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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管理

【概况】吉州区财政局内设乡镇财政管理局、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4个股级事业单位和9个职能股室,下辖4个镇财政所、6个街道财政所,在职干部职工102人。2013~2014年,区财政部门坚持"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大力培植财源,严控支出管理,各项改革扎实推进,财政保障水平显著提高,为加快吉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2013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10.39亿元,同比增长18.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7081亿元,同比增长14.6%。财政部门自身组织收入1.73亿元,比上年减少3404万元,下降16.5%。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达83.4%,位列全市第一。全区财政支出完成16.4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2亿元,增长16.4%。其中民生支出8.72亿元,占总支出的53%。2014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12亿元,同比增长16.4%,地方财政收入完成8.9757亿元,同比增长14.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82.6%。全区财政支出完成18.2亿元,其中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支出10.34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56.8%。

两年来,区财政局被区委、区政府授予部门单位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并顺利通过江西省第十三届文明单位复核考评。

【民生保障显著提升】2()13〜2014年,全区民生领域支出达19.06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55%。其中,全区教育支出达7.98亿元,学前教育、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等保障有力。国有关停、改制、破产企业和国有困难企业职工,以及城镇困难大集体及国有农林水企事业、农垦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人•年;实行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同步结算,缩短了救助时限。将城乡低保保障水平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420元和200元;五保户的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年均2940元和2640元;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月人均500元;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00元;城乡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8()〜89岁高龄老人纳入高龄长寿补贴范围。财政支农支出3.31亿元,积极推进一事一议农村公益项目,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时足额发放粮食直补等各项惠农补贴资金。

【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启动】从2013年8月1日起,吉州区正式实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从改革试点情况看,营改增试点进展顺利,运行良好,取得预期效果。改革试点促使当前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的税制格局逐步向规范的增值税制度转变,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从制度上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消除了各产业之间深化分工协作在税制安排上的障碍。减轻了绝大多数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税收负担,体现了改革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目标。打通了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刺激了第二产业对服务业的购买需求,促进了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推动了工业企业和商品流通企业主辅分离,促进了产业分工细化和结构调整;大大降低了技术创新与应用的税收成本,推动了企业技术进步与创新。

【财税改革有序推进】稳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按照时限要求,区本级财政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在2014年底首次全面公开,切实提高了预算的透明度。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通过财政管理系统,将预算单位与财政国库收付中心、代理银行、人民银行联系起来,实现财政预算指标和国库集中支付数据共享,保证财政数据信息传输的完整、及时,完善了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截至2014年底,全区共有150个部门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累计办理支付业务1.7万余笔,集中支付资金8.4亿元。全面推行综合治税,按照"注重实效、全面推进、规范管理、形成体系”的原则,区财政牵头各涉税部门,通过整合涉税信息和资源,建立"政府领导、财政牵头、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税机制,负责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提升信息管税和税收征管水平。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改革,完善适合吉州区特点的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规范支付操作流程;建立和完善乡镇保障制度,规范乡镇财政支出;深入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从严管控政务支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约法三章”等各项规定,切实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细化落实措施,从严管控政务开支。2014年,制定并印发《关于吉州区区直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开支标准及接待经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区财〔2014〕82号),《吉州区区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吉区财〔2014〕81号),《吉州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吉区财〔2014〕79号),《吉州区区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吉区财〔2014〕8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吉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意见》(吉区府办发〔2014〕12号),切实强化财务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

【开展财政专项整治】2014年,全区财政系统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认真解决一批"四风”突出问题。期间,区财政牵头开展区级小金库治理、民生资金治理、"三公”经费治理等3项整治工作。局机关开展了会议、文件、简报的专项治理以及机关作风专项整治等2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切实做到认真、严格、实效,使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解决。

【2013〜2014年区财政局领导名录】

局长鄢洪刚

党委书记匡汉林

副局长陈小平

李翠林

邱章原

纪检组长陈玉兰

总会计师彭光明

国库中心主任王玮

乡财局局长梅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