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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1月5~7日举行,会议听取市政府市长胡世忠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请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书面)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健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书面),提请审查了吉安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吉安市2012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市级预算的报告。大会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上述各项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大会还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代表议案和建议处理意见的报告;选举产生了59名吉安市出席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7名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作会议闭幕式讲话并宣布大会闭幕。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2013年,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6次会议。

第十一次会议4月27日举行。听取和审议市环保局局长李金荣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市中心城区及县(市)城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俊雄提请审议的《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有关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所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吴敏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市委常委、副市长余阳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健列席会议。

第十二次会议6月24日举行。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胡品南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吴巧娥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黄国栋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市中心城区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台办主任苑建华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吉泰走廊台资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所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吴敏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职人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连根,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十三次会议8月22日举行。听取和审议市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彭学凯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吉安市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刘卫国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2012年市本级决算和2013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鲍建军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潘亿铭所作的《关于2012年市本级决算的审查报告》,审查批准2012年市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所作的《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兴如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关于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提请确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许可对罗细检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进行刑事审判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检察院所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职人员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市委常委、副市长余阳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十四次会议9月16日举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农办主任匡武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蔚兰同志辞去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吉安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补选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草案)》,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补选了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副市长肖玉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十五次会议 10月27日举行。听取和审议发改委党组书记、副主任刘晓彬代表市人民政府作《关于吉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卫生局局长陈红代表市人民政府作《关于全市医疗保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检察院所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职人员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副市长左继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十六次会议 12月25日举行。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局长刘卫国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提请审查批准2013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议案》、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潘亿铭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所作的《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吉安市人民政府提请审查批准2013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议案的审查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2013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议案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操建民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全市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扶贫和移民办主任巴庚明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尹小明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黄六根、程小云同志辞去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须报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审议并表决通过《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钟清滨同志辞去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俊雄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所作的《关于提名王振军同志为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吉安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补选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草案)》,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补选了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宣布了补选结果。副市长贺喜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健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