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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置

莆田市位于福建沿海中部,地处北纬24°59′25°,东经118°—56′—46′27′119°之间。东南濒临台湾海峡,东北毗邻福州市的福清市,西南连接泉州市的永春县、南安市、洛江区、泉港区,西北背靠泉州市的德化县和福州市的永泰县。东西长122.4千米,南北宽80.5千米。莆田市行政区域面积3959.6平方千米,占福建省的3.2%°

1991年,莆田市境域四至:东至莆田县南日岛东月屿,西至仙游县度尾镇白隔岭,南至湄洲乡乌丘屿下屿,北至莆田县大洋乡科坪村北部。经2005年勘界,莆田市境域四至:东至秀屿区南日镇东月屿,西至仙游县度尾镇白隔岭,南至湄洲镇乌丘屿下屿,北至涵江区大洋乡崇兴村北部。

二、勘界

1996年7月,莆田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勘定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6]32号)和全国、福建省勘界工作会议精神,成立勘界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事机构,挂靠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勘定全市县(区)级及行政区域界线的总体规划》。是年,完成1条市内县级试点和2个三交点,即城厢—涵江试点线4.89千米、城厢—涵江—莆田和涵江—莆田西起点的勘定工作。

1997年,各县(区)相应成立办事机构,配备工作人员,挂靠民政部门。是年,完成仙游—洛江—泉港、仙游—永春—德化三交点和仙游—泉港(惠安)东止点勘定工作,城厢—涵江试点线通过省级验收。

1998年,完成市间县级界线仙游—泉港(惠安)线31.647千米和莆田—永泰—福清、仙游—永春—南安三交点,以及莆田—福清东止点的勘定工作。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城厢区人民政府和涵江区人民政府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

1999年,完成市内县级界线城厢—莆田线71.93千米,涵江—莆田线41.10千米和莆田—仙游—永泰、仙游—永泰—德化三交点的勘定工作,2条界线通过省级验收。是年初,在城厢、涵江两区进行乡级界线勘定试点工作,完成国欢—白塘、城郊—城南2条乡级试点线勘定。市人民政府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下发《关于开展勘定乡级行政区域界线工作的通知》,提出用3年时间完成全市乡级界线勘定工作的目标,并出台了《莆田市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暂行规定》。

2000年,完成市内县级界线莆田—仙游线113.307千米,市间县级界线莆田—永泰线43千米、莆田—福清线81.038千米、仙游—洛江线54.83千米、仙游—南安线7.18千米、仙游—德化线44.85千米、仙游—永春线36.187千米、仙游—永泰线64.15千米等8条界线和仙游—洛江—南安三交点、莆田—仙游南止点的勘定工作,8条界线通过省级验收。至此,莆田市12条县级界线(其中市间县级界线8条、市内县级界4条)594.108千米勘定,共埋设两面型界桩34块、三面型界桩14块,勘定三交点9个和起止点5个。是年,省政府批准,同意城厢区人民政府和莆田县人民政府、涵江区人民政府和莆田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

2001年,省政府批准,同意莆田市其他9条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莆田市成为全省第一个按时全面完成县级勘界任务的地级市。是年,莆田市98条乡级界线、59个三交点、48个起止点全部勘定,并通过省市联合验收。

2002年,莆田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市人民政府下发《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勘定部分区划调整后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通知》,明确对区划调整后变更的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城厢—涵江、涵江—荔城、城厢—荔城、城厢—秀屿、荔城—秀屿5条边界线和城厢—涵江—仙游、城厢—涵江—荔城、城厢—荔城—秀屿三交点、城厢—秀屿南止点、涵江—荔城南止点、荔城—秀屿东止点进行全面勘界。

2003年,完成部分区划调整后县级界线5条164.838千米的勘定工作,4条界线名称更改,埋设两面型界桩14块,均通过省级验收。是年,完成区划调整后乡级界线33条的定界贯通工作,埋设界桩29块。

2003年起,海域勘界工作也有序进行,莆田市共有4条:1.涵荔线,即涵江区与荔城区的区际海域界线;2.荔秀线,即荔城区与秀屿区的区际海域界线;3.城秀线,即城厢区与秀屿区的区际海域界线;4.城仙线,即城厢区与仙游县的区际海域界线。2004年,莆田市与福州市、莆田市与泉州市市际与界线勘界也完成。

2004年,省人民政府同意莆田市部分区划调整后城厢—涵江等5条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继续抓好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后新增的37条乡级界线、19个三交点、22个起止点的后续上报工作。

2005年,完成省民政厅下达的城厢—涵江、城厢—荔城、城厢—秀屿、涵江—荔城、荔城—秀屿、仙游—城厢、仙游—涵江等7条市内县级界线的联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