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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位于江西省东南部,抚州市南部,是江西第二大河——抚河的发源地。介于北纬26°30'~26°59,、东经116°6'~116°34之间。东毗福建省建宁、宁化二县,西与宁都县接壤,南与石城县交界,北与南丰县相邻。县城所在地吁江镇至省会南昌市261千米,至抚州市政府驻地160千米。2011年县辖5个镇6个乡1个场,129个村民委员会、12个居民委员会、1616个村民小组、1451个自然村,总面积1612平方千米。建县于南宋绍兴八年(1138),隶属建昌军、建昌路、建昌府。民国3年(1914)属江西省豫章道,15年(1926)废道,县由省辖。20年—23年(1931—1934),广昌在中央苏区范围,属苏区江西省。23年10月,国民党军进占,先后隶属第十一、第八行政区。1949年9月27日广昌解放至1952年属宁都专区,1952年至1954年隶属抚州专区。1954年至1983年隶属赣南行政区(后称赣州专区、赣州地区)。1983年8月划归抚州地区。2000年10月,抚州撤地设市,广昌隶属抚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