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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兴化商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改朝换代绝大多数是因农民造反所引发的,所以历代统治者在执政初期

都会实施重农抑商政策。一方面,重农抑商举措,既可以缩小贫富差距,又能平衡贫民的仇富心

理,起到了收买人心的作用。另一方面,重视农业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既可以缓解社会矛盾,

又可以增加财政收入。商人之所以在封建社会中长期地位低微,除了人数不多、力量单薄外,一

个重要因素就是商人对统治者没有构成太大的威胁。因为商业发展需要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而

在这一点上商人与执政者的愿望是一致的,所以历代执政者都把商人玩于股掌之中。但随着封建

商品经济的发展,商人队伍不断壮大,商人群体逐渐发展成为社会中较为活跃的阶层,并对经济

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从兴化商人发展的历程看也遵循了这一规律。特别是进入明代之后,

兴化商人的历史地位和社会作用日益凸显出来,成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生力军。

(一)兴化商人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明代时期,兴化境内战乱频繁,天灾人祸不断,仅农民造反和政权更迭所引发的战乱就多达

12次,更何况长达200年的倭寇祸患,而每一次战乱都对兴化经济造成毁灭性的打击。而战乱过

后,百业待兴,百废待举,首先站起来的就是商人。他们擦干了自己身上的血迹,医治好心灵的

创伤,又艰难地拼搏在商场上,为当地经济恢复和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尽管商人的动机是

为了赚钱,但这种主观上为自己客观上为别人的商贸活动,却汇成了一股推动社会前进的巨大动

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如兴化倭寇祸患期间,每一次倭寇洗劫都会使某个商业重镇

化为灰烬,但在商人们努力之下,被毁集镇用不了多久,又出现了欣欣向荣的景象。诸如兴化的

郡城、涵江、黄石、枫亭、莆禧等商业集镇,多次被倭寇洗劫,商业遭受严重破坏,但只要有商

人们在,集镇很快就能恢复昔日的繁荣。所以说,兴化商人对于明代兴化经济发展贡献巨大,功

不可没。

(二)兴化商人具有爱国爱乡之心和人道主义精神

兴化商人历来具有爱国爱乡的高尚品德。早在北宋时期,就有盐商陈应功举兵平叛的历史记

载。南宋时期,又有莆田豪绅李富出资募兵3000人,北上抗金之壮举。在元代打击匪寇袭扰和抗

击亦思法杭兵乱中,兴化商人也是中坚力量。特别是在明代抗倭斗争中,兴化商人起到了其他社

会阶层无法替代的历史作用。据《莆田县志稿》记载:“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四月,倭寇千余

人,由福清乘胜从三江口登陆。......14日进迫莆田城,当时莆田已无兵可用,适时麻阳兵千人经

过莆田,尚在城,林兆恩(字懋勋,号龙江,道号子谷子,莆田县豪绅,也是三一教创始人),为

保城池,同各乡绅建议雇广东兵御寇,就与广东兵立字据,退倭后酬金二千两。广东兵出城奋击,

斩真倭2人,倭寇退去”。①由于麻阳兵轻而易举地赚了2000金,商人们一年辛苦付之东流,加上

抗击外敌,军队有责,一些商人心理不平衡,便拒付酬金。豪绅林兆恩只好自己拿出一百两白银,

先付给广东兵。“广兵大怒,缚兆恩于演武场殴打,并迫其领至爽约商家追索。兆恩说‘昔与汝等

许盟千金,以图安此城,今寇夷寇既退,汝等復肆掠,是乃乱此城也,乌呼可,吾宁死不为

也’”。②商人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只好破财消灾,先由兴化府官银垫付,尔后由商人分期分批还

款。但不管结果如何,商人们毕竟免除了兴化郡城的一次生灵涂炭。还有在宁海、莆禧、平海、

枫亭和仙游县城的几次抗倭斗争中,不少的商人和商店伙计都亲自参加保卫家园的战斗,深受百

姓好评。

明嘉靖三十七年至四十二年间(1558—1563年),倭寇侵犯兴化境内达9次之多,杀死百姓不

计其数。兴化豪绅林兆恩先后7次出卖私人财产,筹资雇人收埋死难者,共计收埋、火化尸体骸骨

3万多具,收集零碎尸骨一百多担,避免了战后瘟疫的大面积蔓延。林兆恩曾经在《冠退收尸歌》

写道:“与汝形骸一气分,满城鬼哭不堪闻;风旙挥泪缘何事,与汝形骸一气分”。③许多商人在倭

寇祸患期间都伸出援助之手,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抵抗倭寇,守土有责,帮助受灾百姓和亲朋

好友共渡难关,重建家园,出现了许多感人的事迹和义举,反映了兴化商人的人道主义精神和爱

国爱乡之心。

(三)兴化商人能够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随着兴化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商人队伍日益壮大,兴化商人自觉承担起社会责任。在社会

救济方面,兴化商人慷慨解囊,毫不吝啬。据《仙游县志》记载:明代“官府设常平仓、义仓,

民间设社仓等仓储设施,以官粮或官、民捐谷储存,遇灾害饥荒则施行赈济,地方上热心慈善事

业人士还自行设摊施粥”。④这些热心人士大多数是商人,每当遇到饥荒或天灾人祸,商人们都有

义举,或捐款捐物,或设站施粥,或救助难民,体现了兴化商人的社会责任感。据《兴化府志》

①《莆田旧县志稿》,1965年编,第8页。

②《莆田旧县志稿》,1965年编,第8页。

③《莆田诗咏》,福建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97页。

④《仙游县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761页,

记载:“明洪武十八年(1385年),旧养济院重加修理。弘治六年(1493年),知府王弼迁建于肃清

门外郡厉坛之右。厅堂悉依旧制,而房舍视旧加多,且极洁静,孤老就居大悦。每月照例人给米

三斗,柴九十斤。每岁寒暑布各一匹。死给棺一具”。①“贫列业者,八十以上,月给米五斗,肉五

斤,酒三斗;九十以上,岁加赐帛一匹,絮一斤”。②这些救济和收养孤老笃疾老人的费用,除了

部分由地方政府提供外,主要是从商人队伍中募捐而来。

明代兴化境内教育昌盛,书堂、书院林立,遍布城乡,这与兴化商人热心教育和积极支持是

分不开的。据《莆田县志》记载:“明正德年间(1506—1521年)。郡人御史姚鸣凤,进士冯文涛,

在家设塾,以经术教里中子弟。其后,官绅商贾多延师于家设学塾,境内私塾始兴”。③明“万历

年间(1573—1620年),朝廷诏毁天下民间书院学馆,因而书堂、学馆多废为祠,或改为私塾”。④

地方政府不再负担地方学堂的教育经费,兴化商人就成为地方教育经费的主要提供者,不少兴化

商人慷慨解囊,兴办私塾,促进了兴化教育的再度中兴,文献名邦再次走向辉煌。据《兴泉科甲

之盛》记载:明代兴化府的举人、解元、进士、状元、探花分别占全省总数的20%、33%、22%、

18%和40%。同时,明代兴化高官重臣迭出,出现了“六部尚书占五部”的历史奇观,列入《明

史》人物传的兴化士人就有43人,四品知府以上官员多达300余人。清乾隆《莆田县志》《人物

志》序言写道:“莆僻处海滨,名邹鲁,非人物彬彬故欤?盖肇于唐,盛于宋,尤盛于明”。⑤可

见,“文献名邦”、“海滨邹鲁”之美誉,其中也有兴化商人的功劳。

(四)兴化商人社团的建立及其历史作用

随着商业的不断发展和商人队伍的日渐壮大,以商人为核心的商人社团开始建立。据史书记

载:明代出现了众多以兴化商人和士人为核心并具有商会性质的会馆。沈符在《野获编》中记载:

明万历年间,京师五方所聚,其地方各有会馆,为初至居停,相沿甚便。据文献考证,明代北京

闽中会馆是福建省各府、州、县在北京地区的会馆总称,共有23所,其中的“莆阳会馆”和“仙

溪会馆”是由兴化商人和士人共同出资创建的民间社团,时间大约在明中前期。据李景铭《闽中

会馆志》记载:莆阳会馆创建于明万历年间,由旅京乡人集资筹建,会馆地址在北京高家寨。“莆

阳会馆”和“仙溪会馆”是兴化士绅和商界同行联谊结社的场所,首要目的是为赴京会试的同乡

举子提供免费或廉价的栖身之处,同时也为客死京城的兴化人安排葬身之处。明永乐皇帝定都北

京之后,每三年举行一次科举会试,大批兴化举子北上应试,仅洪武三年(1370)至嘉靖七年

(1528)的近160年间,兴化府“凡五十二科,乡举千一百十一人,甲榜三百二十四人,状元二人,

探花四人,会元一人,解元二十五人”。⑥这些兴化举子到达北京之后,大多数在兴安会馆落脚,

得到兴化商人的资助。

明代时期,兴化商人遍布全国各地,各大商埠陆续建立了兴安会馆,而这些会馆比北京会馆

更具有商会性质。因为北京兴化士人众多,商人在会馆成员中所占比例虽占绝对优势,但主持会

馆事务的一般是兴化著名士人。而全国各地商埠的兴化会馆会员却大多数是商人,实际上也是商

人组织,具有商会功能。如天津有“兴安会馆”,南京有“莆阳文献会馆”,上海、浙江、宁波、广

东、山东烟台等地的“兴安会馆”和“莆阳会馆”,其成员大多数是兴化商人。商人们通过会馆开

展联谊活动,推举总理,商议同乡公益事业,分摊税赋杂捐,处理商务纠纷,以及兴办社会公益

事业等。当兴化商人与外地商帮或地方帮派发生摩擦时,通常也通过会馆进行协调,以解决争端,

化解矛盾,发挥了其他社会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

(五)兴化商人在妈祖文化传播中的重要作用

明初,虽然朝廷实施海禁政策,但民间贸易始终没有中断。随着兴化商帮的发展壮大,莆商

足迹越走越远,妈祖文化在海内外的传播也越来越广泛。明代妈祖文化传播的主要形式是以创建

妈祖天后宫为内容,从明洪武年间开始,漕运发达,航运兴起,山东、天津等沿海港口开始大举

修建天妃宫。如山东芝罘湾港口,每年南来船舶有上千艘之多,船工和商人们便在港口南侧修建

了妈祖庙。明天顺七年(1463年),山海关也修建了天妃宫,明代兵部主事祁顺专门为山海关天妃

宫题写“天后宫碑记”。碑文记载:“海运之人,有适急变,而赖神以济者,因建以咎神祝”。同

时,在辽东半岛也陆续修建了一些天后宫,如明正统九年十月(1444年)朝廷还命辽东金州、海

州二卫春秋择日祀天妃庙。特别是明永乐皇帝,在南京天妃宫举行隆重的妈祖御祭,由太常寺卿

主持,并配有乐舞,这是妈祖第一次接受皇帝御祭,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国祭。

明朝是我国海上外交较频繁的历史时期。明永乐至宣德年间,在我国航海史上出现了举世闻

名的郑和下西洋事件,成为人类史上空前的航海壮举,也是明代最大规模的海上外交活动。郑和

在20余年间内七下西洋,开辟了海上丝绸之路,促进了妈祖文化在海外的广泛传播。据史书记载:

郑和航队历经台风、巨浪、海寇等艰难险阻,每当出海或海上遇险之时,总要祈求妈祖庇护,且

每次都能逢凶化吉。郑和船队从江苏出发,经福建、广东沿海再往我国南海诸岛出国访问,每当

船队到达码头,必先祭拜妈祖,如发现码头没有妈祖庙,便带头捐建天后宫。郑和还规定:凡出

使或出海官船,必须祭拜妈祖,并数次亲临莆田湄州妈祖祖庙进行朝拜,邀请兴化船工和商人一

道出海,多次奏请朝廷加封妈祖,积极推动妈祖文化在海内外的广泛传播。据《福莆仙乡贤人物

志》记载:“明代,自永乐三年成祖派郑和下西洋以后,妈祖行宫从中国走向了世界。琉球先后创

建两座妈祖行宫。其中一座就在华裔聚居的久米村,称上天妃宫;另一座在琉球首邑那霸,名为

下天妃宫,琉球国王尚巴质所建,这是有年代可考的最早的一座在外国妈祖行宫。这座行宫建在

‘天使馆’”。①台湾地区的妈祖信仰普遍兴起也是在明代万历年间,据荷兰台港史料记载:“明万历

年间(公元1600—1620年),鹿港地域的汉人已有自己的村落,皆奉祀林默神象......”②所以说,

明朝是妈祖信仰传播和妈祖文化弘扬承前启的重要时期,其中兴化商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