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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游泳

建国前,游泳只是一种洁身锻炼的群众性活动。建国后,游泳作为体育运动项目得到重视和发展,竞技水平不断提高。

1954~1956年,莆田连续举行3届游泳比赛,一些项目的成绩接近全省水平。1957年,县体委举行一次“万人渡江”竞赛,盛况空前,促进了游泳运动的发展。

60年代后期,因“文化大革命”影响,游泳竞技活动中止。

1975年,经省体委批准,莆田县开设游泳普通班,进行游泳运动员的专业培训,并拨款建成长50米、宽25米,拥有10条标准赛道的游泳池。1978年又获准开办游泳重点班。运动员经刻苦训练,技术明显提高,一大批游泳运动员相继出现,游泳运动员岳晓霞(女)还出访阿尔巴尼亚。1973年9月至1985年,莆田籍游泳运动员参加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的有16人次;1973~1986年参加全省比赛,获得第一名的有23人次。1982年,男子游泳健将吴金煌参加在印度举行的第五届亚洲运动会,夺得两枚银牌、一枚铜牌;在其他国际比赛中,获一枚金牌,两枚银牌,一枚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