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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源远流长话变迁

鹤塘旧称鹤山,境内原有日、月二湖(俗称“上湖”),相传古时此地林木阴翳、古树参天,常有仙鹤栖息其间,故而得名。

史籍记载,殷、周时期鹤塘一带已有先民生息。宋代初年,黄氏先人黄僖闻知蓝田境东阜山有块宝地,遂从黄溪来到这里。他登上阜山峰顶眺望四周,发现有“鹤拱龟朝、龙蟠虎踞”之形胜,于是就在此(鹤山)落脚定居,开创基业。鹤塘黄氏祖祠有联曰:“源溯潢川,望重江夏,由固始南迁闽地;派衍邵武,枝蕃玉邑,自黄溪西拓鹤山。”黄僖去世后,被安葬在黄家祖厝后山(卓姿湾),其子孙继续留在这里生活。鹤山黄氏族人世代蕃衍生息,合族而居,渐成村落,自黄僖传至“枝”字辈已36世。

宋建隆二年(961年),划古田县全境为四乡十三里,鹤塘属青田乡顺委里。元朝,划古田县全境为四十八都,鹤塘属三十九都,历经明、清二朝不变。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实行保甲制,设第三区鹤塘保,辖六甲。民国三十年(1941年),划古田县全境为四区,鹤塘属第三区鹤西乡,分为塘东、塘西二保。

1949年6月14日,古田县城解放。8月,古田县划分为7个行政区,鹤塘为第七区公所(辖大东地区)驻地。1950年,实行区乡村制,设鹤塘乡,属第七区公所管辖。1958年人民公社化,第七区公所被取消,同时成立“鹤塘人民公社”,鹤塘乡改称“鹤塘生产大队”。1984年,实行乡镇制,鹤塘人民公社改为“鹤塘乡人民政府”,鹤塘大队改为“鹤塘村民委员会”。1991年,鹤塘乡撤乡建镇,鹤塘乡政府改为“鹤塘镇政府”,其驻地仍在鹤塘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