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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隶属沿革

1949年7月,吉安城区解放前为吉安县县城,城郊属吉安县。其隶属沿革如下:

夏商地处《禹贡》所称“九州”的扬州西南境。

春秋时期,境域属吴;战国初周元王三年(前473年)越灭吴,境域属越;战国中周显王三十五年前(前334年)楚灭越,境域属楚。

秦始皇二十四年(前223年)秦灭楚,境域属秦。秦废分封,置郡县,境内为九江郡庐陵县地。

王莽始建国元年(9年)改庐陵县曰桓亭县,境域属桓亭县。东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县名隶属复旧。

东汉建安四年设庐陵郡,析原庐陵县置高昌、兴平、阳城、西昌、遂兴等5个县,境域属高昌县。

西晋、东晋隶属如故。

南朝梁武帝天监元年(502年)并高昌县入石阳县,境域属石阳县。

隋文帝开皇十年(590年)庐陵郡改吉州;改石阳县为庐陵县境域属庐陵县。

唐初,境域仍属庐陵县。随后,时而名吉州,时而名庐陵郡,但境域隶属未变。

五代、宋、元、明、清各朝境域均隶属庐陵县。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庐陵县直属省。境域仍属庐陵县。

1914年,设庐陵道,庐陵县改名吉安县,境域属吉安县。

1926年,废庐陵道,吉安县直属省,境域仍属吉安县。

1927年春,吉安城设立吉安市政厅,以筹建吉安市政府,今吉州区境域属之。

1928年5月,成立吉安市政府,同年10月,改称市政局,今吉州区境域属之。

1929年3月,撤销市政局,所有市政公务复归吉安县,今吉州区境域属吉安县。

1932年,置第九行政区公署于今吉州区,吉安县属之,境域仍属吉安县。

1939年,改第九行政区为第三行政区,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于今吉州区,吉安县属之,境域仍属吉安县。

1949年6月30日,中共江西省委召开第三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共吉安地方委员会、吉安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7月16日,吉安城解放,地委、专署机关人员进驻吉安城。7月28日,析吉安县石阳镇及近郊建吉安市。今吉州区除兴桥、长塘、樟山、曲濑四镇外,城区6个街道和禾埠乡属吉安市。

1950年9月,改吉安分区为吉安区。

1953年元月,吉安市改为吉安镇,为吉安专署直辖县级镇;11月28日,复名吉安市。隶属为故。

1955年3月,吉安区改名为吉安专区,吉安市属之。

1958年,吉安县与吉安市合并为吉安市;1959年6月,恢复吉安市、县建置。

1968年2月,改吉安专区为井冈山专区,吉安市属之。

1971年6月,改井冈山专区为井冈山地区,吉安市属之。

1979年7月,改井冈山地区为吉安地区,吉安市属之。

1987年5月,兴桥,长塘、樟山3个乡(兴桥1993年11月17日改乡为镇,长塘、樟山1996年11月16日改乡为镇)由吉安县划归吉安市管辖。至此,今吉州区的6个街道,兴桥、长塘、樟山3镇和禾埠乡均属吉安市。

2000年5月11日,国务院函〔2000〕40号文件、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字〔2000〕77号文件批复,吉安撤地设市,新设立县级行政区吉州区和青原区,原吉安市(县级)管辖的天玉镇、河东镇划归青原区。原吉安县管辖的曲濑乡划归吉州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