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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社会主义改造

从1953年12月起,全区各县(市)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总路线的热潮,开展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工作。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从1951年春个别地方开始组织临时互助组到1956年秋全区95%的农户参加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基本完成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仅经历5年半的时间。改造的过程,分临时互助组、常年互助组、初级农业社、高级农业社几个阶段。就一个县、区而言,没有截然分开的间断期,而是一环扣着一环地向前推进。1952年春,先进的地方将临时互助组转为常年互助组,一般的地方在办临时互助组,落后的地方还在继续搞单干。1953年春,部分先进的常年互助组联合起来试办初级农业合作社,其他地方有的在组建临时互助组,有的在将临时互助组转为常年互助组或直接组建常年互助组。是年春,全区共试办了初级农业社4个。是年12月16日,中共中央正式通过《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在《决议》精神的指引下,全区合作化进程加快。到1954年春,全区又试办了44个初级社。自此,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从试办阶段转入发展阶段。从1954年冬到1955年春,全区共建立初级社1657个,新老社一共有1705个。入社农户占全区总农户的8.3%。1955年秋,全区又建初级社1009个,连同过去建的1705个,一共有初级社2714个。11月10日,地委召开全区第三次党代会,学习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该报告批评主张发展合作社要适应群众的觉悟程度、稳步前进的同志像“小脚女人”东摇西摆地在那里走路,犯了“右倾错误”。会后,全区很快掀起了农业合作化高潮。短短一个多月,全区新建初级社7666个。到12月25日,全区有新老初级社10380个,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80.5%₀是年冬,全区试办高级农业社261个。到1956年春,加入初级社的农户已占总农户的90%。到是年秋,全区已建立高级农业社3151个,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95%以上,已实现了高级农业合作化,完成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任务(详见第九篇第二章)。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1953年11月20日至12月17日,中华全国合作联合总社召开第三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总结新中国建立以来手工业合作社的发展经验,讨论改造的计划和设想。会议确定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是“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组织形式是由手工业生产小组、手工业供销生产社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方法是从供销入手,实行生产改造;步骤是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新中国建立初期,全区有个体手工业5729户,手工业工人12468人。1955年全区手工业总产值8832990元;经过组织起来的人数占手工业总人数的40%;产值占当年手工业总产值的42%;其中生产商业总户数的42.29%;从业人员1873人,占纯商业从业人员的40.08%,其中高级形式的占改造面的16.68%冲级形式的占12.40%,低级形式的占70.92%。对1407户.1743人的饮食业也未进行改造。1956年1月11日,中共吉安地委作出了《关于1956年至1957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初步规划》。《规划》要求,总的任务是:到1957年底,改造面要达到95%以上,并将工业、商业的公私合营、代销的企业和合作商店(组)部分转为国营企业和供销社的商店。具体规划是:1•私营工业方面:1956年底,公私合营企业从业人员,应占98.58%,产值应占99.5%。2.私营商业方面:(1)县城以上市场,纯商业、饮食业、服务业和私营工业中的部分副食品加工业,实有4109户,6069人,资本额227.8万元,1955年营业额149&31万元。计划在1956年内,将粮食、食油、屠宰计71户,203人直接从代销转为国营零售商店;将棉布、文具、百货、五金器材、交电器材、化工原料、新药、国药、饮食、服务、副食品、杂货、烟酒、茶叶等行业,全部纳入各种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和合作化形式;计划从私商总户数、从业人员和营业额中,改造3886户,占总户数的94.59%;人员5801人,占总从业人员的95.58%;营业额1703.24万元,占总营业额的97.24%(其中:转国营占3.31%,公私合营占30.17%,合作商店(组)占51.09%,联营商店 (组)占7.02%,经销代销占5.65%,私营占2.67%)。1957年,除去1956年转国营的外,实有4038户,5866人,营业额1734.24万元。计划在1957年内,将棉布、五金电器、大百货、新药、烟酒等行业计614户,916人,直接从公私合营和合作商店(组)转为国营零售商店。转国营和各种国家资本主义及合作商店(组)共为3916户,占总户数的96.98%;5714人,占总从业人员的97.41%;营业额1703.84万元,占总营业额的98.24%(其中转国营占15.88%,公私合营占24.45%,合作商店(组)占48.29%,联营商店占4.53%,代销经销占5.08%,私营占1.76%)。(2)农村初级市场,1956年纯商业和饮食服务业,实有543户,从业人员6950人,计划改造97%。其中,转为供销社的商店和摊贩计1738人,占总从业人员的25%;组织合作商店(组)3336人,占总从业人员的48%;纳入合营形式的1043人,占总从业人员的15%;经销户278人,占总从业人员的5%;继续保持私营208人,占总从业人员的3%。1957年,除去1956年转为供销合作社的和缩减人员外,尚有4865人,再转为供销合作社3406人,占总从业人员的70%;合作商店876人,占总从业人员的18%;合营389人,占总从业人员的8%;缩减人员97人,共占总从业人员的4%。全国各大中城市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于1956年1月中旬完成。1月12日,中共吉安市委决定成立花纱布、百货、中药、福利、工业品、专卖、供销7个市一级专业公司,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归口改造。至17日,全市有856户私营工商企业实行了公私合营。2月4日全市5万余人集会,庆祝吉安市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任务胜利完成。与此同时,全区其他各县县城及墟镇的私营工商企业也都陆续改造成了合作商店或合作社(组),有的已实行了公私合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