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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宗绍兴二十三年(1153年)秋七月至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冬十月的四年多时间,是朱熹首次出任地方末吏的时期,也是朱熹平生连续仕宦最长的峥嵘岁月。

绍兴二十三年仲夏五月,朱熹辞故里——建州崇安县五夫里,一路南下,涉秋未停车,在途行走、停歇,行则赶路程,停则访贤达,秋七月方到达同安县,住在主簿廨西北的斋屋中,开始了他浮沉官场的主簿生涯。朱熹接任该县主簿兼主县学事,直到绍兴二十六年七月,任职三周年,按规定任期已满,经考核可以离开县衙,等待朝廷给予转官,因当时未有合适人选来接其任,朱熹只得暂留候代,愆期交差,十一月底回崇安五夫与家人团聚过年。

绍兴二十七年三月,朱熹还得等候接替者的到来才能交割。同安地僻,接任者迟迟不来,直至冬十月,吏部改派新科进士方德明来接任,朱熹才能交割公文簿籍印章等,延期服务(愆期一年),终以四考秩满,经申请批准才正式卸任返乡。

朱熹作《再至同安假民舍以居示诸生》诗:端居托穷巷,廪食守微官。事少心虑怡,吏休庭宇宽。晨兴吟诵余,体物随所安。杜门不复出,悠然得真欢。良朋夙所敦,精义时一殚。壶餐虽牢落,此亦非所难。

朱熹在卸任之前的四年多的时间里,肩负着教育事业,因此也可以说这四年是朱熹从事教育活动的重要时期,总有学生向其问学求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