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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市畲族歌舞团与福建省歌舞团联合创作演出的大型歌舞《山哈.雅美》参加全国第二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荣获创作金奖、表演银奖和组织奖。

2.诗集《永远的花篮》获福建省第15届优秀文学作品一等奖。

3.剧本《桃花吟》、《游魂》分获福建省“向建党80周年献礼”优秀现代戏剧本征文二、三等奖。2002年又分获第二届中国戏剧文学奖银、铜奖。

4.市畲族歌舞团演出的大型歌舞《多彩的山哈》与福鼎市越剧团演出的越剧《红丝错》,双获福建省南片(部分)剧团优秀剧目展演优秀演出奖。

5.我市儿童音乐、美术、书法作品20余件参加全国第二届《蒲公英》评奖,获三金、一银、二铜。

6.福安文化中心主体工程完工。

7.10月30日我市举行声势浩大的集中销毁非法出版物、反动淫秽音像制品活动,共销毁。

8.为保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成立文化市场科,文化稽查队由自收自支单位改为全额拨款单位。

9.宁德市演出公司、宁德市音像制品公司成立。

10.12月,第十一届文化部群星奖小戏“荷花嫂”,李晨撰写的音乐论文“畲族音乐史”,分别获得本届金奖,文化科研成果银奖。李晨获个人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