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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

新中国建立以后,全区各县(市)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贯彻了“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1954年又贯彻了中央“总的踏步,着重改造”的指示。1955年又贯彻了中央“统一安排,按业改造”的方针。采取各种方式教育、鼓励私营工商业者积极经营,爱国守法,积极改造;批判资本家消极经营情绪;打击不法资本家的违法犯罪行为。从1954年开始,私营工商业较多而且集中的吉安市,通过不同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在改造方式上,对私营工业主要是通过加工、订货、收购、包销的方式。是年,接受加工、订货、收购、包销的企业有40户,占私营工业企业总数的54. 79% ;产值198. 56万元,占私营工业企业总产值的70.96%。对私营商业主要是通过经销、代销的方式。由于从1953年起,国家对粮食、食油、棉花、棉布实行统购统销。同时国营商业对私营工业扩大了加工、订货、收购、包销范围,私营批发商逐步被国营商业所取代。对私营零售商,则按照“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稳步地将其改造成为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到1954年底,纳入经销、代销的私营商业146户,占私营商业企业总户数的6. 5% ;营业额20& 94万元,占私营商业营业额的34. 75%。1955年,在继续对私营工业实行加工、订货、统购、包销政策的同时,对太平洋纽扣厂、大达皮革厂实行了公私合营;对1954年已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146户私营商业户进行了全面整顿;对国药、棉布、百货等行业进行了全面改造;对浩记国药店实行了公私合营。至1955年10月底,全市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私营商业共161户,其中:代销95户, 经销58户,批购7户,合营1户。1955年,全区雇有3个以上工人的私营工业103户,从业人员957人,资本额591873元。当年全区工业总产值4751997元,其中地方国营工业占20. 18% ,公私合营工业占3. 32%,加工订货工业占 72.85%,私营工业占3.65%O全区私营商业县城以上市场11个。据商业普查统计,除服务业外,共有商业户3762户,从业人员5331人,资本额210.6万元。其中纯商业2940户,从业人员4122人,资本额 191.26万元。通过改造,纳入各种不同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的有428户,占纯商业总户数的14.55%,从业人员889人,占纯商业总从业人员的21.56%。其中公私合营1户,占428户的0. 23% ;代销123户, 占28.73% ;经销批发304户,占71.04%。已进行全行业改造的有粮食、食油、棉花、百货、屠宰、新药等行业。对822户、1209人的饮食业,除新干、泰和县城组织了几个合作饭店外,其他县城尚未开始改造。 全区有大小农村初级市场177个。据商业普查统计,除服务业外,共有商业户5046户,从业人员6417 人,资金150.14万元。其中纯商业3639户,从业人员4674人。经过改造,组织起来的有1539户,占纯商业总户数的42.29%;从业人员1873人,占纯商业从业人员的40. 08% ,其中高级形式的占改造面的 16.68%冲级形式的占12.40%,低级形式的占70.92%。对1407户.1743人的饮食业也未进行改造。1956年1月11日,中共吉安地委作出了《关于1956年至1957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初步规划》。《规划》要求,总的任务是:到1957年底,改造面要达到95%以上,并将工业、商业的公私合营、代销的企业和合作商店(组)部分转为国营企业和供销社的商店。具体规划是:1•私营工业方面:1956年底,公私合营企业从业人员,应占98.58%,产值应占99.5%。2.私营商业方面:(1)县城以上市场,纯商业、饮食业、服务业和私营工业中的部分副食品加工业,实有4109户,6069人,资本额227. 8万元,1955 年营业额149& 31万元。计划在1956年内,将粮食、食油、屠宰计71户,203人直接从代销转为国营零售商店;将棉布、文具、百货、五金器材、交电器材、化工原料、新药、国药、饮食、服务、副食品、杂货、烟酒、 茶叶等行业,全部纳入各种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和合作化形式;计划从私商总户数、从业人员和营业额中, 改造3886户,占总户数的94.59% ;人员5801人,占总从业人员的95. 58% ;营业额1703. 24万元,占总营业额的97.24%(其中:转国营占3.31%,公私合营占30. 17%,合作商店(组)占51.09%,联营商店 (组)占7.02%,经销代销占5. 65%,私营占2.67% )。1957年,除去1956年转国营的外,实有4038户, 5866人,营业额1734. 24万元。计划在1957年内,将棉布、五金电器、大百货、新药、烟酒等行业计614 户,916人,直接从公私合营和合作商店(组)转为国营零售商店。转国营和各种国家资本主义及合作商店(组)共为3916户,占总户数的96. 98% ;5714人,占总从业人员的97. 41% ;营业额1703. 84万元,占总营业额的98.24%(其中转国营占15.88%,公私合营占24.45%,合作商店(组)占48. 29%,联营商店占4.53%,代销经销占5.08%,私营占1.76% )。(2)农村初级市场,1956年纯商业和饮食服务业,实有 543户,从业人员6950人,计划改造97%。其中,转为供销社的商店和摊贩计1738人,占总从业人员的 25%;组织合作商店(组)3336人,占总从业人员的48%;纳入合营形式的1043人,占总从业人员的 15%;经销户278人,占总从业人员的5%;继续保持私营208人,占总从业人员的3%。1957年,除去 1956年转为供销合作社的和缩减人员外,尚有4865人,再转为供销合作社3406人,占总从业人员的 70% ;合作商店876人,占总从业人员的18% ;合营389人,占总从业人员的8% ;缩减人员97人,共占总从业人员的4% o 全国各大中城市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于1956年1月中旬完成。1月12日,中共吉安市委决定成立花纱布、百货、中药、福利、工业品、专卖、供销7个市一级专业公司,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归口改造。至17日,全市有856户私营工商企业实行了公私合营。2月4日全市5万余人集会,庆祝吉安市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任务胜利完成。与此同时,全区其他各县县城及墟镇的私营工商企业也都陆续改造成了合作商店或合作社(组),有的已实行了公私合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