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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市、区党政机关驻地

中共吉安市委员会

2000年5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吉安地区,成立地级吉安市,中共吉安市委员会随即成立,机关办公地址仍为鹭洲东路中共吉安地委大院。

吉安市人民政府

2000年5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吉安地区,成立地级吉安市,吉安市人民政府随即成立,机关办公地址仍为鹭洲东路吉安行署大院。

中共吉安市吉州区委员会

2000年5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吉安地区,成立地级吉安市;8月6日,撤县级吉安市设立吉州区,中共吉安市吉州区委员会随即成立,机关办公地址仍为阳明东路7号原县级吉安市委大院。2003年3月8日,机关搬迁至吉安市城北交通路1号。2010年9月15日,区委机关搬迁至城北吉安北大道6号吉州区行政中心内。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政府

2000年5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吉安地区,成立地级吉安市;8月6日,撤县级吉安市设立吉州区,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政府随即成立,机关办公地址仍为阳明东路7号原县级吉安市人民政府大院。2003年5月29日,区政府机关搬迁至吉安市塔前南路(后改名石阳路)3号。2010年9月15日,机关搬迁至城北吉安北大道6号吉州区行政中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