恢复。7月,中国工农红军进驻景德镇后,成立景德镇市委,公开活动。后因反动势力猖獗,党组织转移后解体。1931年11月,在城区又建立了景德镇特区委,1933年7月遭破坏。在农村,1931年8月建立浮梁特支。次年10月,发展为县委。1933年1月,在浮南建立浮乐婺中心县委;4月,成立浮梁县委。1934年3月,中共赣北特委、皖赣分区委,在浮梁境内活动达10个月,后转移至外省外县。1936年,在瑶里成立浮梁县委,领导边区游击战争。抗日战争爆发,于1938年在景德镇成立赣北特委,直至1940年5月撤离。在此期间,先后与邻县在边沿地区建立中心县委和区委,开展抗日救亡活动,秘密发展党的组织。解放战争时期,景德镇周围地区有党的活动,直到1949年景德镇解放。

第一章 组织机构第一节 党组织的建立景德镇历史上陶瓷工人占城市人口的多数。1925年7月,中共南昌特支派共产党员向义回景德镇开展活动,在镇开办“平民夜校”,组织“通俗讲演所”,在广大工人群众中传播文化知识,宣传马克思主义,为在景德镇建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作了思想、组织上的准备。1926年1月底,南昌特别支部派刘越到景德镇帮助开展建党工作,2月初,在镇的南面沙陀山庙内成立中国共产党景德镇小组,有党员3人,向义任小组长。5月,景德镇党员增加到30多人。6月,党小组扩建为支部,向义任支部书记。9月,江西地委派郭化非来景德镇,以浮梁县教育局长的身份为掩护,负责支部工作。1927年2月,郭化非调往南昌,支部书记仍由向义担任。5月,经江西省委批准,在支部基础上,建立市委员会,向义为市委书记。下设市直、总工会、文教、农协4个党支部。6月,国民党右派勾结城乡豪绅,争权夺利,并利用群众的宗族意识,挑起“都(昌)乐(平)械斗”。国民党右派以此为借口嫁祸于共产党,强行收缴工人纠察队的武器。向义、万云鹏等党的负责人被迫出走南昌,景德镇市党组织暂处于瘫痪状态。7月,江西省委派邵式平来景德镇整顿党的组织,在原市委的基础上组成浮梁县委,邵式平为县委书记。南昌“八一”起义后,国民党当局收买叛徒范一峰、范一夏,大肆搜捕共产党员。组织部长姚甘霖等10余人被捕,邵式平返回弋阳,浮梁县委遭到破坏。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景德镇党组织得到恢复和发展。1927年11月,赣北特委派黄光到景德镇,秘密开展革命活动,着手恢复党组织。年底,在近郊建立景德镇特别支部,隶属鄱阳县委。1928年2月,特支发展为景德镇特别区委,书记黄光,属赣东北特委。12月,在特别区委的基础上组建为浮梁临时县委。1929年1月,浮梁县委会正式建立,黄光任书记。下辖近郊区委和市区委,共有13个支部,党员80余人。2月,赣东北特委由鄱阳迁到景德镇。3月撤销。浮梁县委直接由江西省委领导。这时景德镇(含浮梁)党组织有了很大的发展,至5月,党员人数发展到300余人,有市区、近郊、东乡、西乡4个区委。9月底,赣东北特委在景德镇恢复,因系特委所在地,故不再设浮梁县委。12月,江西省委遭受破坏,并波及赣东北特委和景德镇党组织。12月,因叛徒的出卖,景德镇的党组织遭到破坏。

1930年2月,江西省委又派人到景德镇。3月,重建赣东北特委。6月,特委根据中共中央指示“景德镇的工人的同盟罢工与武装训练,须同时加紧,这一罢工应成为举行浮梁地方暴动之伟大力量”的精神,决定大力加强城乡工作,迅速开展工人运动和农民运动,恢复景德镇区委,并在市郊里村组建浮梁县委,县委下设里村、湘湖(腴田埠)、柳家湾、旧城、罗家桥、麻石亭等7个区委。7月6日,红军第一次攻克景德镇,工人武装配合暴动成功。

随即在市区成立景德镇市委,机关设在龙珠阁,隶属赣东北特委。7月中旬,根据中共中央指示,赣东北特委与信江特委合并为新的赣东北特委,机关驻弋阳。12月,国民党部队向景镇镇进犯,市委、县委向弋横地区转移。1931年春解体。

1931年,湖北黄梅县农民暴动失利后,余壮飞、程国清等人于5月先后转移到浮梁西乡。8月,成立浮梁特别支部。1932年10月,特别支部发展为浮梁县委,有党员60余人,余壮飞、程国清先后任书记。下设外蒋、流口、柏林、程家山4个区委,先后属徽州工委和闽浙赣省委。1931年11月,赣东北省委派王国贤、方日新、张四牛来景德镇城区整顿和发展党的组织,成立景德镇特别区委,王国贤任书记,下辖4个区委,有党员80多人。1933年1月,闽浙赣省委派人到浮梁,在内钱成立浮乐婺中心县委,王丰庆任书记。4月,浮梁县委在内钱成立,杨贵良任书记。1933年7月,第四区区委书记叶挺生叛变,王国贤等人惨遭杀害,特区委遭受破坏。

1934年3月,闽浙赣省委在横峰葛源组建赣北特委,柳真吾任书记,到浮梁开辟皖赣新苏区。特委机关最初设在小源石村里,后迁至程家山。4月,河东县委在程家山龙源村(今韩坑口)成立,有党员36人,书记熊日才,下辖兴田、余新桥、梅湖桥、小源4个区委。5月,在浮梁西乡琅溪成立河西县委,有党员23人,石善模、杨正清先后任书记,下辖北斗岭、鲍家塅、柏林、江村4个区委。同月,在经公桥刘家成立秋浦县委,下辖亭鸡山、油榨下,梓母坑、青龙坑、中堡村、刘家、秋浦县木塔、秋浦县外河丁坑8个区委。7月,赣北特委改称皖赣分区委。11月,闽浙赣苏区第五次反“围剿”失利后,国民党纠集重兵进犯程家山。12月,皖赣分区委移至安徽秋浦县大板。不久,河东,河西县委相继遭到破坏。

1936年1月,浮乐婺中心县委书记杨贵良在战斗中被俘,中心县委随之解体。4月,闽浙赣省委在婺源鄣公山召开扩大会议后,先后成立了浮乐婺中心县委和祁浮婺中心县委。以曹新泉为书记的浮梁县委仍归属浮乐婺中心县委领导,同时,在瑶里成立浮梁县委,李进茂、宋金山先后任书记,隶属祁浮婺中心县委。县委先后于1937年5月和1938年2月遭到破坏和撤销。

抗日战争爆发后,国共两党重新合作,江西抗日义勇军第二支队驻景德镇办事处于1937年12月成立。1938年2月瑶里改编后,成立了新四军驻瑶里留守处,党内成立了祁浮婺中心县委和所属浮梁县委。江西抗日义勇军第二支队驻景德镇办事处改为新四军驻景德镇办事处。同月,赣北特委在景德镇成立,朱辉任书记,隶属东南分局。下辖祁(门)浮(梁)婺(源)中心县委,都(昌)、湖(口)、鄱(阳)、彭(泽)中心县委,乐平县委、德兴县委及景德镇市党组织。5月,新四军驻景德镇办事处易名为新四军驻景德镇联络站。9月,成立景德镇市委,隶属赣北特委,由于国民党制造事端,破坏抗战,11月,祁浮婺中心县委领导人被捕,县委随之解体。12月,任市委书记的彭炎因身份暴露被迫离镇、市委书记由朱辉兼任。1939年1月,国民党制定“溶共”、“防共”、“限共”、“反共”的具体办法,对共产党组织和党员实行限制与迫害。同时党内出了叛徒,3月,特委书记兼市委书记朱辉被迫离开景德镇。4月,东南局派石坚来景德镇,成立赣北中心县委,石坚任书记。6月,赣北中心县委改称赣北特委,属东南局,辖景德镇市委、都湖彭中心县委、鄱阳县委、德兴县委、彭泽特区委、祁门芦溪区委、乐平县委等地方党组织。1940年4月,石坚身份暴露离镇。东南局派调·黄先接任特委书记。5月,赣北特委机关迁往鄱阳田坂街茶塘村。1941年12月,景德镇市委,因叛徒出卖而遭到严重破坏,被迫停止活动。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再次掀起反共高潮,全国进入解放战争时期。根据形势的需要和上级的指示,1948年5月,皖赣边工委派钱秋育、芮振东、钟生明等17人,组成武工队到浮梁县北乡茶宝山一带,发动群众开展“三抗一反”(抗抽丁、派捐、征粮、反霸)斗争。同年9月,浮(梁)、至(德)、祁(门)工委在浮梁茶宝山成立。此后,在浮梁边境还有祁(门)、休(宁)、浮(梁)县工委和浮(梁)、乐(平)、婺(源)县工委活动。1949年2月,在祁、休,浮县工委领导下成立了祁浮区委会、书记由马文杰(郁达人)兼任。4月29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景德镇和浮梁。之后,分别成立景德镇市委和浮梁县委。

第二节 市县区委员会中共景德镇市委员会 1949年5月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景德镇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石新安任主任,陈璞如任副主任。12日,经赣东北区党委决定,由陈璞如、王立然、张云、王林岗、陈健吾、翁可业6人(6月增补倪南山为委员)组成景德镇市委员会,陈璞如任书记,属赣东北区党委,下设北市区、中市区、南市区3个区委,并辖浮梁、乐平、婺源、德兴县委。8月底,市委组成人员奉命南下,市委书记由朱农担任。9月3日,江西省委决定,撤销鄱阳、浮梁地委,成立乐平地委,书记黄永辉,地委机关设于乐平县城,下辖鄱阳、乐平、浮梁、余干、婺源、万年、德兴县委和景德镇市委。10月5日,乐平地委迁驻景德镇市。11月1日,改称浮梁地委,书记黄永辉,隶属江西省委。

1952年9月,浮梁地委与上饶地委合并,景德镇市隶属上饶地委。次年6月,景德镇市晋为江西省辖市,市委直属江西省委。1958年10月,江西省委决定,浮梁县委划属景德镇市委。1959年3月,浮梁县委与景德镇市委合署办公。1960年9月30日,浮梁县制撤销,党组织归属市委。“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党组织受到干扰。1968年9月,成立市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党政合一。1971年6月,恢复景德镇市委。1977年9月,市委与市革命委员会分开办公,下辖景北、景南、景东、景西4区委。1983年7月,乐平县委划属景德镇市委。10月,正式交接。

1985年,市委机构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策研究室、政法委员会、市直机关党委、党校和《景德镇报》社。其变更情况是:1949年5月成立社会部于8月撤销;同年5月成立职工运动委员会、青年运动委员会和妇女工作委员会,均于1959年10月中止。1951年3月成立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56年1月改为市监察委员会,在市革委会核心小组成立时中止。1979年7月恢复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3年10月改名为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升格为副市级机构。1953年11月成立的市委工业部,1958年1月,撤销工业部,成立工业交通部,1960年3月,撤销工业交通部,成立交通部、工业部。11月撤销工业部和交通部。12月恢复工业交通部。1962年4月又撤销工业交通部。12月恢复工业交通部。1964年4月改称市委工交政治部,至1983年12月撤销。1954年12月成立的市委手工业委员会,于1956年2月撤销。1955年8月成立的市委财政贸易工作部,1964年4月改称市委财贸政治部,市革委会核心领导小组成立后中止。1956年5月成立的市委郊区工作部和市委文化教育部,分别于1957年2月和10月撤销。1959年5月设立的市委农村工作部,在市革委会核心领导小组成立时中止。1968年4月成立市委党校革命领导小组,于1969年4月撤销。1968年6月成立的统战系统革命临时领导小组,于1971年6月撤销。1968年建立“五七”干校,1971年12月改名为“毛泽东思想学习班“,1973年9月撤销。1969年3月成立的市革委会直属机关党委,1971年6月撤销。

1985年景德镇市委工作部门及其变更情况表机构名称 变更情况 办公室 1949.5~1949.8 1949.9~1953.10 1956.11~ 1977.4~1985.12 办公室 秘书室 办公室 办公室 组织部 1949.5~ 1977.4~1985.12 组织部 组织部 宣传部 1949.5~1957.10 1957.10~ 1977.4~1985.12 宣传部 宣传教育工作部 宣传部 统战部 1952.10 1977.4~1978.4 1978.4~1985.12 统战部 统战办公室 统战部 政策研究室 1983.8~1985.12 政策研究室 政法委员会 1983.8~1985.12 政法委员会 市直机关党委 1959.5~1960.11 1972.11~1985.12 市直机关党委 市直机关党委 党校 1949.6~1949.8 1953.8~1958.7 1958.7~ 1973.9~1985.12 革命干校 干部学校 党校 党校 《景德镇报》社 1949.5~1949.8 1955.5~1958.8 1958.7~ 1980.1~1982.8 1982.8~1985.12 《景德日报》社 《景德镇报》社 《景德镇日报》社 《景德镇通讯》社 《景德镇报》社说明:1978年9月成立的对台工作办公室和1982年4月成立的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直至1985年均为科级机构。嗣后,均升为局级机构。浮梁县委员会 1949年5月4日,浮梁县委员会成立,书记康文惠,下设湘湖街、鹅湖、旧城、三龙、经公桥5个区委,隶属于景德镇市委和浮梁地委。8月底,原县委组成人员奉命南下,书记由张任之兼任。9月,改属乐平地委。10月,又改属浮梁地委,书记谭英富。1952年9月,改属上饶地委。1958年10月,浮梁县委归属景德镇市委。1959年3月,县委与市委合署办公。4月,浮梁县委所属的14个社、场党组织归市委直属。

景德镇珠山区委员会 1971年6月,景北区委员会成立。1980年5月,改称珠山区委员会。原辖珠山街道党委、石狮埠街道党委。1982年春,朝阳垦殖场党委,先锋垦殖场党委划入。1983年12月,原属昌江区的昌河,新厂、里村、昌江、周路口5个街道党委划入,朝阳垦殖场党委、先锋垦殖场党委划出。1983年10月先锋垦殖场党委又划入。

景德镇市昌江区委员会 1971年6月,景南区委员会成立。1980年5月改称昌江区委员会。1983年10月,鄱阳县鱼山公社党委和荷圹垦殖场党委划入。9月,古城公社、枫树山林场、西郊、朝阳、先锋垦殖场5个社场党委划人。1983年12月,昌河、新厂、里村、昌江、周路口5个街道党委划归珠山区委。1984年10月,先锋垦殖场党委仍划归珠山区委。

景德镇市鹅湖区委员会 1975年8月,景东区委员会成立。1980年5月改称鹅湖区委。1983年9月所辖古城公社、枫树山林场、朝阳垦殖场3个党委划归昌江区委,仍辖鹅湖、金竹山、瑶里、南安、天宝、寿安、新平公社和臧湾、创业垦殖场、枫树山10个社场党委。1984年6月,实行政社分开,共建鹅湖滩、寿安、湘湖、王港、臧湾、新平、瑶里、金竹山、天宝9个乡党委。

景德镇市蛟潭区委员会 1975年8月,景西区委员会成立。1980年5月,改称蛟潭区委。共辖西湖、经公桥、江村、洪源、三龙、储田、峙滩、福港、黄坛9个公社和万寿山、九龙山、罗家、先锋4个垦殖场党组织。1984年6月,政社分开,共建西湖、经公桥、江村、蛟潭、洪源、三龙、勒功、罗家桥、储田、峙滩、福港、黄坛12个乡党委。

第三节 基层党组织景德镇解放至1950年,全市有党支部14个。1951年1月5日,按江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城市中工厂、企业、学校党的支部划归市委领导,并限2月底完成的通知精神,着手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4月,市直属机关总支按市委机关、市人民政府机关、公安局、青联与妇联、瓷业公司分设5个支部。到1952年底,先后新建支部24个,其中工厂支部15个、企业总支4个、机关总支2个、街道支部3个。至此,全市共有党支部86个,其中工厂21个、企业5个、农业37个、机关20个、街道3个,较普遍地建立了党的基层组织。1953年下半年建立区委。次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中南局关于加强集体领导,反对分散主义的指示精神。市委决定,按事业或行业分别成立党群、政法、工业、财经、文教、交通6个党组。1955年3月1日起,市委直属各支部分别成立直属工矿、直属机关和学校、财政企业3个党总支。农村各乡也普遍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其中,有3个农业社建立党的分支部。至1955年底,全市有党总支9个,党支部251个,并配备了专职党务干部,基层党的组织进一步健全和壮大。3月,为加强领导,减少层次,市委决定,除郊区区委外,其他区委予以撤销。并于12月下旬对党的基层组织进行了一次比较全面的调整。1957年7月中旬,市委发出《关于实行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分管的决定》,明确党的基层组织分管程序和范围。

1966年3月,市委常委讨论同意,将基层组织工作,按系统由工交、农工、财贸等各部分管。不久,“文化大革命”开始,党组织受到严重干扰,被迫停止活动,随后各级“革命委员会”以“党政合一”为名,实行以政代党。1969年4月至1971年10月也曾分期分批进行整党建党,一些党组织也恢复和建立。1970年,已建党委15个,党总支88个,党支部982个。1971年建党委74个,总支119个,已建支部1499个。1972年,已建党委79个,总支77个,支部1189个。到1973年各级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基本恢复和建立。年底全市有党委89个,党总支38个,党支部1136个。1975年有党委93个,党总支41个,党支部1307个。

1977年4月,抽调干部组成试点工作队,分别到6个单位进行第一批整顿党的基层组织试点,9月陆续进行验收。至次年7月,又在市物资局、百货公司、国营八九七厂和竟成公社进行第二批试点。1981年,在光明瓷厂14个党支部进行民主选举,产生新的党支部领导班子。1983年7月对13个党委,3个总支,76个支部进行整顿验收。经过整顿,党支部的战斗力得到了增强,基层党组织设置更趋合理。1983年,乐平县和波阳县的荷塘垦殖场、鱼山公社划归市属,年底全市有党委162个,总支104个,党支部3117个。1985年,全市有党委169个,党总支108个,党支部3200个。其分布情况是工业系统党委71个,党总支32个,党支部1254个;基本建设系统党委3个,党总支4个,党支部66个;交通运输系统党委6个,党总支7个,党支部85个;农林水系统党委5个,党总支6个,党支部785个,财贸系统党委8个,党总支10个,党支部275个;文教卫生系统党委7个,党总支28个,党支部308个;党政群团机关党委68个,党总支15个,党支部319个;其它党委1个,党总支6个,党支部108个。

1952~1985年景德镇市基层党组织情况表单位:个年 份 1952 1957 1960 1965 1976 1979 1983 1984 1985总 党委 5 43 57 99 99 162 166 169 总支 63 60 39 39 55 104 100 108计 支部 86 431 457 701 1434 1598 3117 3095 3200工 党委 3 18 20 48 43 67 71 71 总支 23 24 12 22 25 34 31 32业 支部 21 176 160 230 735 723 1269 1261 1254基 党委 1 2 3 3 3 3本 建 总支 1 3 1 2 4 4 4设 支部 5 14 15 29 65 63 66年 份 1952 1957 1960 1965 1976 1979 1983 1984 1985交 党委 2 3 4 6 6 6通 运 总支 1 6 5 2 2 5 5 7输 支部 11 28 29 45 45 77 78 85农 林 党委 2 14 24 26 29 55 55 5 总支 31 19 2 2 2 10 5 6水 支部 37 157 142 216 254 311 803 766 785财 党委 2 4 4 4 8 8 8 总支 6 7 9 12 11 10贸 支部 5 19 33 70 130 124 252 274 275文 党委 4 3 5 6 6 6 7教 卫 总支 2 3 4 3 10 25 24 28生 支部 16 26 44 107 139 256 265 308机 党委 1 2 4 6 6 68 总支 5 5 8 3 2 8 14 15关 支部 20 45 41 85 118 151 290 291 319其 党委 3 9 10 11 11 1 总支 1 3 6 6 6他 支部 3 2 13 12 45 76 105 97 108注:1.1952年、1957年栏含原浮梁县的基层党组织。

2.1983年至1985年基层党组织总数中包括乐平县的党组织。1983年乐平县有党委25个,总支33个,支部875个;1984年有党委26个,总支32个,支部874个;1985年有党委26个,总支32个,支部887个。

3.其它栏中含公用事业党的组织。第二章 党代表大会第一节 市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 1955年12月23日至29日,中国共产党景德镇市代表会议在市人民文化宫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42人,代表全市129个党支部和2351名党员。

这次代表会议是在景德镇市完成了土地改革、民主改革、抗美援朝、“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五反”(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社会改革和经济恢复工作的形势下召开的。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江西省委关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指示;听取了市委书记赵渊作《加强政治思想领导,为全部实现党的决议而斗争》、副书记尹明作《关于贯彻执行国家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副书记吉福润作《全面规划,加强领导,将我市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工作推到一个新阶段》的报告。会议提出了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工作以及完成市第一个五年计划的任务。要求大力加强党对瓷业生产领导,积极开展以创造新产品、提高质量、降低成本为中心的瓷业生产运动;贯彻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方针,积极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并对其它工作作出相应部署。会议要求努力提高干部党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审查工作,壮大与纯洁党的队伍,进一步提高党的战斗力。会议选出了由7人组成的市委监察委员会。

第一次代表大会 1956年5月18日至24日在市人民文化宫召开。出席代表295人,列席代表120人,代表全市203个党支部,4678名党员。这次代表大会是在市资本主义工商业全部纳入公私合营、手工业全部实现合作化,95.2%的农户参加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时召开的。会议听取了市委书记赵渊作的《六年来市委工作总结和今后任务》报告和市监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了《景德镇市十二年(1956~1967年)社会主义建设远景规划(草案)》。大会提出1956年和1957年的主要任务,是继续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发展陶瓷工业,加强对陶瓷工业的技术改造;在提高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国民经济;提高和改善全市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要求各级党组织严格遵守党的集体领导原则,认真培养、挑选和配备干部,大力发展和巩固党的组织,提高党的思想工作水平,密切党与群众的关系。大会选出市委委员25人,候补委员7人。监察委员7人。并选出出席省代表大会代表7人,候补代表1人。

第二次代表大会 1959年1月21日至31日在市人民文化宫召开。代表263人。列席代表409人,代表全市484个党支部。10044名党员。大会是在开展整风运动和反右派斗争基本结束时召开的。传达和学习中共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五届三次代表会决议;市委书记赵渊作《以政治为统帅,以生产为中心,实现更大更好更全面的跃进》的报告,副书记尹明作《关于景德镇市一九五八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一九五九年国民经济计划报告》。大会选出市委委员31人,候补委员10人。由市委全委会选出市委常务委员15人。

第三次代表大会 1971年6月6日至13日召开。代表555人,列席41人,代表全市74个党委,1499个党支部,16817名党员。这次大会继续发展了“左”的错误。中共市委书记张有林在报告中提出主要任务仍然是肃清“修正主义路线的流毒”和巩固“文化大革命”的成果。大会选出市委委员44人,候补委员9人。由市委全委会选出市委常务委员11人。

第四次代表大会 1982年6月18日至22日在市人民政府礼堂召开。代表430人,候补代表53人,代表市109个党委,1804个党支部,24495名党员。会上市委书记朱治宏作《团结起来,为建设繁荣、文明、安定、整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瓷都而奋斗》的工作报告;杨积壁作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这次大会回顾和总结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景德镇市的工作,提出党的工作着重点转移,加快经济建设步伐,把景德镇市建设成为繁荣、文明、安定、整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瓷都。大会选出市委委员33人,候补委员7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7人。由市委全委会选出市委常务委员会10人。

1949~1987年中共景德镇市委员会组成表时间 委员人数 书记 副书记 常委及未设常委时的委员 说明 正式 候补 1949年5月~1949年8月 7 陈璞如 王立然 王林岗 陈健吾 翁可业 张云 倪南山 倪南山于7月增补。

1949年9月~1953年1月 10 朱农 张任之 程震文 郭哲民(女) 马烈 黄庆荣 陈星 朱昕(女) 孙太英(女) 张绍德 马烈1949年11月增补;郭哲民1951年6月增任;朱昕1951年11月增补;陈星、孙太英1952年2月增补;张绍德1952年5月增补。 1952年10月,由郭哲民主持工作。

1953年1月~1956年5月 1955年12月召开党代表会议 赵渊 郭哲民(女) 陈星 尹明 吉福润 梁志永 张云程 李子桢 吴兆繁 高金华 韩光(女) 李瑛 林振荣 崔云树 曾朴 关学孟 孙文泮 姚国庆 王文选 张凤歧 聂儒 杨积璧 王丙寅 胡志德 石毅 李可时 刘成禄 赵超 张超群 姚国庆1953年11月增补;王文选、张凤歧、聂儒1954年3月增补;杨积璧1954年5月增补;王丙寅、胡志德、石毅、李可时、刘成禄、赵超、张超群1955年3月增补;孙捷1955年7月增补;贺福1956年4月增补。

第一届委员会1956年5月~1959年1月 25 7 赵渊 尹明 吉福润 程宝财 张希鲁 杨积璧 石毅 韩光(女) 刘成禄 王文选 李可时 胡志德 陈国政 从本届委员会起设常委。时间 委员人数 书记 副书记 常委及未设常委时的委员 说明 正式 候补 第二届委员会 1959年 1月~1963年12月 31 10 赵渊 尹明 吉福润 程宝财 张希鲁 杨积璧 石毅 韩光(女) 刘成禄 胡传孝 李可时 王文选 陈国政 胡志德 贺福 赵渊为书记处第一书记。

1963年12月~1966年4月 王树衡 尹明 吉福润 程宝财 杨杏珍(女) 杨积璧 石毅 李可时 王文选 陈国政 胡志德 杨杏珍于1965年9月增任。

1966年5月~1968年9月 王树衡 尹明 吉福润 杨杏珍(女) 王尚德 杨积璧 石毅 李可时 王文选 陈国政 胡志德 1968年9月~1970年2月 刘建华 贾志浩 马继勋 王进 汤义勇 白晓智 王尚德 杨其光 中共景德镇市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

1970年2月~1971年6月 张有林 贾志浩 马继勋 王进 汤义勇 白晓智 王尚德 杨其光 程政 中共景德镇市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

第 届 委 员 会 1971年6月~1973年7月 44 9 张有林 白晓智 吴海章 程政 罗迈生 石少培 林治海 吉福润 李可时 张庚寿 林治海 李可时 王进 曹福林 冯群芳 郎积德 孙广策 崔鸿声 王维生 朱志良 张志梁 1972年6月起由石少培主持工作。林治海、吉福润1972年6月增任;李可时1972年11月增任;张庚寿1973年2月增任。孙广策1972年6月增补;崔鸿声、王维生1972年10月增补;朱志良1972年11月增补;张志梁1973年2月增补。

1973年5月~1975年7月 石少培 林治海 吉福润 李可时 张庚寿 王树衡 周燮衡 杨永峰 程政 冯群芳 曹福林 郎积德 孙广策 崔鸿声 王维生 朱志良 张志梁 石毅 石毅1974年8月增补。

1975年7月~1976年10月 王树衡 林治海 吉福润 周燮衡 杨永峰 程政 冯群芳 曹福林 郎积德 朱志良 张志梁 张烈 崔鸿声 王维生 张庚寿 石毅 1976年10月~1977年7月 王树衡 吉福润 周燮衡 杨永峰 林治海 张庚寿 冯群芳 石毅 崔鸿声 郎积德 曹福林 张志梁 朱志良 朱治宏 时间 委员人数 书记 副书记 常委及未设常委时的委员 说明 正式 候补 第 三 届 委 员 会 1977年7月~1982年6月 杨永峰 张烈 朱治宏 欧阳志凤 林治海 张庚寿 冯群芳 石毅 崔鸿声 郎积德 曹福林 朱志良 张志梁 王树衡 周燮衡 陈锦章 舒圣佑 王元芝 赵明 孙德仁 侯作林 杨积璧 王维生 朱治宏1977年11月增任;欧阳志凤1979年8月增任。陈锦章、舒圣佑、王元芝、赵明、孙德仁1977年11月增补;侯作林、杨积璧1979年8月增补王维生1980年4月增补。 1981年8月起由朱治宏主持工作。

第 四 届 委 员 会 1982年6月~1986年3月 33 7 朱治宏 张烈 欧阳志凤 张志梁 钟起煌 全文甫 刘祖三 王维生 杨积璧 王元芝 孙德仁 胡仲愚 方综 舒圣佑 江国镇 文有铭 钟起煌1983年6月增任;刘祖三1984年3月增任;全文甫1985年5月增任。舒圣佑、江国镇1983年6月增补文有铭1983年8月增补。 1985年6月起由全文甫主持工作。

1986年3月~1986年11月 11月起 全文甫 欧阳志凤 (代书记) 张烈 欧阳志凤 刘祖三 舒圣佑 文有铭 李孝来 徐希祉 龚农民 殷国光 郑荣辉 舒圣佑1986年11月增补。 徐希祉、龚农民、殷国光、郑荣辉1986年11月增补。

第五届委员会1987年7月 34 6 欧阳志凤 刘祖三 舒圣佑 文有铭 李孝来 徐希祉 龚农民 殷国光 郑荣辉 *程政以群众组织代表进入市革委,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

第二节 县区党代表大会浮梁县 第一次代表会议,1955年3月12日至16日召开。代表175人,代表全县88个党支部,946名党员。会议贯彻中共中央第四次和江西省委第五次互助合作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江西省首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和上饶地委召开的县委书记、部长三家会议精神,总结1954年工作,提出1955年工作任务。第二次代表会议,1955年9月6日至11日召开。出席代表151人,列席代表21人,代表全县122个党支部。1747名党员。会议传达全国和江西省党代表会议精神。通过浮梁县发展国民经济和第一个五年计划;研究解决当时在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和全体党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加强党的团结,努力增产、厉行节约。会议选举产生浮梁县委监察委员会。

第一次代表大会,1956年4月15日至22日召开。代表214人,列席代表12人,代表全县2149名党员。大会检查总结六年来的工作,讨论社会主义改造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制定浮梁县的第二个五年规划和1956年发展国民经济计划,大会选出县委委员20人,候补委员7人。监察委员7人。第二次代表大会,1958年12月4日至8日召开。代表348人,代表全县165个支部。2550名党员。大会要求加强领导,充分发动群众,开展共产主义思想教育,以粮食为中心,争取工农业生产更大发展。大会选出县委委员21人,候补委员7人。

珠山区 第一次代表大会,1971年6月25日至27日召开。代表123人,列席代表10人。大会选出区委委员23人。第二次代表大会,1980年12月18日至21日召开。出席大会代表106人。大会选举区委委员15人,候补委员4人。第三次代表大会,1984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召开,代表155人,列席代表8人,特邀代表15人。大会选出区委委员20人,候补委员4人,增补委员1人。

昌江区 第一次代表大会,1971年6月25日至27日举行。代表173人,列席代表14人。大会选出区委委员33人。第二次代表大会,1981年12月15日至18日举行。代表154人,列席代表16人。大会选出区委委员27人,候补委员4人。区纪委委员5人。第三次代表大会1984年12月28日至30日举行。代表208人,列席代表20人。大会选出区委委员22人,候补委员4人。区纪委委员11人。

鹅湖区 第一次代表大会,1980年12月26日至29日召开。代表202人,列席代表6人。大会选举出席市第四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出区委委员25人,候补委员4人;区纪委委员7人。第二次代表大会,1984年9月3日6日召开。代表205人。列席代表4人。大会选出区委委员27人,候补委员4人,区纪委委员11名。

蛟潭区 第一次代表大会,1981年3月7日至10日召开。代表181人,列席代表6人。大会选出区委委员6人。区纪委委员5人。第二次代表大会,1984年7月7日至9日召开,代表205人,列席代表30人。大会选出区委委员27人,候补委员5人,区纪委委员7人。

第三章决策纪略第一节 重要决策1949年4月以后,景德镇市委是景德镇市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和形势的变化,市委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对主要工作做出相应的决策。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 主要是贯彻党中央关于组织全党自觉地、有步骤地、有秩序地实行由民主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的转变的重大决策。刚刚从国民党统治下解放出来的景德镇,必须把建立和巩固地方政权、稳定社会秩序、恢复生产、支援前线,作为当时的重要任务。市委采取的主要决策是:一、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在景德镇市实行军事管制,取消国民党政权机关。

二、成立市人民政府和建立区、街人民政权,并成立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建立健全人民民主政权机关工作秩序。

三、市委发出《对目前工作的指示》,决定:①从乐平、浮梁、德兴、婺源四县征集粮食支援前线;②扩大区县人民武装力量,维护社会治安;③训练培养地方工作干部900人,充实机关和各基层单位;④动员工商业者开工、开业,迅速恢复生产。

四、为解决恢复生产中存在问题,市委作出《对目前劳资问题及工商业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决定》,得到工人、工商业者的拥护,仅20多天的时间,即有2279家私营瓷业生产作坊、窑场和为陶瓷服务的行业开工,人员达11558人。

五、打击反革命残余势力的破坏和捣乱。1949年9月16日,市委发出《加强公安工作的指示》,组织军警人员紧密配合,全力围剿残匪,侦破敌特活动,斗争恶霸劣绅。到年底,先后惩办一批敌特、破坏分子,斗争大恶霸,并消灭在市境内活动的7股土匪,活捉匪首多人。

正当恢复国民经济建设的时候,美国武装干涉朝鲜,侵犯中国边境,全国掀起“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这时,潜伏和残留在大陆上的土匪、特务、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和反动会道门头子、疯狂地进行破坏活动。根据上级指示,市委及时发动全市人民,一方面组织抗美援朝景德镇市分会,开展抗美援朝运动;一方面为保卫革命胜利,打击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1950年12月8日,市委发出《关于开展镇压反革命的指示》。10月,逮捕国民党中统、军统特务和地主恶霸共166人。1951年3月30日,作出《关于深入抗美援朝、坚决镇压反革命的指示》,逮捕反动党团组织的首要分子和封建会道门头子共210人。

城市民主改革于1951年在几个大工厂开展,把隐藏在企业中的50多名反革命分子、恶霸、封建把头清查出来,依法处理。从而扫除了障碍,废除那些压迫剥削工人、束缚生产力的管理制度,树立了工人当家作主的责任感。在市郊农村则实行土地改革,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私有制。1950年12月30日,市委作出《市郊区土地改革的决定》,经过土改,把没收、征收的土地、耕牛、家具、房屋分给贫苦农民。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 从1953年起,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对生产资料私有制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和有计划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

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采取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发动农民组织从互助组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到高级社。1956年2月,市近郊区已由55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转为12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远郊区(原浮梁县)由193个初级社转为52个高级社,基本完成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任务。

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通过合作社的途径组织起来,变个体所有制为集体所有制。到1956年,全市50多个手工业行业全部实现合作化,组织起来的人数占手工业者总人数的99.98%,至此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根据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和对资本家实行“团结、教育、改造,使之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的总政策,市委于1952年发出《关于公私合营厂与各行业在“三反”、“五反”建设阶段进一步贯彻民主改革的指示》。在工业中采取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商业中实行委托经销代销等形式,有计划的扩展公私合营,使资本主义工商业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至1956年1月,市资本主义工商业有33个行业,689户,共4633人,全部实行公私合营。

与此同时,加强对瓷业的技术改造。1956年6月25日、市委对推行煤柴合烧窑、使用注浆法、试验低温釉、成立研究室以加强新产品的设计与制造四项措施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

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1957~1966年,是经济建设曲折前进的十年。这期间,主要有:整风运动和反右派斗争 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指示》,中共市委于1957年5月9日召开扩大会议,决定认真学习《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在全市开展整风运动,以反对官僚主义、主观主义为基本内容。不久即在全国的影响下,开展了大规模的群众性的反右派运动,扩大了打击面,一些知识分子、爱国人士和党内干部被错划为“右派分子”,误伤了一些同志和朋友。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 1958年3月,市委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提出推动全面“大跃进”的口号。6月又召开扩大会议,全面宣传贯彻“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会后,掀起全民大办钢铁、大办工业的群众运动,全市街道中已办、新办的工厂474个,生产人员10720人。农村大炼钢铁,共建大小高炉215个,焖铁炉270个。同时还发动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城市组织城市人民公社,先后成立30个分社84个公共食堂,106个托儿所。农村把157个农业社和垦殖场合并成立10个人民公社,实行统一核算,吃大锅饭。从而出现了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等错误倾向,国民经济发生严重困难。

“反右倾”斗争 1959年9月,市委按照中共中央和江西省委的部署,开展了反右倾斗争。在市委扩大会议上,批判所谓右倾情绪和右倾思想,点名批评了一些同志。会后全市有120多人受到批评和处分;有的还被戴上“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反党分子”、“严重右倾思想”等帽子,使党内民主生活遭到严重损害,在经济上使“左”倾错误的影响延续了更长的时间。

贯彻实行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 从1959年起,农业连续几年遭受大面积自然灾害的袭击,加上其它原因,国民经济陷入严重困难的局面。人民日用必需品,特别是衣食用品严重短缺。当时积累和消费、工业与农业、工业与交通运输内部比例失调,财政收支不平衡,社会购买力与可供商品比例失调,在这种情况下,贯彻以农业为基础和“八字”方针势在必行。市委根据中共中央、江西省委的要求,从当地实际出发,第一,在农村中坚决纠正平调错误,彻底实行退赔政策。第二,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精减职工、压缩城镇人口,加强农村第一线。从1961~1963年,共精减职工3.015万人。第三,按照国家规定,提高农副产品价格,增强发展农业的实力。第四、动员各行业支援农业。包括修筑山区公路、砍伐窑柴、修建水库、抢收抢种、维修农机具等,还有不少单位自办小农场在农村开垦荒田荒地。陶瓷系统仅在1961年就动员3000余名职工垦荒万余亩。第五,组织农业劳动力兴修水利,发展林业、茶业。从1958年冬起,兴修大小水利工程1220座,其中,能灌溉万亩以上的五座,35万亩耕地有水利设施。1963年冬,市委又决定从农村组织两万名劳动力兴修水利。还批转市林垦局《关于扩大国营枫树山林业基地,处理国有山林权的工作方案的报告》,决定把各社队无力经营的次生林、稀疏林,荒山计122.7万亩,由枫树山垦殖场经营。并在罗家等地区开辟茶园,种植油桐、板栗等经济林木。第六、加强瓷业的技术改造和企业管理。重点抓住两件大事。一是改造窑炉,以煤代柴烧造瓷器。早在1954年就开始煤窑的试验工作。1956年曾在宇宙瓷厂建成六座方形煤窑。到1957年12月,在市第四瓷厂(现新华瓷厂)新建圆形倒焰式煤窑。1958年8月中旬市委在扩大会议上,动员年内完成新建煤窑180座,并成立建窑指挥部。9月,又发出《关于加快建窑速度,确保建窑耐火砖供应问题的紧急指示》,到11月,各瓷厂共建窑164座,瓷器总产量有半数用煤窑烧炼。至1962年底,全市“以煤代柴”烧炼取得显著成果,共有煤窑200多座,除建国、人民、艺术3个瓷厂保留10余座柴窑外,已基本实现瓷器烧成煤窑化,初步改变了千年以来以松柴烧瓷的状况。二是瓷业工资改革。1963年10月,市委批转《景德镇市瓷业计件工资方案》和这个方案的说明,要求各瓷厂改进和加强企业管理,合理调整劳动组织,建立和健全各项制度,对职工实行计件工资制度。1964年11月,又批转江西省瓷业公司、市劳动局《关于修改计件工资方案和劳动定额的报告》,取消原定的质量奖扣制度;实行按成型、烧炼成瓷等级数折算工资;修改劳动定额,调整工资单价,整顿多项津贴;调整彩绘折合率;改进非正常情况下的工资发放。工资制度改革,提高了工人生产的积极性。

“文化大革命”期间 即从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时间持续十年之久。这从全国来说,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民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领导的错误决策必然导致地方和基层党组织某些决策的失误。1966年,中共中央《五·一六通知》下达后,市委进行了认真贯彻,成立“文化革命领导小组”。首先在农村社教工作团、市直机关发动,并组织工作组赴全市大专院校、重点中学和文化、科研部门协助开展运动。后来在全国性的红卫兵“革命大串连”的干扰下,市内呈现混乱状态,局面已难以控制,1966年10月4日,发出《对当前街头大字报和大辩论问题的五点建议》,要求不要在街头辩论和张帖大字报。12月27日,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单位对继续发生抓人打人,私设公堂者,及时查明处理,但是却无法制止,而且事态愈演愈烈。到1967年1月,在上海“全面夺权”的影响下,市委已无法工作。直到1968年,江西省革命委员会派刘建华、马继勋来市,于4月成立市革命委员会,逐步恢复部份工作秩序,但各造反派仍利用已夺得的权利,明争暗斗,干扰正常工作秩序。1971年6月,恢复成立市委。由于市委主要负责人跟着程世清在许多重大问题上决策错误。至1972年6月,市委召开扩大会议,批判林彪及其一伙的反革命罪行,讨论江西省委关于纠正程世清在重大政策问题上所犯的“左”倾严重错误的5个文件,批评了市委主要负责人的错误,调整市委领导班子,才逐步落实各项政策,纠正了一些重大偏向。这段时期,逐步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在经济建设、企业整顿、落实政策、文化教育、对外贸易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进展。1974年,批林批孔运动又使刚刚好起来的形势逆转,造成一定程度上混乱。1976年6月,市委召开工作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十号、十三号文件和江西省委的工作会议精神,批判资产阶级派性和资本主义倾向,抓好各方面的整顿,解决班子中的软、懒、散问题,把整个国民经济搞上去。

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 1976年10月,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结束了“文化大革命”。市委组织干部、党员认真学习中央文件,深揭深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反革命罪行。1978年4月,市委先后发出《我市外事旅游工作1978~1980年规划》和《关于整顿社会风气的通知》,对这些工作提出具体要求。10月,市委组织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理论讨论会,提高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认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方面都在拨乱反正。遵照上级要求,市委对各方面工作,作出许多重大决策。①以市革命委员会名义发文,撤销原市革委(1968)348号错误文件,对原来所划阶级成份予以否定。②落实干部政策,为“文化大革命”期间蒙受不白之冤的干部平反昭雪,恢复名誉。③全面开展“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的宣传教育。④举行内销日用瓷全国订货会,使中断13年之久的订货活动重新恢复。⑤全面复查、改正错划的右派分子,对其中一些人作了适当的安置。市委于1979年7月召开山区工作会议,提出放宽政策,发挥优势的十二条具体措施。⑥1980年3月20日,发出《景德镇瓷器发展规划和技术改造报告》,决定投资1678万元,用于瓷业技术改造。⑦1981年3月12日,发出《关于开展建设文明瓷都活动的决定》,要求发扬良好的社会风尚,讲文明,讲礼貌。20日,召开广播动员大会,开展以“五讲四美”为主要内容,以建设文明瓷都为主要目标的活动。⑧于1981年7月发出《关于工交企业整顿工作的意见》,确定12个企业为整顿重点。⑨于1981年8月召开农村工作会议,研究落实以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农村经济政策。⑩于9月召开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会议,部署民主管理工作。⑪建立正常工作秩序。1981年11月30日,发出《关于恢复和健全报告制度的决定》,要求各级领导定期向干部、群众宣传报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⑫开展机构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市委于1983年5月28日,作出《市党政机构改革的决定》,市直党政机构由59个精简到44个,市人民政府部门由原53个减到37个。1984年8月8日,制定《景德镇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和改革主要内容。8月30日,作出《市第一批七个企业试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的决定》。12月20日又作出第二批30个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度的决定,至1985年,全市三分之二的企业,实行了厂长(经理)负责制。

第二节 落实党的政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始全面地认真地纠正“文化大革命”中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在各条战线全面展开拨乱反正。市委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和江西省委的指示,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落实党的各方面的政策。

平反冤假错案 “文化大革命”以前及运动期间,都有一批干部受到错误处理,他们被错划为“右倾机会主义者”、“叛徒”、“反革命分子”、“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三家村”、“黑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等等。1979年,市委先后作出决定,有的报由省委决定,分批分期撤销原错误处理决定,推倒一切诬陷不实之词,恢复名誉,彻底平反。至1980年止,平反了属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36人。同时对一切被诬陷,受迫害的干部给予平反。

改正错划的“右派分子” 根据中发(1978)55号文件《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决定的实施方案》,市委于1978年5月5日成立“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经过复查,对1957年以来属错划的200余名“右派分子”全部予以改正。原被定为“中右分子”、“右派言论”的110余人,有的撤销处份,有的恢复政治名誉。并对其中一些人员作了妥善安置。

纠正对干部的错误处理从1972年10月9日起,开始纠正“文化大革命”中干部复员的错误做法。1967~1972年6月全市复员干部407人,不发工资、不留编制,数目之大,遭遇之惨,为全省罕见。对这些干部,均恢复干部编制,并分别予以妥善安排。1980~1985年,又落实历年遗留的干部政策,共计128人,其中恢复干部编制98人(收回安置工作22人)办理退休手续的19人,恢复工资待遇的19人,维持原结论6人,作其他处理的5人。1979年起,对以前错误复员的军队干部,均予纠正,作转业处理,并进行妥善安排。

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1978年5月,市委成立摘“右派分子”帽子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1979年1月,市革命委员会发出通知,撤销景革发(1968)348号错误文件,对1968年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所划定的阶级、成份予以否定。至4月30日,全市共摘掉2121名四类(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分子帽子,占四类分子总数的96%;纠正错管、错戴四类分子帽子的38人。

全面清理不实之辞的档案材料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单位均在干部档案中塞进了一些有不实之辞的材料,根据上级要求,市委通知各单位进行清理,至1980年11月,156个有清理任务的区局、厂矿和企事业单位,有83%完成清理任务,共清理出1.684万名干部在“文化大革命”中的形成的非法审查材料计6.283万份;清理了市管干部档案2116袋,清出在“文化大革命”中的审查材料1.043万份,并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对清理出的材料分别作出了处理。

落实统战对象的政策 1978年以后,市委对统战对象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所遭受的迫害与损失,责成有关部门抓紧予以落实。其中各种冤假错案5666人,计11695个问题,经过调查核实,对照中央政策条文,已落实的有5642人,计11669个问题。对这些人员政治上给予彻底平反,经济上适当补偿,工作上合理使用,生活上妥善安置。41名政协委员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抄走的私人财物,均按规定分别退回原物或折价赔偿。

加强知识分子工作 1982年8月,市委组织人员对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处理。先后清理206人的档案材料,复查了19人的审查结论,其中修改结论的5人。至1985年,在知识分子中,有平反冤假错案的251人,改正错划右派的313人,纠正历史遗留问题的52人。从而使他们放下包袱,积极从事本身的专业工作。

退还挤占的私房 1980年10月,市委组织干部进行落实私房政策的调查,到1982年9月,已查清全市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挤占的私房1363幢,共2903户。至1985年,根据政策条文规定,明确了1007幢的私人房产权,并安排了2314户,共支出资金54.6万元。47名市政协委员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挤占的4610平方米的私房,至1985年已全部退还。

落实侨务和台属政策 1980年开始对侨务政策进行调查落实,至1985年,对446名归侨、侨眷档案分别进行清理,纠正“文化大革命”中的错案及历史遗留问题35起。1981年,全市先后受理在台人员家属要求落实政策的申诉815件,到1983年,已落实处理的有750件,其中平反冤假案的66人;复工复职51人;恢复城镇户口、商品粮的33户69人,长期临时工予以转正的4人;回收精简到农村劳动的59人;补发工资的23人;退还房产的18户40间;退还私改期间遗留房产3户11间;给56户台属补偿了“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抄的财物款项计1.25万元;清理366名台属档案材料;分配给4户台属新房;安排5名台胞、15名台属子女就业。另外,还优先给25户台属分配了新房。

第四章 党员与干部第一节 党员景德镇解放时,部队和南下干部中有党员124人。1950年后,贯彻积极慎重的建党方针,党员人数逐年增加,队伍不断扩大。至1951年,发展党员60人,其中工人37人,农民6人,干部17人。1952年,发展了3批新党员,党员数增加到900人。1956年,重点在知识分子、中层领导干部以及与群众有直接联系的釆购员、营业员、推销员和优秀妇女中发展党员,先后共发展2316人,其中知识分子133人,内含高级知识分子12人。1957年,建党工作以巩固为主,加强对现有党员的教育训练,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对发展党员采取严格挑选、教育、审查接收、候补期考察四个步骤。1958年,发展党员重点为苏区老干部,瓷厂、基本建设等方面的老年技术工人,科研、文教卫生部门的优秀知识分子。1960年,要求发展的新党员都应是先进生产(工作)者,模范工作者和优秀团员。1965年,在工人、贫下中农、技术人员中有计划地发展党员153人,年底共有党员10477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党员发展工作先是被迫停止,后则采取“突击入党、火线入党”的方法,吸收了一批“造反派”入党。直到1978年后,发展党员工作才逐步走上正轨。1980~1983年,实行全面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保证了新党员的质量,这期间共发展党员1983人,全市党员总数达47063人。1984年,针对“知识分子入党难”的问题,大胆吸收一批优秀知识分子入党,当年发展的1398人新党员中,优秀知识分子有595人,占新发展党员数的43.3%。1985年的党员发展重点有所改变,当年发展新党员2787人,其中知识分子1502人,占53.9%,青年344人,占12.3%。年底共有党员50970人。1980年至1985年全市各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15652人。其中市委表彰808人,1984年江西省委表彰的17人。

1949~1985年景德镇市中共党员基本情况表单位:人 年 份 1949 1952 1957 1960 1965 1976 1979 1983 1984 1985党 总 计 124 900 7096 10780 10477 21217 23225 47063 48247 50970员 其 女 8 57 585 1029 1042 2894 3426 6108 6266 6801数 中 少数民族 10 18 19 56 72 98 93 95年份 1949 1952 1957 1960 1965 1976 1979 1983 1984 1985年 龄 25岁以下 1773 1400 133 820 553 1178 1059 1479 26—35岁 4996 8687 8886 5041 5250 10198 10152 9774 36~45岁 13767 14972 12833 12919 14026 46~55岁 318 676 1376 14753 14987 15780 56~60岁 1589 2450 4586 5201 5404 61岁以上 9 17 82 3515 3929 4507文 化 程 度 大学 25 63 104 1097 1975 2203 3067 中专 1842 2150 3031 高中 195 395 405 1992 3343 3750 4594 初中 1077 1998 2146 7056 12335 12989 13215 小学 4884 7732 7114 10890 21767 21507 21426 文盲 915 592 708 2190 5801 5648 5637分 布 工业 254 3359 5170 4760 10743 10933 16979 17220 17825 基本建设 122 407 217 408 919 855 902 交通邮电 235 396 371 745 747 1115 1180 1289 农林水 252 1939 2115 2510 4948 5249 16806 16876 17336 城市公用事业 23 12 62 164 338 376 403 商业金融 52 375 915 789 1283 1330 2768 3047 3191 文化教育 223 489 441 1302 1515 2695 2980 3741 党政机关团体 285 714 1219 1197 1850 2388 4466 4806 5297 其他 57 106 57 130 346 491 977 907 986发展党员数 357 91 892 153 528 1268 982 1398 2787注,1.1949~1957年栏包括原浮梁县的党员数。

2.发展党员数栏不含原浮梁县的党员发展数。

3.1983~1985年的党员数包括乐平县的党员数。乐平县1983年16658人,1984年17007人,1985年17556人。第二节 干部管理管理与任免 1949年5月至1952年5月,全市干部统由市委组织部管理。1953年6月,县级以上干部由省委管理,区级干部委托市委管理。12月,全市有干部1961人(男1769人,女192人。党员377人,团员450人)。使用干部贯彻“认真挑选,积极培养,大胆提拔”的方针,以“才德兼备”为标准,提拔县级干部18人、区级56人,相当区级103人。向上输送县级干部13人、区级干部25人、一般干部114人。

1956年6月至次年10月,市委先后两次建立了分级归口管理干部的制度,市委管理局一级干部。工交部管理工业、劳动、基建、交通、建筑、手工业合作系统等部门的干部。财贸部管理财政金融、粮食、税务、供销合作社、房产管理、商业企业的干部。宣传部管理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书刊发行、广播、友协、艺术、理论教育等部门的干部。统一战线工作部管理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及工商界、宗教界、少数民族等党外上层代表人物和政协机关、工商联等部门的干部。组织部管理党委机关(含郊区党委)、市委干校、群众团体、公安、检察、法院、市计委和没有归口部门管理的干部。1960年,遵循党的“又红又专”的干部工作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提拔了县级干部22人,区级干部337人。从工人、农民、营业员中选拔干部990人。同时调整了765名干部到新建、扩建重点单位和某些薄弱环节部门工作;下放了4575名干部;向江西省输送干部65名。1961年5月,市委作出了关于干部任免权的决议;凡市属厂矿企业党委正副书记、厂长、社、场正副书记、社长、场长;政府正副局长、市委正副科长,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干部,统由市委管理,其调动和任免,由市委讨论决定;属省委管理的干部,报省委批准。凡不属上述范围的各系统干部,其任免调动,市委授权由各部同组织部商议决定,由主管部门负责,并报市委备案。

“文化大革命”期间,干部管理紊乱。1971年,从工人、贫下中农、退伍战士和下放农村的知识青年中吸收干部112名。1978年1月,工交部负责管理市革命委员会、计委、建委、江西省陶瓷工业公司、工业、二轻、交通(包括汽运、公路、航运分局)、城建、房管、邮电、地方铁路、劳动、物资等局及其下属单位和景德镇发电厂、涌山煤矿的干部。次年,提拔了17名科级干部担任相当县团级基层单位领导职务。1980年调整充实了市委、市革委各部、室、委、办班子7个;区、局班子28个;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83个,改变了干部队伍的结构,增加了专业干部在领导班子中的比重,共提拔了112名45岁以下的中、青年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次年,调整各级领导班子58个,任免干部401名,选拔了317名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同时安排了24名党外人士和非党干部担任各级领导职务。1983年,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两套班子的调整任务;完成了市党政群机构改革和新设置的56个市直部、室、委、办、局(公司)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工作。

1984年,改变干部管理办法,适当下放干部管理权限,采取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在组织部统一管理下,宣传部、统战部分管所属市直单位的市管干部。并对市管各级领导班子进行调整配备工作。调整后,干部平均年龄下降,文化程度提高,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平均年龄从49.8岁下降到41.9岁,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32人,占72.1%;市直机关科、室和县、区局级单位509名领导干部,平均年龄为45岁。另外还配备了50个乡镇场的领导班子,选聘乡级干部70人。1985年,干部管理实行简政放权,市属113个企业单位党政正职保留由市委任免的只有8个;市委组织部任免的有37个,占32.7%;主管局(公司)任免的68个,占60%,县局级中层领导干部正职管理权全部下放。7月对县委、区委和市直部、委、办局(公司)级单位的组织部、科正副职及不设组织部、科单位党办正副主任或人事、秘书科正副科长的管理权,收回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分别管理,同时建立了干部备案制度。

中青年干部选拔 1965年,按照中青年干部培养使用的要求,全市对1032名中青年干部进行培养考察,选拔了79人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其中副局长级3人),年龄均在30岁左右。1979~1981年,先后选拔了503名中、青年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其中任市部、委、办、区、局正副职53人),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101人,中专、高中文化程度的145人。有专业技术职称的46人,年龄在45岁以下的296人,46岁至50岁的207人。1982年至1983年,选拔中青年干部150人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其中副局长以上或相当这一级干部71人)。其中大专文化程度的31人,中专、高中文化程度的56人,年龄45岁以下的89人,46岁至50岁的61人。1984年,各基层单位群众推荐后备干部近千人,组织部门对市级后备干部进行了考察,经市委批准,正式报省委13名。还从各系统报来189名县、局级后备干部中选出95名,并进行了考察。

干部审查 1954~1958年,遵照中共中央1953年10月《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和江西省委的关于干部审查的指示精神,加强了干部审查工作。1954年开展了第1期审干工作,被审对象402人,经过调查结论259人;写出审干调查报告的有139人;保留问题的4人。其中结论为特务、反动党团和旧军政警宪骨干及反动会道门头子的53人;结论为自首、脱党、特务外围、反动党团成员的184人;有其它政治历史问题的22人,非政治性和查无问题139人。1959~1960年6月,进行了第二、第三期审干工作,列审对象153人,经查并结论:其中有反、坏分子22人;反动党团、会道门、旧军警宪104人(骨干38人);有其它政治历史问题的18人;查无问题的9人。以上人员给予党内处分3人;开除党籍2人,开除工作14人;不宜再当干部的13人;调离工作岗位的5人。1960年第二季度开展第四期审干,对1~3期审干工作进行复查,列入这次审查、复查对象有483人,结论221人。次年,在机关、厂矿企业和文卫部门干部中全面进行审查、复查工作,列入对象637人,结论428人,其中结论为地富反坏、阶级异己和蜕化变质分子19人,普通反革命和政治不纯分子31人。“文化大革命”中许多干部因政治历史问题,横遭迫害。1971年11月至1981年,干部审查重点放在落实党的干部政策上,平反大批冤假错案,对669名干部进行了复查。其中有江西省管40人,市管119人,一般干部510人。经过复查属全错的16人,部分错的77人,有不实之词等问题的576人。结论后恢复党籍16人,恢复公职16人,恢复工资20人。这次审干曾先后3次接受江西省委组织部检查验收,对33件不符合标准的,进行了补课和改正,并做好了善后工作。1981~1985年,继续处理好干部历史遗留问题。通过,调查摸底,反复研究,从2348人曾受过审查的干部中确定149人为重点复查对象,其结果是维持原结论处理不变25人,纠正原错定性、错处理的124人,其中撤销判刑、判管、劳教的50人。撤销其它处分的36人,恢复党籍7人,收回安排工作9人,作离、退休安置的51人,补发抚恤金和丧葬费的21人。

老干部管理 1979年3月,成立了市委组织部老干部管理科。1983年8月,成立市老干部局。1984年,4次召开了全市老干部工作会议。9月进行了1次老干部工作大检查,对老干部反映的问题,分类梳理,制订了改进措施。10月,在江西省地市老干部工作检查评比中名列第二位。1985年,3次召开全市老干部工作会议。11月,在对老干部工作检查中,对老干部反映的173条意见,逐条进行处理落实,并对市管450位老干部普遍建立了联系责任制。创办了《老干部工作简报》。至1985年,给335名离休老干部颁发了“离休荣誉证书”。1986年1月,为加强党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市老干部局改为市委老干部局,列为市委工作部门,归口市委组织部,并成立市老干部工作委员会。

、为活跃丰富老干部晚年生活,开展了一些有益活动。1980年11月,组织老年干部参观工农业生产建设项目,有13位离(退)休和担任顾问的老年干部赴黄山参观游览。1982年5月,离(退)休老干部20余人,到九龙山、瑶里等6个社场参观。1984年,组织6批共196位老同志赴东北、黄山、庐山和市境的乐河、涌山、蛟潭、鹅湖等地参观游览。还举办老干部节日茶话会、座谈会、游园、赏菊、书法展览等活动38次,参加人数达591人(次);举办离休干部电影招待会8次,有96C0人(次)参加。1985年,市属单位组织11批共381位老干部(占市属单位离休干部的75%),赴苏、浙、皖、赣东北、庐山和市区参观。县、区、局组织了40批共540人,去上海、杭州、苏州、南京、桂林、厦门及市区参观。举行迎春茶话会、节日座谈会、花卉知识讲座和健康保健知识讲座10次,出席人数达574人(次)。举办了“长寿杯”象棋、跳棋比赛和8次知识竞赛,参加人数达275人(次),组织各种报告会8次,参加人数达190人(次)。组织有125位离休老干部参加的市老年协会、钓鱼等各种文体协会。同年10月,市人民政府拨款120万元,建筑景德镇老干部活动中心。市属各单位以“建、修、腾、挤、借”等办法,建立活动室40处,面积达1587平方米,投资18.15万元,配备了专(兼)职管理人员43人。

妥善解决老干部生活中的实际困难。1984年拨给老干部建房补助金12.33万元。1985年,对回原籍农村的37位离休老干部拨给建房补助费达10.51万元,给56位老干部解决了住房。市属离休干部住房达到规定标准的有366人,占离休干部总数的74%。为老干部提供物质供应和医疗保健之便,制发了“景德镇市离休、退体老干部优待证”,并在第一、第二医院成立保健科,设立保健病床50张。为全市离(退)休老干部制发了“门诊优先就诊证”、“住保健房卡片气1985年,还组织了46位老干部去庐山等地疗养。

1970~1985年景德镇市离退休干部享受政治生活待遇情况表单位:人离退休年份 人数 享受的政治生活待遇 地市级 县处级 一般1970 1 1 1974 1 1 1975 6 1 2 31976 8 1 3 4离退休年份 人数 享受的政治生活待遇 地市级 县处级 一般1977 1 1 1978 2 2 1979 20 9 111980 21 1 8 121981 44 1 31 121982 108 2 46 601983 273 24 134 1151984 143 15 75 531985 105 17 51 37合计 733 64 362 307注:1、不包括1985年以前逝世的16人。

2、合计栏中含有部、省管干部中的离休老干部人数。

第五章 思想建设第一节 社会宣传新中国成立后,为配合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对全市干部群众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开展了一系列社会宣传活动。解放初期,一方面围绕恢复和发展陶瓷等行业生产,在工人中进行劳资两利的宣传;另一方面进行党的政策和“增产节约、劳动竞赛”的宣传。1951年3月,在建国瓷厂和华电瓷厂建立宣传网,发展宣传员253人。接着在城乡开展党的镇反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宣传,组织上演《白毛女》等新剧,组成两支队伍到市郊巡回宣传。同时,举办有2万多人参加的“中苏友好”讲座。9月,围绕民主改革运动,印发了中南局《关于放手发动群众,开展民主改革运动》学习材料。还组织中国志愿军归国代表及第一、二届中国人民赴朝鲜慰问团代表报告会。年底全面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宣传教育运动。次年初,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斗争开始后,以座谈会、报告会、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谁养活谁”的讨论,举办“三反”、“五反”运动收缴的赃物大型展览。

1953年1月,在全市开展以社会主义改造为具体内容的“全面、提早和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宣传活动,召开有1700多人参加的党的宣传员大会,组成200多名报告员到基层作报告。同时,进行大规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宣传和取缔反动会道门、普选与民主建政、增产节约,树立商业道德、自查补报、贯彻价格政策、搞活市场管理等宣传活动。9月间,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四周年,编印了《景德镇市四年来伟大成就》宣传提纲。年末,围绕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宣传粮油计划供应政策。次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第一次全国人大会议文件。对党和国家的粮食、棉布、食油等供应办法进行讲解。并围绕日内瓦会议,开展反对美国与台湾制定“共同防御条约”及解放台湾的宣传。同年5月,23名报告员深入基层,组织“目前的国际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专题报告会,听众达3.5万余人。1955年春节前后,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宣传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具有决定性意义和努力完成景德镇市86万担产瓷任务重要性、反对使用原子武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草案)》、发行新币、购买公债、节约粮食和国内外时事等内容。先后举行了5次较大规模的广播会,并举行“《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宣传月”活动。年底还进行了“五年来人民政府解决失业问题成就”的宣传。翌年,大规模地宣传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宣讲中共八大会议文件,宣传工资改革,并对某些干部、群众生活腐化、违法乱纪的情况进行正面教育。10月,进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和形势教育。1957年,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进行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的“整风”运动宣传。5月,在有关单位及知识界、各民主党派中举行座谈会,学习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发展文学、艺术和科学事业方针;6月,开始反右派斗争的舆论宣传。

1958年5月,在全市开展了社会主义总路线宣传运动。次年6月,面对市场不景气状况,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具体经济措施宣传结合起来,宣传和鼓励人民群众参加储蓄。1960年10月在厂矿、企业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宣传,并结合“以粮为纲”、“工农联盟”、“经济生活”、“市场”等专题进行宣传。1961年4月起,开展学习“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的宣传教育。1962~1965年主要进行爱国主义、国际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和“以农业为基层,以工业为主导”总方针的宣传、从1963年起,在城市和部分农村进行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四清”,即清帐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组织学习宣传《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批评了运动中搞“倾盆大雨、人海战术、繁琐哲学、神秘化”和打击面过宽的倾向。1965年7月开展了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的“四清”运动。

1966年5月以后,由于“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冲击,宣传舆论陷入混乱。直到1976年10月宣传工作才逐步走向正常。1978~1980年,贯彻全国人大五届二次会议文件,宣传新时期的总任务;接着学习宣传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公报》,市属300多个单位党组织参加了学习。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的讲话》下达后,编发了2万多字的宣讲材料。阐述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并举办了由305人参加的“民主与法制”宣传学习班,并在干部群众中开展学习邓小平《关于目前的形势和任务报告》,宣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另外以青少年为主要对象,开展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教育,组织文艺专场90余次。

1981~1985年,宣传中共中央提出的“在经济上实现进一步调整,在政治上实现进一步安定”重大方针,并联系实际编发宣传提纲。《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公开发表后,又编写材料,培训宣讲骨干260多人,分专题在乡村进行宣讲。1982年3月,第一个“全民文明礼貌月”开始,以共产主义思想道德为核心,开展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宣传教育。并在职工群众中开展“发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为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中共十二大召开,组织了由3000多人参加的宣讲队伍,编写学习材料,分专题宣讲中共十二大文件精神。次年1月,宣传贯彻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的新《宪法》,宣传经济体制改革和党对知识分子的政策。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1984年,主要学习、宣传全国人大六届二次会议文件,并进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宣传教育,编印《宣传提纲》,在城市各区宣讲近两百场(次),同时还编发《景德镇三十年来建设成就宣传提纲》。1985年1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宣传改革的性质、目的、内容和各项基本政策。针对一些企业在实行厂长负责制后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市电瓷电器公司、景德镇陶瓷厂等6个单位党政部门互相配合的经验。并通过座谈会,介绍了市瓷石矿等7个单位适应新形势要求,加强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还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开展了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青年工人教育;对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民主与法制教育和审美教育。

第二节 理论教育新中国建立初期,组织各级干部学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社会发展史》和《中国革命基本问题》,建立了每天参加学习的制度,成立了职工干部学校。1951年,588名干部采取“自学、提问、讨论”方式、学习《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论人民民主专政》、《中国共产党三十年》、《工会法》、《土改法》。次年10月起,干部理论学习分为中级组、初级组、速成组和扫盲组,全市有1561名干部参加学习,教材以《政治常识》读本为主。1953年3月,组织各级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54年,组织3026名干部先后学习“过渡时期总路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文件、《联共(布)党史》、《经济建设常识读本》以及时事政策。还培养理论教员12人、学习辅导员121人。全年编辑刊出《干部学习》14期。1955年3月,开办1所初级政治学校,在职学员3027人。其中,高级哲学学习组49人,中级经济学习组236人,《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学习组2742人。翌年,共轮训区级以下干部190名,成立了中共市委业余政治学校,建立理论教研室,组成了教员队伍,有4名专职理论教员和11名兼职理论教员,参加理论学习的干部有2594名,占全市干部总数的58.1%,主要学习中共八大文献。高级组学习《辩证唯物主义》;中级组学习《政治经济学》;初级组学习《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

1957年3月,对有一定理论基础的在职干部统一安排学习哲学,重点学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文献,并举办讲座20余次。1958年,重点安排学习毛泽东的《矛盾论》、《实践论》。5月下旬开始,有5000多名干部参加学习中共八届二次会议文件。从6月起,组织8661名干部,知识分子学习《社会主义教育课程》。1960年,组织学习毛泽东著作中关于经济方面的理论。1961年3月份起,安排学习毛泽东的哲学方法和党的方针政策。其中有中共中央关于农村工作紧急指示信十二条;江西省委工业十条,以及“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次年,采取“讲(课)、读(书)、辩(论),辅(导)的学习方法组织干部学习“党的建设几个问题”和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1964年,围绕“贯彻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组织干部系统地学习经济理论。1965年举办了六期,有250多名领导干部参加的读书班。次年3月,开始在干部中进行了“突出政治”、“批判非无产阶级思想”的学习,提出了所谓读、亮、提、挖、找、行的“六字”方法。

“文化大革命”十年中,受到极左思潮影响,思想理论教育偏离正确轨道。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逐步恢复正常学习。1978年,主要安排学习《五届全国人大文件》、列宁的《谈谈辩证法问题》、毛泽东的《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5月,在全市开展“真理标准问题”讨论。次年2月,主要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和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毛泽东《论十大关系》,办了4期学习班,共轮训2000余人。1980年6月,抽调140名机关干部,分4期参加短期离职学习。7月下旬,恢复区、局级领导干部读书班,3批轮训99人。学习教育部组织编写的《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组织县团以上干部学习《科学家给中央书记处上课的讲稿》,组织市科技人员作了7次专题知识讲座。

1981年5月至6月,重点学习《马克思关于再生产理论》和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举办4期由70名县、团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读书班,直接授课39次,读书学习班学员占应轮训对象的45%。另外55%的领导干部,采取统一计划、统一进度、集中辅导和讨论的方式组织学习。对一般干部的理论教育,举办读书班安排学习。次年,面向基层干部,进行再生产理论的学习辅导;同时举办学习班,为各系统培训了300多名理论辅导员。另外,还组织县、团级以上干部进行学习再生产理论的测验。1983年7月,集中时间,全面系统地学习《邓小平文选》,43个县级单位的189名领导干部参加了学习。到10月底,基本学完的有150人,占总数80%;还根据《邓小平文选》的主要内容举行了33场(次)学习辅导宣讲,听课人数达3500余人。1984年,组织学习胡乔木《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陈云文稿》、《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1985年7月,理论教育采用电视教学、分散自学、集中辅导、统一考试的方式,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参加学习的干部达3.19万名,占全市干部总数70%。

第三节 党校培训景德镇市干部学校,于1953年8月25日正式成立。9月至1954年11月,举办文化学习班1期,90名市属各级领导干部参加,学习文化知识和时事政治。1954年2月到12月,先后举办干部学习班和公安干部(含军队转业干部)学习班1期,学员共165人,学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1955年上半年,举办财务学习班1期,120余名基层单位的会计、统计员参加,学习财会业务和时事政治。同年下半年至1957年6月,每半年举办1期领导干部轮训班,共4期,学员385人,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共党史、党的建设和时事政治。

1958年7月,干部学校改为市委党校。1958年至1961年,党校举办干部学习班1期,学员100余人,农村干部学习班1期,学员120余人;工农教师学习班1期,学员139人。学习内容为毛泽东《矛盾论》、《实践论》以及文化知识。还办了领导干部轮训班,学员95人;农村大队干部学习班,学员100人,学习社会主义建设的若干问题,党的生活问题等。1962年至1964年,每年举办3至4期领导干部轮训班,每期3个月,人数150人,学习刘少奇《论共产党的修养》。

1965~1967年,党校大多数干部抽调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党校培训工作中断。1968年,党校干部大部分下放农村。1969年4月,市革命委员会决定撤销市委党校,在新平公社大石口村建立“五七”干校。1971年12月,干校改名为“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先后办了青年干部培训班、财会班、工人班、领导干部学习班,主要学习《毛主席语录》和报刊社论,进行所谓“思想改造”和接受“再教育”的劳动锻炼。同时还举办了“集训队”、“长留队”,集中150余名干部安排强制性劳动及改造审查。1973年9月,“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撤销,景德镇市委党校恢复,至1976年,不定期轮训共产主义青年团干部、妇女工作干部、工人和农民干部、理论辅导员。学习《共产党宣言》、《反杜林论》、《哥达纲领批判》、《国家与革命》等著作和时事政治。

1977~1978年,举办了6期领导干部和理论辅导员学习班,学员679人,主要学习《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和报刊文章;2期宣传、政工干部学习班,学员145人,学习五届全国人大文件。以后,党校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1979年,市委决定将市委党校与“五七”干部合并,校名为“中共景德镇市委党校”,校址在东郊黄泥头。是年,举办农村干部学习班1期;学员200余人,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举办市管干部学习班1期,学员80人,在学习文件的基础上,开展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1980~1982年,举办领导干部轮训班10期,1201人参加轮训,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企业管理知识和《卡尔·马克思》、《陈云文稿》等著作。还办了企管干部学习班4期,市直机关领导学习班1期,493人参加,主要学习中共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文件和企业管理知识。1983年,由于机构、人员调整,开展党校内部培训工作。1984年,市委召开会议,专门研究了关于党校办学的问题,决定开办中专班和筹办大专班,学校培训规模为300人,教工定编为100人。是年,举办宣传干部学习班1期,学员55人,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业务知识、中国近代史;举办组织干部培训班2期,学员212人,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组织工作业务;开办区局领导干部学习班3期,200人参加、学习中共中央整党决定等文件。另外,开办两年制中专培训班,学员由基层推荐,全省统考录取了52人。开设课程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共党史、党的学说和党的建设、语文、中国近代史、形式逻辑、法学、经济管理等。1985年,建立了哲学、政治经济学、党史党建、科社、经济管理、文史等6个教研室和党校办公室、教务科、行政科,教职员工78人,图书资料室藏书2.5万册,创办了校刊《瓷都党校》。学校占地面积95.6亩,教学和生活基建面积达12736平方米。这一年办了2期区局领导干部整党学习班,97人参加学习。1期军队转业干部学习班,学员38人,开设经济管理原理、工业经济、法学基础知识、领导科学、电子计算机等课程。还首次开办了两年制大专班,学员121人,均经全国成人高考合格录取。两年中开设了哲学、政治经济学、科社、党史、党建、领导科学、语文、中国近代史、形式逻辑、法学、国际共运史、经济管理等必修课程。

第四节 党史资料征集1958年12月,根据江西省委召开的第一次全省革命史工作会议精神,景德镇市委和浮梁县委分别成立了革命史编纂组,市、县各区、乡分片成立了工作小组。1959年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始广泛的党史资料征集。进行地方革命史编写工作。到1960年,共征集党史资料30余万字。市革命史编写组编写了《景德镇市革命史》,记述了境内自1926年至1949年革命斗争情况。浮梁县革命史编写组编印了6期《浮梁地方革命斗争史料》,收集浮梁县各个时期的一些重大革命活动史料。1960年,初步完成革命史编写任务,机构随之撤销,所征集的资料移交市档案馆保存,共5卷20本,近50万字。

此后,较长一段时期,党史资料征集工作处于停顿状态。198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第33号文件,决定在各省、地(市)县委建立党史资料征集工作机构。同年底,市委成立党史资料征集领导小组。1982年4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市地方志办公室合署办公。1984年,市党史资料征集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作为市委常设工作部门,归口市委办公室,仍与市地方志办公室合署办公。

党史办公室建立以来,协同市地方志办公室编写《景德镇市大事记(1949~1982年)》、《景德镇市党史大事年表》和“二战”时期的《赣北——皖赣特委的建立及其斗争》、《红军攻克景德镇》两个重要党史专题,参与协作完成《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的建立及其斗争》、《赣东北三年游击战争时期党组织的建立及其活动》、《浮乐婺中心县委始末》、《祁浮婺中心县委始末》、《皖赣特委的建立及其斗争》等5个党史专题和《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大事记》的征集编写任务。在编写党史专题的工作过程中,调查访问省内外老同志300余人(次),征集文献、口碑等各类资料50万余字。同时,本着求实存真的原则,对历年来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和鉴别,对市境内早期党组织的建立、赣东北特委的机关迁至景德镇、赣北特委的成立、小源农民武装暴动、皖赣边八县工农兵代表大会、北上抗日先遣队挺进浮梁、新四军驻景办事处、瑶里红军游击队改编等各个历史时期重要事件的时间、地点、领导人物、组织情况和活动内容等,逐一进行了考证与核实。

第六章 统一战线第一节 统战工作统一战线工作,1949年5月至1952年8月,由市人民政府秘书室兼办。1952年9月,市委设立统一战线工作部,至1985年,一直列为市委的常设工作部门。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党在各个时期统战方针政策,团结教育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爱国民主人士和各少数民族上层人物,参加恢复与发展瓷业生产、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土地改革、“三反”、“五反”、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等各项社会活动。在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中,按市委的部署,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并设立办公室。1956年,全市陶瓷等33个行业全部实行合作化,其人数占手工业人数的99.98%;1351户共1694名小贩吸收到公私合营企业,另一部分组织到合作社中。至此,全市资本主义工商业完成了全行业的公私合营,手工业实行了合作化,社会主义改造顺利完成。

1956年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8月,组织市陶瓷美术、文教卫生、工程技术等各界人士举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座谈会。同年在全市知识分子工作问题会议上,贯彻中共中央和江西省委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指示精神,检查总结知识分子工作。市委决定,在知识分子中调整偏低的工资,改善生活待遇;保证每周有六分之三的业务工作日,以利其学习、钻研技术,把在知识分子中发展中共党员作为建党工作的重点。

宗教工作。1950年初,对全市各宗教寺观教堂逐一调查造册,宗教界代表人物的社会职务作了妥善安排。12月,组织基督教的圣公会、卫理公会、内地会和天主教等宗教人士举行爱国运动会议,号召所有教徒积极投入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爱国运动,拥护基督教革新宣言。克服困难,贯彻自养、自立、自传的“三自”原则。

“文化大革命”中,统战工作被迫停止。1978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后,在“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方针指引下,统战工作得到恢复和发展。“文化大革命”前,曾先后在市丁家洲、万寿山设立政治学校,组织和安排党外知识分子、原工商业者和有关人士及其家属分批分期进行政治学习。至1966年4月止,学习结业的计1100余人次,还分别输送党外人士和民族工商业者43人次到北京、江西省及上海等各社会主义学院和工商联政治学习班学习。统战干部也曾多次赴北京、武汉、广州等地学习业务。1985年,又输送统战系统干部和党外人士16人次到江西省社会主义学院学习。在市、县、区统战部门中,分别采取举办培训班和以会代训等形式,系统地组织学习党的统一战线基本理论和党在新时期制定的统一战线方针和政策。10月,成立景德镇市统战理论研究会,会员117人,拟出研究参考课题63个,收集论文51篇,其中有8篇分别被江西省有关会议和全国有关刊物采用。

根据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还先后成立“中山建筑设计咨询事务所”、“振兴社会审计咨询服务所”、“科艺咨询服务部”、“工商经济咨询服务部”等组织,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126人次。举办专题讲座34期,参加听课的达1851人次;开办了6所业余学校,设有161个班,共招收学员6694人。并建立了9个支援老区建设挂钩联系点,提供服务31项,受惠1351人次,下乡为老区群众治病796人次。

宗教活动日趋正常、稳定、先后恢复成立了“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基督徒协会”、“天主教爱国小组”、“景德镇市阳府古寺管理小组”等宗教组织,对20名中层以上宗教人士的情况作了较全面的了解,平反了6人的冤假错案,五名安排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民政府拨款5万多元,予以补助和修缮寺观教堂和购置其必备的法器。在党外人士中选为全国人民代表的1人,全国政协委员的1人;省人民代表10人,省政协委员19人;担任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389人。另外有324名党外人士担任区、局中层以上和市属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职务。

为了开创统战工作新局面,从加强学习、广交朋友、多办实事、讲求效益和健全制度五个方面拟订措施、明确要求。定期召开同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双月座谈会”。建立了每季度一次的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秘书长联系会议制度,以及定期举行业务对口科室小型座谈会制度,并建立、健全统战工作人员同党外人士交朋友,联系制度,此外还建立市12个部门参加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接待来景观光旅游的台胞、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登门走访和接待在本市的“三胞”亲属98人次。联系和协调海外统一战线的工作,正朝着多渠道、多领域、多方式的方向迈进。

第二节 对台事务管理对台湾事务管理工作,1965年5月以前,由市委宣传部主办,组织去台人员亲属写家信,向台湾广播。“文化大革命”期间,对台工作中断。1972年遵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恢复对台宣传工作。1973年3月成立对台工作小组办公室,8月,改为对台工作办公室,属市革委政治部。1977年4月,归市委宣传部。1978年9月改称市委对台工作小组办公室,属市委办公室。1979年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对台工作开始有了根本性的转变。11月20日,市委发出文件,加强了对台工作领导,1980年,市委批转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当前对台工作的几点意见》。次年6月,市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台工作的通知》,市各级党组织都把对台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并在广大群众中开展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宣传教育,向台属征文和开展关于宣传台湾的知识竞赛等活动。通过对台工作,要求寻找亲人、主动提供线索,反映情况、通信通汇,去台人员回市探亲访友,参观旅游的多了起来。对台宣传组稿工作也有所进展。1977年以来,被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海峡之声广播电台、中国新闻社、《中国建设》杂志社等采用的稿件共计410篇,向海外和台湾宣传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介绍景德镇市的建设成就,还通过各种渠道向台湾传送图片、画册、录音磁带等。1981~1983年,向上级有关对台宣传部门提供了600多套青花玲珑小茶具和金边斗方大茶具等礼品瓷,用以赠送台湾同胞。

根据台属寻找台湾亲人的要求,自1977年以来,组织和帮助台属书写信件、寻人启事、报道家乡消息等101篇,通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海峡之声电台广播及《中国建设》杂志刊登,并请已和台湾亲人通信的台属牵线搭桥,给50名台属沟通海峡两岸的联系。还先后协助30批65名台属做好去香港会亲的工作;接待回大陆探亲参观的台湾各界人士计36批68人。据统计,景德镇市去台人员有1245人,其中:中将级以上38人,县团级以上195人。全市台属7200余人,台胞4户18人。1978年以来,市内台属有115人加入中国共产党,有399人担任厂长、区、县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有36人当选各级人大代表,有44人当选各级政协委员,有284人被评为各级劳动模范。

第七章 党风党纪第一节 党纪教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从1951年成立起,根据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和章程的要求,对党员教育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主的方针,结合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建国初期,纪律检查工作主要是结合民主改革、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等一系列政治运动,教育党员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谦虚谨慎和艰苦奋斗的作风,防止腐化堕落,防止骄傲自满,不断增强党的团结,市委向各级党组织发出《坚持清除党内资产阶级思想的通报》,并针对不同思想倾向,定期对党员进行鉴定。严格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在“三反”运动中,通过对一些党员干部贪污腐化实例的典型解剖,增强党员干部反腐化意识。同时采用不同的方法对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教育,一方面抓教育和监督,制定《季度鉴定表》发给支部、每季度填报一次,对犯错误党员处分后的工作表现,思想动态,以及本人认识和改正错误的程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议;另方面派专职干部深入基层,了解受处分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对犯错误党员的教育工作。1957年,全党开展整风运动,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组织市广大党员认真学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文件。次年,对党员思想教育采取插“红旗”、“拔白旗”等不适当的教育方式。

1960年,中共中央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为保证党的一系列正确政策和措施的贯彻执行,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开办党员培训班,加强对党员组织性、纪律性的教育。在三年整顿时期,重申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即一切从实际出发、正确执行党的政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和同劳动、同食堂、待人和气、办事公道、买卖公平、如实反映情况、工作多和群众商量。1963年至1966年5月,城乡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为配合运动,市监察委员会抓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文件的学习,由于“左”的思想影响,把许多不同性质的问题一概作为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执行了运动的重点是整所谓“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要求,广大党员受到影响,少数党员受到不应有冲击。

“文化大革命”中,党的纪检工作停顿,党员组织生活停止、党风党纪的优良传统横遭践踏。1978年以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重新得到重视,对党员的教育,以增强党性、端正党风、严明党纪为出发点,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文件,联系实际,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批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破坏党的纪律的罪行,批判“两个凡是”的错误观点和否定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思潮。中共中央(1979)26号文件下达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集中力量抓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学习和贯彻,举办学习班,引导党员联系党的历史和个人经历,领会《准则》的基本内容,以《准则》对照检查自己,端正思想作风,发扬成绩、克服缺点。1981年底,在全市范围内检查总结了贯彻执行《准则》的情况,表彰先进,制订改进作风的具体规定。1982年2月,中央就打击经济领域中的严重犯罪活动发出《紧争通知》,纪委及时向各级党组织作传达,明确这场斗争实质上是一场反腐蚀的斗争,是新的历史条件下阶级斗争的重要表现。同时还采取组织宣讲,举行报告会,上党课以及公开处理典型案例形式,广泛开展打击经济领域犯罪的宣传教育,激励广大党员积极参加这场斗争。次年,根据中共十二大精神,党的纪检工作从过去把主要精力用于查处党员违纪案件,转到抓党风上来。市纪委以加强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党员政治素质为工作重点,学习新《党章》,并以四项基本原则,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党的纪律为中心内容,教育广大党员识大体、顾大局,讲党性,遵纪守法,抵制不正之风,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同时还协助党委抓好《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和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的学习。为实现党风的好转,市委召开了专门会议,对整顿党风,严肃党纪和加强纪律检查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会后,在对市属县、区、局(公司)党委(组)的党风状况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市委拟定出实现党风好转的规划。

1984年,抽调干部组成专门小组,对市属52个单位党风情况,按照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的实现党风明显好转的要求和整党验收的标准进行验收。通过检查和评议,基本实现党风根本好转的单位有11个,党风明显好转的单位33个,基本上实现党风明显好转的单位8个。

第二节 整党1950年开展的整风,主要是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以功臣自居的自满情绪。重点检查对中央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对违犯党和人民政府纪律的问题进行检查,并作适当的组织处理,使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得到加强。1952年结合“三反”运动进行整党,按照中共“八大”通过的《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党员进行登记,审查和处理,并对干部作了一次深刻的考察,清除了那些贪污蜕化变质分子,提拔了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党员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1957年,结合增产节约运动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工厂、合作社、手工业及基建单位工人党员中,分两批进行整党。年底,整顿党支部106个,对1961名参加整党的党员,逐个鉴定。同时对262名预备党员进行考察,按期转正208人,延长预备期的44人,取消党员预备资格的10人。另外撤换工作不得力,在群众中威信不高的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42人,选出新的党支部委员509人。

1963年4月,在农村5个公社(场)57个党支部,661名党员中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整党试点工作。11月在农村5个公社的72个党支部,945名党员中开展了“社教”和整党。城市有177个单位分期分批开展了“五反”运动,参加运动的干部有6470人。全市抽调5批干部共1489人(次)(其中局级78人、科级536人)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城市“五反”运动。1966年,在城市28个单位1051名党员,农村6个单位806名党员中继续结合“四清”进行整党,重点解决党支部领导作用和整顿好党的队伍问题。

1977年4月,成立城市整党、整风和基本路线教育领导小组,并抽调103名干部组成6个试点工作队,分别在市公安局、景兴瓷厂、黎明制药厂、第一中学、景镇镇饭店、太白园街委进行第一批整党试点,9月底结束。紧接着又在市物资局、市百货公司、八九七厂、竟成公社进行第二批试点,在这4个单位742名党员中,经评议与审查认定为好的284人,占38%,比较好的362人,占49%,差的96人,占13%。

1984年10月,遵照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的整党决定和江西省委的部署。整党工作分市级机关(含部分中央企事业单位)、县区(含部分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和市属企事业单位)、乡镇(含城市街道和县区所属企事业单位)、村级(含城镇居委会)四个层次进行。每批整党,一般分为学习文件,统一思想,对照检查,深入核实,组织处理,党员登记三个阶段。全市参加此次整党的党员52837人(其中预备党员2829人),经过整顿,登记的党员49621人,缓登244人,不登102人,暂挂41人,给予党纪处分的147人,(其中开除党籍的38人)。村级整党,组织了1400多人的宣讲队伍,对1.6万多名党员进行整党文件学习宣讲。在第一批整党单位中以“四想四查”(即想一想共产主义的大目标,查一查对共产主义的信念坚定不坚定;想一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查一查是否坚持以个人利益服从党的利益;想一想党的组织纪律,查一查有没有违法和搞不正之风的行为;想一想肩负的责任,查一查自己的工作是否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的要求)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并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全市共表彰先进党支部906个,优秀党员8621名。

整党过程中对从“文化大革命”以来有这样或那样问题的党员,贯彻既坚定又慎重的方针。全市共列出核查对象144人,已结案132人。其中:定为“三种人”(指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和打砸抢分子。)的9人,犯有严重错误的70人(含待审核的19人),一般性错误的40人,维持原判的6人,记录在案的7人。

整党中把端正党风,搞好党的建设作为一个重点来抓,1984年底至1985年4月,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全部停办或脱钩,超发奖金的企业补交奖金税24.8万元;56个单位用公款制发服装等物品折款132万元,均按规定作了处理。两年中,查处投机倒把、贪污盗窃,行贿受贿等大案要案48起,其中有两名县级干部被依法处理。

第三节 纪律检查1951~1955年,市内检查处理党员违犯党纪、国法案件,其中开除党籍22人,留党察看21人、撤销职务4人。受处分党员中,县级党员领导干部27人、区级党员领导干部48人。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10年中,市监察委员会工作主要是根据中共第八届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所规定的监察工作的任务,围绕各项中心工作,围绕整风、反右,进行纪律检查。这一时期,全市党员中开除党籍的285人、留党察看337人、撤销职务97人。1957年,全党开展整党运动,有一批党员和知识分子被错划为“右派分子”。1958年,按当时政策,检查处理一批所谓破坏总路线和大炼钢铁、右倾保守、阻碍“大跃进”、不服从统一计划、不顾整体利益、破坏“大协作”、“策动”退社分社、坚持“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案件,以及混入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破坏工农业生产的案件等。1959年“反右倾”斗争中,错误地给一批党员干部带上“右倾”帽子,使他们受到不应有的批判和处分,挫伤了这些党员的积极性。

1960年冬,在检查政策,贯彻政策,兑现政策的工作过程中,对某些党员干部思想上的主观主义、工作上的官僚主义、生活上的腐化堕落行为,进行了认真检查;特别是对政策大检查中存在压制民主、打击报复、抗拒退赔、阻碍兑现的案件,作出了严肃的处理。次年,遵照中共中央和江西省委的有关指示精神,对50年代末错误处理的案件进行纠正。从1958年7月至1961年6月,这3年期间受到各种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经摸底审查和逐个甄别,认定当时部分处理错了,减轻原处分的114人;完全处理错了或基本错了予以撤销原处分的100人;还对214名党员干部重新作了书面结论。原受到重点批判而未给处分的党员、干部,经甄别认定其中部分错了的有115人;完全错了或基本错了的125人。厂矿企业工人和公社等一般群众原受到各种类型处分和批判的,经甄别部分错的513人;全错的1330人。1963~1965年,在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重点抓了社教单位的专案工作。其中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案件688件,经过检查处理已退赔人民币9.1万余元,退回粮食、粮票1777斤。同时还会同政法部门召开千人大会,公开处理,当场逮捕法办4名违法的党员干部。

1973年2月,在市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内成立纪律检查组,初步调查,1967~1978年共处分党员725人。其中,开除党籍163人、留党察看226人、撤销职务36人、严重警告处分的104人、警告处分的196人。其中一些案例是非颠倒,出现许多冤假错案。1979年7月中共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重新建立,重点放在平反历史冤假错案上。会同组织、人事和政法等部门,共复查处理历史遗留各类案件186起。其中,恢复党籍的51人、取销原处分的52人、减轻原处分的19人、改变结论的26人、维持原处分不变的38人。如1959年以来被错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和所谓“犯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的59名同志,1962年已甄别纠正23人,剩下36人全部得到平反改正。至1982年,全市处分党员中开除党籍46人、留党察看77人、撤销职务28人。“清查”中开除党籍9人、取消党员资格20人、受党纪政纪处分的48人。

1984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江西省委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有关干部住房标准的规定,结合全市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干部住房标准的暂行规定》,《关于干部职工住房标准问题的试行规定》。本着先机关后基层,先领导后一般的原则,分步进行清理。1984年,调查副局长以上领导干部超住房面积的有49人,其中退出住房15人,面积587平方米;加收房租51人(包括既退房又加租的),检查和处理党员干部违纪建私房的154人,其中受到党纪处分的有13人。另外,还清理了部分党员干部借欠公款240万元,当年收回135万元。1983~1985年,以抓大案要案为突破口,继续深入开展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斗争。结合整党、整顿和财务大检查,在全市经济领域部署开展“四清四查”(清帐查经济、清库查物资、清关系查往来、清小钱柜查不合理开支)工作。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参与的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了严肃的查处。如原机械公司党委书记张××索贿受贿的经济案件,于1985年12月经江西省纪委批准开除党籍,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原石油公司党总支部书记徐××利用职权受贿的经济案,1986年1月经市委批准被开除党籍,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1982~1986年共立案查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566起。其中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59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