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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

【概述】 一年来,全市科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动科技进步的决定》,继续坚持“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的方针,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广泛开展科技宣传,强化科技管理和服务,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改组改造传统产业,推动工业和农业科技进步。

工业科技进步。全市列入省“重点攻关”项目6项,省“火炬计划”项目3项,省二级科技计划项目10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31项,投入科技经费341.5万元(通过科委口下达给本市地域单位的经费),其中,省科委带项目下达科技三项费24万元,省科委切块给市安排项目的科技三项费20万元,市科委、市财政带项目下达的科技经费52.5万元,科技贷款40万元,企业自筹205万元。全年获国家发明展览会金奖2项、银奖2项,获省科技进步二等、三等奖各4项。工业科技研究与开发的重点放在高新技术产品开发、节能技术的引进与开发等,科技经费的投资重点也向以上两方面倾斜。

农业科技进步。全市列入“星火计划”项目5项(其中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1项),投入科技经费317万元。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板鸡工程,全年完成板鸡产品60万只,新增产值1200万元,利税240万元。同时重点抓好“良种示范基地”建设和国内先进的农业适用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和示范,如“景农92—2”良种原种繁育、优质稻的引进及适应性筛选、优良果树(母本园)及苗木繁育等,有的已取得明显的效果。“景农92—2”良种,全年栽种1131亩,农民增收37.4万元。在今年全市“科技进步活动月”中,组织农技人员、科技管理人员赴乐平市、浮梁县、昌江区开展农村科技宣传,带去农业新技术25项、农技资料6000余册(份)和部分良种、农药等,销售农用物资1400余元,参加人数5733人次。

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完成科技成果、鉴定登记工作,根据省下达的江西省科技进步奖评审条件,从符合条件的科技成果中通过初审,申报1993年度省科技进步奖6项,组织完成科技成果鉴定40项,报省科技成果登记13项。技术市场不断发展、壮大,全年审批成立技术贸易机构22个,认定登记技术合同18项,成交金额1522.69万元。引进国外智力和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项目2项,派出研修、进修人员13名。协助县(市、区)科委举办科技管理干部培训班2期,培训各乡(镇)科技副乡(镇)长及其它科技管理人员60余人。

科研机构状况,全市有科研所14个(纳入科委口统计),其中部属所1个,省属所1个,市属独立科研所5个,局(公司)所属所7个,另有民办科研所3个。市属以上科研机构职工总数715人,其中科技人员361人,全年开展科研课题66项,发表科技论文53篇,年内获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5项,收入达到1907.1万元。

科技规划、调研、情报信息、专利工作。本年度安排软科学研究课题8项;研究完成《关于建设景德镇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意见》,经市委、市政府讨论审定,由市政府报省政府审批;完成《景德镇市科技志》编纂工作;编辑出版《科经贸信息》6期,举办科技信息发布会2期,开展文献资料服务接待读者300人次;组织并代理专利申请26项,同时抓好专利实施工作。(胡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