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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2月8~10日在吉州区召开。会议听取了吉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胡世忠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吉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关于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提请审议了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关于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书面)和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健关于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书面),提请审查了吉安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吉安市2011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市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大会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上述各项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作会议闭幕式讲话并宣布大会闭幕。会议号召各位代表和同志们带着会议精神,带着热情,带着信心,回到各自工作岗位,要积极宣传大会精神,带头贯彻大会决议,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以实际行动和表率作用,努力把大会形成的共识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为完成此次大会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发挥更大的作用。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2012年共召开9次,即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至第十次会议。

第二次会议 1月9日举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吉安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免职事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胡柏龄等同志辞去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吉安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补选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草案)》,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补选了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副市长涂建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健列席了会议。

第三次会议 1月19日举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和名单(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决定提请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连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健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第四次会议 2月7日举行。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有关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了贺利华、张永刚的市三届人大代表资格。副市长左继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健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第五次会议 4月26日举行。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涂建生代表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关于提请审议<吉安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及赣江西堤除险加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开发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议案》,观看了《赣江西堤除险加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开发控制性详细规划》影视片,听取和审议了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操建民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吉安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及赣江西堤除险加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开发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的有关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吉安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及赣江西堤除险加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开发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决议(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涂建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健列席了会议。

第六次会议 6月21日举行。听取和审议了市水利局局长彭金平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吉安市水利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商务局局长徐小腾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全市商贸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健所作的《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星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委托,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吴巧娥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副市长刘贤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健,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第七次会议 8月28日举行。听取和审议了市发改委主任彭浒明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吉安市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刘卫国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2011年市本级决算和2012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胡守慰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201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潘亿铭所作的《关于2011年市本级决算的审查报告》,审查批准了2011年市本级决算;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试行办法(草案)》的议案。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职人员代表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连根,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健列席了会议。

第八次会议 10月30日举行。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伙生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农办主任匡武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黄国栋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吉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情况的报告》、市教育局局长刘波涛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吉安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俊雄提请审议的《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有关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检察院所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职人员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副市长肖玉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健列席了会议。

第九次会议 12月18日举行。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刘卫国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提请审查批准2012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议案》、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潘亿铭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所作的《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吉安市人民政府提请审查批准2012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议案的审查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2012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议案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尹小明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胥金平、鲍建军同志辞去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决定报请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俊雄提请审议的《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有关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所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职人员在会上都作了表态发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连根,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健列席了会议。

第十次会议 12月26日举行。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决议(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决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和名单(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决定提请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肖达来同志辞去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须报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俊雄提请审议的《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有关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所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命事项。副市长王大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健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