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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体育人才与荣誉

一、体育人才

民国8年(1919)5月,宋国祥在北京清华大学读书时,就作为中国篮球队主力队员,参加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的第四届远东运动会,为中国篮球队争得亚军。民国10年,宋国祥之弟宋俊祥也在清华大学读书时加入中国足球队,参加在上海举行的第五届远东运动会,为中国足球队夺得冠军。当时,吴德懋在福州第一师范求学,作为中国田径队队员参加第五届、第六届远东运动会。民国14年,他参加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的第七届远东运动会,夺得五项全能第一名,首获金牌。民国19年,在上海、南京求学的莆田籍学生翁祖烈、程天泗参加第四届全国运动会,临时组织“蒲德队”与劲旅上海排球队进行友谊比赛,双方势均力敌,轰动体坛。

程天泗、翁祖烈等学成后回莆执教,组织体育协进会,对开拓莆田体育,培养体育人才,作出重要的贡献。民国36年10月,莆田体育协进会组织莆田田径访问团赴福州、上海、南京等地访问比赛,以一县对抗三市(福州、上海、南京),三战三捷,全国体坛为之轰动。

随着体育运动的发展,体育运动员茁壮成长,竞技水平不断提高。从1949年10月至1990年,莆田县共为大专院校输送体育人才4400人,输送到国家队和“八一”队的运动员25人,一大批优秀运动员脱颖而出,他们活跃在全省、全国和国际体坛,刘玉煌、郑志佳、翁康强、林国清、李玉凤、萧金松、邱宁、颜建明、陈秀玉、王惠玲、李献武等取得全国运动会冠军,有的还取得国际性比赛冠军。

至1990年,莆田籍运动员获得国家运动健将称号的有39人,国际级运动健将4人。在全国各地从事体育教育的莆田籍教练、教师逾千名,其中获得高级职称的42人。莆田籍国家级裁判员有29人。其中田径裁判员刘天锡获美国爱奥华10NA大学体育博士(在上海体院任教);陈碧英是国际级体操裁判员(在北京体院任教),担任过第23届奥运会体操裁判;田春澜是福建省排球协会副主任(在厦门大学任教);陈金兰是国家级游泳裁判,担任上海游泳协会主席(上海交通大学任教);王华龙是国家级羽毛球裁判,担任全国羽毛球协会委员(在北京体院任教)。莆田籍省级以上教练员有36人。他们为国争光,也为发展莆田体育事业作出贡献。

二、体育荣誉

体育运动随着社会发展而广泛深入开展,竞技水平也随之不断提高,莆田籍运动员争创优异成绩,为国家赢得荣誉。至1990年,共有50人出访过36个国家和地区,4人参加第二十三届奥运会。有6个县属、基层单位先后7次被评为全国体育先进单位,29人次被评为全国体育先进个人,32个单位46次被评为福建省体育先进单位,27人被评为福建省体育先进个人。莆田县先后3次被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授予“田径之乡”的称号,1987年被国家体委命名为“全国首批体育先进县”,1990年又被国家体委授予“全国体育先进县优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