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第一节 机构

民国21年(1932),莆田县体育场建成后,由省教育厅定名为莆田县公共体育场,并委派李绍远为场长,宋天民、郑玉书为指导员(即教练员),此为莆田体育行政机构之始。民国23年秋。

程天泗、翁祖烈等在城南旧青年会遗址组织业余网球会,此为莆田县业余体育组织之始。民国31年秋,体育界组织莆田县体育协进会,协助县立体育场开展社会体育工作,此为莆田社会体育团体之始。

1950年底,中共晋江地委派李荣泽来莆领导莆田体育协进会,县文化馆派宋天民负责办理会务,并管理体育场。1953年12月,莆田体育协进会改组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莆田分会。1954年4月,省体委派专职干部3人到莆田分会任职。1956年9月成立莆田县体育运动委员会(简称体委),委员13人,设专职干部8人,为县人民委员会下属的体育行政机构。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体育组织机构中止活动。

1980年,成立莆田田径协会、排球协会、篮球协会和游泳协会。1985年,成立县体育科学协会、县农民体育协会、县职工体育协会、县业余训练指导小组。1986年9月,成立莆田县体育场地管理处,其职能是:加强全县体育场地设施的规划建设及管理规范化,以体为主,以场养体。同年,成立老年人体育协会。上述各种体育组织与机构,由县体委统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