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莆田市土地管理局成立于1986年10月,核编6人。1991年编制10人,内设办公室、建设用地科和地籍管理科。1993年2月,增设计划财务科。1996年,管理体制改革,市对区、县对乡(镇)实行垂直管理,区级管理机构改称为莆田市土地管理分局。是年,党政机构改革,增设法规监察科,行政编制15名,工勤人员2名,各分局行政编制6名,工勤1名。1997年,成立莆田市地质矿产局,内设办公室、业务科,核定行政编制2名,事业编制4名。2000年,成立湄洲湾北岸分局和湄洲岛分局,编制内部调整。

2002年4月党政机构改革,把原来的市土地管理局、市地质矿产局、市规划局测绘站合并,组建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内设办公室、法规监察科、地籍耕保科、财务科、规划农转用科、土地利用管理科、矿产开发管理科、地质环境科、人事教育科、测绘信息科,及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行政编制17名,工勤人员2名。2005年,市国土资源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3人、纪检组长1人,内设科室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