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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静坐为特征的禁欲主义的道德论和修身方法

李侗从其客观唯心主义理一元论出发,综合了周敦颐和二程的“主静”、“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提出以静坐为特征的禁欲主义的道德论和修身方法。他说:“学问之道,不在于多言,但默坐澄心,体认天理,若见虽一毫私欲之发,亦自退听矣,久久用力于此,庶几渐明,讲学始有力也。”(卷一《与刘平甫书》)“存天理,灭人欲”是李侗哲学的中心议题,他特别注重那种细微的一闪念的“人欲”的灭除:据朱熹回忆说:“李先生说人心中大段恶念却易制伏,最是那不大段计利害,乍往乍来底念虑,相续不断,难为驱除。”(卷三)

李侗认为,如果确实做到灭人欲,就可以认识到天理了。“私欲沉,天理见,则知仁矣。”(卷二)而“仁又是理,初无彼此之辩,当理而无私心即仁矣。”(卷二)李侗反复告诫朱熹,学者不知仁.就不能明天理。朱熹说:“李先生教人大抵令于静中体认为大本未发时气象分明,即处事应物自然中节。此及龟山门下相传指诀。”(卷三)所谓相传指决,就是由杨时、罗从彦一脉相传下来的二程的重要思想。这种思想渊源于《中庸》《中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谓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在李侗看来,因为喜怒哀乐都是人性的表现,未发时是“性”自身,由于“人与天理一也,”(卷二)“人之一体,便是天理,无所不具备”(卷二),因此,看喜怒哀乐未发气象也就是体认天理。李侗说;“先生(按指罗从彦)令静中看喜怒哀乐未发谓之巾,未发时作何气象。此意不惟于进学有力,兼亦是养心之要,元晦偶有心恙,不可思索,更于此一句闪求之,静坐看如何?往往不能无补也。”(卷二)

那么,何谓“静坐”呢?李侗说:“所谓静坐,只是打叠得心下无事,则道理始出.道理始出,心下愈明静矣。”(卷三)“心下无事”就是周敦颐所认为的没有要求和欲望。李侗要求朱熹“常存此心,勿为他事所胜,即欲虑非僻之念自不作矣。”(卷二)这种境界,就是像黄庭坚所形容的周敦颐那样:“胸中洒落如光风霁月”(卷二),而“学者至处虽甚远,亦不可不常存此体段在胸中。”(卷三)这就是说,学者虽然不一定能达到像周敦颐那样,但也要把它作为努力的目标。李侗的这种道德论和修身方法就是要用这种道理占据人的思想的所有领域。

李侗反对佛教,但又用僧侣主义来禁锢人们的心灵。这正如马克思所说的:“他破除了对权威的信仰,却恢复了信仰的权威。他把僧侣变成了俗人,但又把俗人变成了僧侣。他把人从外在宗教解放出来,……但又给人的心灵套上了锁链。”(《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9页)

李侗的修身方法包含有认识论的思想,也可以说他的认识论有伦理化的特点。他把修身方法和认识论两者混在一起。李侗在回复朱熹的信中说:“承谕处事扰扰,便拟内外离绝,不相赅贯。此病可未静坐时收摄将来看是如何,便如此就偏着处理会,久之知觉即渐渐可就道理矣。”(卷二)

李侗认为,他的修身方法与禅宗的顿悟说即“释氏所谓‘一超直入如来地’”(卷二)是相对立的。

在李侗看来,自家的理论是“深潜缜密,蹊径不差”(卷二)。这是继承了程颐的“今日格一件,明日又格一件,格得多后,自脱然有贯通处”(《二程遗书》)的“格物致知论,要在静坐中渐渐知觉事物中存在的道理(即天理)。但是,程颐、李侗所认为的事物中存在着道德性的“天理”是虚构的,要格出“天理”来也是不可能的。程颐是靠“脱然贯通”这种顿悟来挽救其理论的:李侗无法从程颐那里获得好办法,只好用矛盾的方法来解决其矛盾的理论。他多次告诉朱熹:“恐于融释而脱落处非言说可及也。”(卷二)“思索义理到纷乱窒塞处,须是一切扫去,放敦胸中空荡荡地了,却举起一看,便自觉得有下落处。”(卷三)显然,李侗的这种议论是神秘主义的顿悟论的翻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