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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金溪县委员会。一、县委及其工作机构 1949年5月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二野四兵团14军40师某部解放金溪。8日,中共赣东北区贵溪地委在鹰潭镇(今鹰潭市)组建了中共贵溪地委金溪县委,并任命冀鲁豫南下干部支队6大队房建平为中共贵溪地委金溪县委书记。8月下旬,二野挺进西南,四野接管金溪。金溪划归抚州分区管辖。8月31日,中共抚州分区地方委员会任命东北南下工作团干部、原辽宁省绥中县委副书记王炳田为中共抚州分区金溪县委书记。

中共金溪县委在新形势下,由于主要领导经验不足,加之工作作风不够深入,致使全县工作出现被动局面。1951年12月,金溪县委受到“部分改组其领导机关”的处分,17名干部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县委书记王炳田、县长杨建中被开除党籍(1983年5月,省委已予以纠正)。1952年10月,原主持县委工作的副书记刘农民接任中共金溪县委书记。

1956年4月以前,县委只设委员,未设常委。1958年11月,县委成立了书记处,设第一书记、第二书记、副书记等7名。1965年6月以后,特别是在1967年2月以后,县委机关因受“文化大革命”的冲击而瘫痪。1969年6月,成立中共金溪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1971年1月,恢复中共金溪县委员会。

县委会机关,初设龚家巷女学堂,后迁詹家湾、仰山书院,再迁旧县衙院内,1982年,迁入秀谷大道新建的县委大院。

县委成立初期,因工作人员少,没有设立工作部门,只对县委成员作了分工。1949年9月,开始设立各职能机构。

办公室1949年9月设秘书室,1953年改名办公室,“文化大革命”中被取消,1978年3月恢复。

组织部1949年9月设立,“文化大革命”中被取消,1978年3月恢复。

宣传部1949年9月设立,1957年5月和文化教育部合并为宣传教育部,同年底复名宣传部,“文化大革命”中被取消,1978年3月恢复。

文化教育部1956年4月设立,1957年5月合并到宣传教育部后,机构不复存在。

统一战线工作部1952年10月设立,1954年初撤销,1956年7月恢复,1961年1月再次撤销,1981年12月重又恢复。

农村工作部1954年7月设立,“文化大革命”中被撤销,1984年6月恢复。

工业交通部1956年7月设立,1962年7月撤销,1981年12月恢复,名为工交政治部,1984年5月,再次撤销。

财政贸易工作部1956年7月设立,1963年9月撤销,1964年6月恢复,名为财贸政治部,“文化大革命”中被取消,机构不复存在。

党校1959年4月成立,其前身是县委干校,1969年10月改名为毛泽东思想学习班,1973年3月复名党校。

《金溪报》社1956年6月成立,7月1日创办《金溪报》,系县委机关报,1959年8月31日停刊,9月1日改为编发《金溪建设》,至1961年6月停刊,报社也于同时撤销。

编史修志办公室1981年12月成立,归口县委办公室。

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1985年3月成立,和编史修志办公室,两块牌子,一班人员,归口县委办公室。

对台工作小组办公室1973年成立金溪县对台工作办公室,1978年12月改为县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980年5月,改为县委对台工作小组办公室,归口县委办公室。

信访办公室1982年10月,成立县委、县政府信访办公室,归口县委办公室。

机要科1984年3月成立,归口县委办公室。

档案局1981年12月成立,1984年5月撤销,1985年12月恢复,和县档案馆合署办公,归口县委办公室。

老干部局1985年1月成立县老干部局,12月改为县委老干部局,归口组织部。

纪律检查委员会1949年12月设立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55年8月改为县监察委员会,1959年7月改为县委监察委员会,“文化大革命”中被取消,1979年11月复名为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4年3月机构升格为中共金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办公室1982年4月成立,归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政法委员会1981年8月设立。

一、县委下属组织区委1949年6月,全县设一区(石门)、二区(陆坊)、三区(双塘)、四区(浒湾)区委。10月,增设第五区(城厢)区委。1951年3月,增设第六区(琅琚)区委。1952年10月,增设第七区(蒲塘)区委。区委委员5至7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时,全部撤销。

区工委1961年,全县设黄通、陆坊、双塘、琅琚、琉璃、石门、城关7个区工作委员会,设书记1人,所辖公社党委书记为委员,1962年7月撤销。

乡(镇、场)党委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时,全县设立陆坊、黄通、旸田、双塘、霞澌、涂坊、浒湾、琅琚、厚山、左坊、石门、城关12个人民公社党委,委员7至9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1967年2月,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机构瘫痪。1970年恢复人民公社党委。人民公社、镇、场的规模几经调整,党委数亦随之变化。1984年5月,人民公社体制改为乡的体制,全县设有:黄通、何源、对桥、陆坊、合市、琉璃、陈坊积、大仙岭、枫山、崇麓、琅琚、石门、左坊、珊城、芦河15个乡党委,秀谷、浒湾、双塘3个镇党委,沟树垦殖场、华侨农场2个场党委。每个乡、镇、场党委设委员7至11人不等,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3至4人。

县直属机关党委1952年下半年在县委组织部内设立,1957年4月分出,1967年2月受“文化大革命”的冲击,机构瘫痪。1973年8月恢复,设专职副书记1人,1984年6月,配专职书记1人。

三、党组织发展 1949年底,全县有中共党员25名。遵照党中央“积极慎重”的建党方针,在各行业、各部门有计划地发展新党员,建立党的各级组织。至1985年底,全县有基层党委21个,总支17个,支部395个,中共党员6674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分布情况见表4-1。

表4-1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分布情况表续表说明:1.1950平至1952年的“商业”和“金融保险”两栏内的数字,分别为粮食和税务部门的党员数. 2.1953年的“商业”和“金融保险”两栏内的数字为企业党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