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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朱熹撰有两个版本的《家礼》

朱熹继承与弘扬儒家思想,将礼当作“天理之节文”,读《周礼》《仪礼》《礼记》等礼学著作,发现古代礼文繁缛甚至差误,不便于推广至民间,难以将儒家思想由上层社会下移到普通民众,于淳熙二年(1175)完成《祭仪》之后,以司马光《书仪》为底本复加删削,参考程颐礼书内容,编成《家礼》一书,使之文字趋向简洁,节次更加分明,仪式易于操作,欲使之通用于整个社会,让普通家庭在举行冠昏丧祭等重要仪式时有文本依据。淳熙三年三月中旬,朱熹怀揣《家礼》等书稿,偕蔡元定北上婺源,约浙东学者吕祖谦于开化县讲论学问。朱熹与吕祖谦会晤,讲论九日方别,其中就有《家礼》的修改讨论。不料《家礼》手稿在半途中“为一僧童窃以逃”,其后无法进行修改。

为了弥补此事的缺憾,朱熹于绍熙至庆元间组织一批知礼的弟子共同纂修《仪礼经传通解》,由朱熹、黄榦、吴必大、李如圭、吕祖俭等人分写《家礼》的冠昏丧祭之礼,规模大致如前作,而有所损益。庆元三年(1197)十月,朱熹外出回到考亭,写信给流放在湖南道州的蔡元定说:“所需《律序》,乍归未暇检寻旧本……《礼书》未附疏,本末可写,以见喻再三,恐亟欲见其梗概,已取《家礼》四卷并已附疏者一卷纳一哥矣。其后更须年岁间方了。”①信中提到的《家礼》四卷,就是晚年新修本。朱在《跋仪礼经传通解目录》明确说经朱熹润色而定,分块融入《仪礼经传通解》。

南宋后期朱子后学对《家礼》创作时间的表述各自不同,缘于对李方子《紫阳年谱》的误读,笔者有所梳理。②误读导致后人怀疑该书非朱子之作,史上有过真伪之争,如元代至元年间,钱塘人应本就对《家礼》是否出自朱子之手表示怀疑,作《家礼辨》。明儒丘濬在作《文公家礼仪节》时对应氏辨疑又作了反驳。到了清代,作《朱熹年谱》的王懋竑又推广应氏之说,作《家礼考》等文,明确否定《家礼》为朱子之书,四库馆臣也从王氏之说,主要围绕“《家礼》载于《行状》,其《序》载于《文集》,其成书之岁月载于《年谱》,其书亡而复得之由载于《家礼附录》”而展开学术争辩,而王氏考辨没有提出真正的力证,难以令人信服。当代著名学者如陈来、束景南、蔡方鹿①等做了大量正本清源的工作,使《家礼》这一重要的礼学文献复归朱子名下。

淳熙手稿本与庆元定本两种《家礼》,于朱熹生前皆未刊行。庆元本是经过朱熹审定,作为鸿篇巨制《仪礼经传通解》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必须服从以《仪礼》为经、以《礼记》为传、以《周礼》为纲的编写逻辑与要求,不作通盘考虑,就不能与整部著作格调一致,达不到兴起国家的著述目的。由于两个文本的撰写时间跨度大,面向不同层次的读者,撰述的侧重点不同,所存在的差异自不待言。概而言之,淳熙手稿本属于“士庶之礼”书的简明本,庆元本则属于传统意义上的“贵族之礼”书,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前者的充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