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第一节 国民生产总值结构

1950年,由于生产发展,产业结构有较大变化。全县国民生产总值(本节按当年价计算)中,第一产业占75.11%,第二产业占8.07%,第三产业占16.82%。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第一产业所占比重下降为74.95%,第二产业降为7.89%,第三产业增加到17.16%。在执行第一个五年经济建设计划期间,发展地方工业,第一产业所占的比重降为58.71%,第二产业上升为19.71%,第三产业占21.58%。1958~1960年,忽视农业基础地位,片面强调发展以炼铁为主的重工业,第二产业连续三年大幅度增长,第一产业连续三年下降。1960年,第一产业所占比重为39.1%,第二产业为35.13%,第三产业为25.77%。1961年后,大办农业,注意改善人民生活,调整重工业的畸形发展。至1965年,第一产业所占比重为59.35%,第二产业为16.86%,第三产业为23.79%。

“文化大革命”初,企业停产“闹革命”,工业生产受到严重的冲击。1967年第一产业所占的比重为61.58%,第二产业占15.13%,第三产业为23.29%。1970年后,在强调“以粮为纲”的同时,大办地方企业,虽办一些效益差的工业,但也使各产业所占比重有所改变。1976年,第一产业所占比重为50.46%,第二产业为25.18%,第三产业为24.36%。

“文化大革命”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不放松粮食生产的同时,加快工业、乡镇企业、第三产业的发展。1988年,国民生产总值中,第一产业的比重占54.09%,第二产业占21.64%,第三产业占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