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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历代隶属

宋至清代,本县行政区划,县以下设乡、都、图。民国初,沿用了清制。民国21年(1932年),推行保甲制,设区、乡(乡)、保甲;新中国成立后,废保甲制,设区、乡(乡)、村制,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实行政社合一,设区、公社、大队、生产队,1984年恢复乡建制,乡以下设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

清代,境域为长宁乡五至七都属地。其中: 流坊、院背、湖田、里杨坊、祝家港、排柱下、外杨坊、李家港、沙堰铺、冯家埠、吴格共11图属长宁乡五都。

刘坊、鹳塘、虎溪、蓝坊、珠山、戴坊、戴湖和封家边(今七里岗)共8图属长宁乡六都。

郑坊、落石、戴湖(部分)、小株和稠源(今七里岗)共5图属长宁乡七都。

民国21年属临川县第二区,区驻鹏溪巷,第二区共9个联保,100个保,1350个甲。联保为流坊、鹏溪以及七里岗、唱凯、罗针、城前、湖南、太阳、董塘等。

民国26年(1937年)联保改名为乡公所。湖南境内仍属第二区,仍为流坊、鹏溪两乡公所辖地。

民国32年,第二区增设永福乡。至民国34年,永福乡被撤销。

到解放前夕,境内有流坊乡(辖、竹溪、湖田、洪塘、流坊、黄邓),永福乡(辖孔桥、车家、庙东、嘉溪、沙湖),湖南乡(辖春光、湖北、瑶湖、店下),鹏溪乡(辖梅岗、兰坊、鹏溪、山塘、坪山)。

1949年5月,临川解放后,县人民政府将全县划为5个区,湖南境地属直辖区(驻罗湖)管辖。同年10月,全县设8个区,鹏溪乡、流坊乡和长宁乡、太阳乡、董塘乡5个乡属一区(驻鹏溪)管辖。

后划小乡,境地分属湖北乡(辖湖北)、湖南乡(辖春光)、沿岗乡(辖车家)、嘉溪乡(辖庙东、嘉溪)、永福乡(辖永福)、瑶湖乡(辖瑶湖)、店下乡(辖店下、竹溪)、大塘乡(辖兰坊、洪塘、山塘),鹏溪乡(辖鹏溪)、流坊乡(辖流坊、湖田、黄邓)、坪山则分属梅岗乡、前郑乡两乡管辖,梅岗则分属梅岗乡、稠源乡(七里岗)两乡管辖。

1956年3月撤销区委,改设8个工作队。湖南境内12个乡分别合并为湖南、流坊、嘉溪、大塘、山口五个大乡。由嘉溪工作队管辖。

1957年3月,工作队撤销,恢复区工委、境内有湖南、流坊、大塘、嘉溪、山口五乡。

合作化时境内共成立了28个高级社,其中: 湖南、杨家背、下湖东、上湖东、鸿埠桥、吴格、傅家、河头等8个初级社合并组成了全县第一高级社,命名为春光高级社。

下艾、山下、上艾3个初级社组成八一高级社。

唐家、周家2个高级社转入龚溪高级社。

渡口、庙东、港下、庙西4个初级社转入红星高级社。

沙湖、李家、郑家、胥家、周家等5个初级社转入红星高级社。

茶溪、嘉溪一、二、三初级社合并为红星高级社1分社。

孔家庄2个初级社合并为红星高级社。

何家桥、车家边、潭溪三个初级社合并为潭溪高级社。

刘家、里杨、下黄3个初级社转入太阳高级社。

东岸、西岸、南岸、北岸、上李、蔡李、杜韩等7个初级社分别组成梅岗、稠源2个高级社。

瑶湖渡、下陈、长湖许家、王家、外杨、杨家边等6个初级社分别组成月星、长湖2个高级社。

排杜、高堑、店下3个初级社组成明星高级社。

桥背北、余坊、下谢、吴家、李家、涂家等6个初级社合并组成新塘高级社。

黄陈、河港、上车、营坊5个初级社转入新胜高级社。

瑶山、贯塘2个初级社转为瑶山、贯塘2个高级社。

民一、民二、民三3个初级社合并为民乐高级社。

湖田、滩腰、北头、油草湖、廖家、摆上詹家、摆上郑家7个初级社组成百花、民乐2个高级社。

前郑、后郑、驼岭等10个初级社转入新建高级社。

邱坊、下郑岭、竹坊、王家巷、带湖游家、白家、岩下等8个初级社转为洪塘、带湖2个高级社。

百一、百二、百三、百四、百五5个初级社转入百花高级社。

一社、二社、三社、四社4个初级社并入百花高级社。

1958年10月,撤销区工委,湖南、流坊、大塘、嘉溪和山口乡合并成立湖南人民公社。下辖春光大队、龚溪大队、庙东大队、沙湖大队、嘉溪大队、永福大队(由红星和潭溪高级社合并)、太阳大队、梅岗大队、瑶湖大队(由月星、长湖高级社合并)、店下大队、兰坊大队、塔峰大队、山塘大队、竹溪大队、新建大队、洪塘大队、带湖大队、流坊大队、民一大队、民二大队、民三大队、鹏溪大队属鹏溪公社,八一大队属罗湖公社。

1969年梅岗大队划入七里岗公社。

1961年八一大队属南头公社(由罗湖公社分出)。这一年公社规模进行了调整,重设8个区工委。其中湖南公社、鹏溪公社与山口、孝桥、龙桥、罗湖、南头、新积、太阳、董塘10个人民公社属湖南区工委管辖。

1962年,湖南区工委所辖人民公社归增设的孝桥区工委管辖。

湖南公社(1963年)辖大队15个:春光、太阳、里杨、店下、月星、日星、高欠、长湖、嘉溪、永福、茶溪、瑶溪、云溪、消湖、庙东。

鹏溪公社(1964年)辖大队18个:鹏溪、中荣、官塘、兰坊、竹溪、湖田、摆上、流坊、滩腰、下流坊、邓坊洲、黄远山、带湖、洪塘、瑶山、贯塘、塔丰、新建。

流坊公社(1966年,1965年鹏溪公社改名为流坊公社)辖大队11个:流坊、湖田、邓坊、黄远山、带湖、新建、山塘、中塘、新塘、竹溪、鹏溪。

1963年,兰坊大队和塔峰大队合并称新塘大队。

1965年,鹏溪人民公社改名为流坊人民公社,后并入湖南公社。这一年民一、民二、民三3个大队合并为湖田大队。

1968年,龚溪大队和庙东大队合并称四新大队,永福大队改称永红大队,山塘大队与大塘大队合并称大塘大队 1973年梅岗大队划回。

1982年,四新大队改称庙东大队,永红大队复称永福大队,大塘大队改称山塘大队,湖田大队改称红田大队,洪塘大队和带湖大队合并为洪塘大队。

1983年4月,八一大队更名为车家大队,新塘大队改名为兰坊大队,红田大队改名为湖田大队,新建大队改名为坪山大队。

1984年6月,政治体制改革,取消人民公社建制,县以下设乡,乡以下设村,村下设村民小组。现辖19个村民委员会,1个居民委员会,143个村民小组(215个自然村)。19个村民委员会分别是梅岗、兰坊、山塘、洪塘、坪山、黄邓、流坊、湖田、鹏溪、竹溪、春光、店下、瑶湖、永福、湖北、沙湖、庙东、嘉溪、车家。

1993年,永福村民委员会改名为孔桥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