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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

1928年6月,成立莲花县工农兵政府。下设8个区,136个乡。

1929年将8个区合并为4个特区,136乡合并为27乡。

1930年3月,改为苏维埃政府,由4个特区划分为6个区,辖41乡;8月划属湘东南苏维埃政府。

1931年4月,又由6个区合并为4个区,辖33个乡。

1932年3月,全县调整为7个区,37个乡。即:高洲区:辖六公陂、高洲、高滩、河家、苍下5乡;九都区:辖九都、罗汉司、南陂、富冲、洌源5乡;路口区:辖路口、复礼、暖水、湖上4乡;清塘区:辖良坊、升堂、 下坊、泰垣、汤渡5乡;城市区:辖琴亭、屏峰、望山、白马、花塘5乡;南村区:辖南村、荷塘、寒山、田东、长埠5乡;涪塘区:辖升坊、坪里、瑶溪、桃岭、围里、陈坊、珊田、棠市8乡。

1934年8月,并入莲(花)、安(福)、萍(乡)中心县苏维埃。1935年7月停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