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第八节 体育运动会

民国初期,体育运动会都是学校内体育运动会。

民国21年(1932)1月,莆田县举办第一届全县运动会,竞赛项目仅限于田径。至民国34年,共举办7届全县体育运动会,竞赛项目增加篮球、排球和网球。第五届运动会破省纪录4项,第七届运动会破省纪录5项。

民国35年,莆田县承办福建省第四行政区第三届运动会。

民国36年5月,举办第八届县体育运动会,竞赛项目为田径、排球、篮球。这次运动会破省纪录2项。次年11月,举办第九届县运动会,竞赛项目为田径、篮球、排球。这次运动会破全国纪录1项、破省纪录2项。

建国后,随着体育运动蓬勃发展,体育运动的范围和项目也逐渐扩大。1950~1990年,共举办12届全县体育运动会。竞赛项目有田径、篮球、排球、拔河、自行车等。同时利用县内的体育设施承办全国、省、市运动会。1954~1990年,承办或主办全国性的比赛4次,省级比赛30多次,市级比赛40多次,各种项目的邀请赛近2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