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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巩(1019—1083年),北宋著名文学家、教育家。字子固,谥文定,江西南丰县人。出身于书香门第,年幼警敏慧悟,“读书数百言,脱口辄诵”。12岁试作六论,一挥而就,言简意赅,笔法引人。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曾巩与弟曾牟、曾布、堂弟曾阜同登进士第,第二年出任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司法参军。后回京城历任馆阁校勘、集贤院校理、实录检讨官等。复任越州(今浙江绍兴)通判,其后历任齐州(今山东济南)、襄州(今湖北襄阳)、洪州(今江西南昌)、福州(今福建福州)、明州(今浙江宁波)、亳州(今安徽亳县)等地的知州,政绩卓著,颇受当地百姓爱戴。最后官至中书舍人。

曾巩在文学上的造诣很高,是唐宋八大家之一。他的散文平易简朴,文道结合,别具一格。文字语言,谨严明洁;论事说理,平实透辟。历代知名的文人、学者,对曾巩的文章都评价很高。王安石称赞:“曾子文章众无有,水之江汉星之斗”。

曾巩十分重视兴教劝学,培养人才。1042—1047年,曾巩在临川居住期间,在其所居侧创办兴鲁书院(今临川市六中和实验小学内),并亲自定学规,执讲席。唐宋八大家的欧阳修、王安石和曾巩本人均在此讲过学,书院名声远播。仁宗皇祐元年(1049年),宜黄县令李祥创建儒学于县城北社稷坛右,曾巩为之作《宜黄县学记》,阐明了教育与国家盛衰治乱、人才成与不成的关系,肯定了学校教育对个人修身养性乃至治理国家天下的重要作用。曾巩指出:“盖凡人之起居饮食动作之小事,至于修身为国家天下之大体,皆自学出,而无斯弃于教也。其动于视听四肢者,必使其洽于内;其谨于初者,必使其要于经。驯之以自然,而待之以积久。”“士有聪明朴茂之质而无教养之渐,则其材之不成。天然,盖以不学未成之材而为天下之吏,又承衰弊之后,而治不教之民,鸣呼!仁政之所以不行,盗贼刑罚之所以积,其不明此也欤。”

相传临川县城之东有一口水井,东晋大书法家王羲之曾在此“临池学书,池水尽墨”,应教授王盛之请,曾巩写《墨池记》。曾巩指出:“羲之之书晚乃善,则其所能,盖亦以精力自致者,非天成也。然后世未有能及者,岂其学不如彼耶?则学固岂可以少哉!况欲深之道德者耶!”说明书法艺术的造诣并非“天成”,而是刻苦学习的结果,并进一步说明,应通过学习提高道德修养,以此激励后人。

曾巩在其所写《劝学诏》中,建议朝廷“重学官之选而厚其禄”,“至于学官,其能明于教率,而祥于考察,有得人称,则待以信赏。若训授无方,而取舍失实,亦将论其罚焉。”并自称“乐育天下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