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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接管旧政权资产

1949年7月17日,吉安军事管制委员会、吉安市警备司令部成立,执行军管任务。军管会对旧政权的军、政机关和官僚资本企业实行军事管制并接管其全部资产。接管的机关单位和企业有:第三(吉安)行政区公所、吉安县政府、吉安地方法院、吉安县监狱、吉安镇公所,师管区、团管区及其后勤部、修械所、义警、矿警、县警察局;吉安一等邮局、吉安电信局、吉安线务段、吉安机务站,江西省公路局吉安车站、吉安工务段、吉安机务段,赣安、江西、卫联、亚美4个轮船公司,吉安船民职业公会;民众日报社、省立医院、市民医院、卫生医院,6所公立中学、9所私立中学、5所公立小学、13所私立小学、省立吉安师范、省立吉安女子师范、吉安县师及其附属小学;中央银行吉安办事处、江西裕民银行吉安分行共9处,吉安盐业公司、吉安盐务局共4处,工厂、矿山营业管理部3处,粮政机构4处,税收部门2处,农林园艺场5处;吉安火力发电厂、大道印刷厂(国民党县党部的)。接管的物资有:长枪455支,子弹25128发,机枪、冲锋枪、驳壳枪、左轮等89支,子弹3456发,手榴弹1箱另134枚;军事仓库8座,各种房屋1574间;黄金7.22两,银圆2211元,毫洋7元,铜版732个;汽油213桶、柴油8桶、煤油551.4加仑(美制容量单位,1加仑=3.785升)、机油15加仑;汽轮2艘、煤轮1艘、小汽划1艘、汽车9辆;印刷机2台、印报机1台、圆盘机1台、收报机1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