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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兴化农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尽管明代兴化境内倭寇祸患、兵乱、洪涝灾害等天灾人祸频繁发生,但农村经济仍在曲折中发展。一方面,兴化地方政府多次组织百姓对宋元两朝修建的水利设施进行了全面重修加固,进一步发挥了水利基础设施的效益,为兴化农业发展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明代兴化农耕技术有了较大的提高,农作物品种得到了改良,农产品日益丰富,为兴化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物质条件。

同时,明代兴化百姓还从国外引进了多种经济作物,在境内试种成功,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客观上也促进了兴化农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一)水利设施建设

唐宋时期,兴化境内修建了大量的塘、陂、堰、堤、渠等水利设施,但经过几百年的运行,许多水利设施逐渐老化、损坏,不堪重负。明代地方政府组织民众对兴化主要大型水利设施进行了修复。在明初60多年间,兴化府曾三次组织民众重修木兰陂。据《兴化府志》记载:木兰陂“旧为三十二门,及元重修治,减为二十九门。......旧时门用木板为闸,随旱潦启闭,一时措手不及,或至伤人。国朝通判董彬皆易为石,其高下以一定水位为准,潦则水淫上过。早则水留陂中;不假人力,自为启蔽。旧时所设小工、水手自此而废矣”。⑥木兰陂重修之后,不但兴化平原的农田灌溉面积增加了,而且管理成本也下降了,从而为元代兴化农业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明代中期,兴化府又组织百姓对唐宋元时期修建的陂堤堰渠进行了全面加固,提高其利用率。

如“天顺年间(1457~1464年),郡进士郑球在兴化县广业里雇工筑陂垦田,人称‘郑雇陂’”;“天顺二年(1458年),兴化参政方逵重修泗华陂”;“成化二年(1466年),郡守岳正主持修复江口桥,又自塘东开沟引水直至涵口(今渠桥乡港利村),灌溉城东南大片良田”;“正德八年(1513年),明经进士仙游人陈应乾主持重修仙游榜头的杜陂渠”;“嘉靖十六年(1543年),知府吴逵把南北洋涵洞500多个减为内外堤涵洞80口,整理加固,并建立管理制度”;“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刑部郎中仙游人郑瑞星主持修筑杜陂上游一段16里长的陂渠,俗称‘官陂’”。①这些农业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大大提高了水利设施的利用率,为兴化农村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农耕技术进步

明代兴化农业耕种技术的进步,既体现在农业生产工具的改进方面,又表现于农作物品种的改良方面。一是水车的使用迅速扩大了农田灌溉面积。据《兴化县志》记载:“明天顺间(1457—1464年),进士郑球在广东任教谕时,绘水车图归来,教农民制造水车引水灌田”。②利用水车提高水位,使旱地得到有效灌溉,增加了水稻种植面积,迅速提高了粮食产量。二是大力推广轮耕技术。据“明弘治《兴化府志》记载:山区抛荒轮作制,其他多数地区是一年一收的休闲轮作制,少数地区一年两收的复种轮作制。到明末,一年种两季水稻占多”。③轮耕技术的采用,既保持了土地肥力,又促进了粮食产量的稳定增长。三是育苗技术的改进。兴化境内“传统的育种方法有‘一穗传’和‘片选’。明万历年间,慈孝里(今园庄乡)黄朝专选育水稻“慈孝早”,培育出高产的新水稻品种,促进了粮食亩产量的提高。④还有明代兴化境内大面积种植番薯,但育苗技术比较落后,薯苗供不应求,影响了番薯种植面积的扩大。仙游“群众采用严格挑选种薯进行薯块育苗和二龄苗藤蔓冬育苗相结合,每年育苗400亩左右,出苗2亿多株,使仙游县成为福建四大薯苗供应地之一”。⑤所以说,明代兴化农业耕种技术的进步、农作物品种的改良和农作物种子的商品化,对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明代时期,兴化果树栽培技术也有较大的进步。据《兴化府志》记载:“其近山地宜种荔枝、龙眼,此以二十计。然夺枝而种者。四、五年结果。近海地宜种柑桔及桃,柑桔以十二年计......夺枝而种者,亦以四、五年结果”。⑥明代兴化境内普遍采用压枝法栽培果树,果树成活率大大提高,结果时间也缩短了许多,果农收益增多。同时,兴化百姓已经熟练掌握果树嫁接枝术。据史书记载:“闽之龙眼树,三接者为顶园。核种十五年始实,实小不可食;则锯本之半,以大实之幼枝接之;至四、五年又锯其半,接如前;如此者三数次,其实满溢,倍于常种。若一、二接即止者曰野(竹老)(莆田称本树)”。⑦在荔枝的栽培、嫁接和育苗等方面,兴化百姓总结了一套新技术,如“秋冬之际,以淤泥和粪,壅压其根,仍伐去枯条,不令碍树,逢春尤易发生”。⑧经过多次嫁接的龙眼、荔枝,不但产量高,而且品质好。据《福建省商业志》记载:“桂圆、荔枝,由于兴化府培育粒大、肉厚、甜润的新品种而甲天下”。①明代兴化龙眼树嫁接技术的发明和推广,大大提高了龙眼的产量和质量,客观上也促进了兴化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农作物新品种的引进

明代兴化府引进了多种经济作物,如花生、番薯、因草、玉蜀黍、芒果、番薯、晒烟等。这些农作物新品种引进并试种成功之后,成为兴化百姓增加收入的一个重要渠道。据《莆田县志》记载:“花生原名‘落花生’,明代季年传入莆田后,成为全县主要油料作物,各乡镇都有种植,以沿海乡镇为多、平原次之、山区少量”。②宋元时期,兴化府从外地大量调进食油,明代兴化百姓利用花生榨油,缓解了境内食油紧张局面。

在农作物新品种引进中具有意义是甘薯。“甘薯俗称番薯、地瓜,是兴化沿海农民的主粮之一,其副产品是禽畜的主要饲料。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闽人陈振龙赴菲律宾贸易,得薯藤及栽培技术。同年,在仙游枫亭育苗试种获成功,之后逐步推广莆田、惠安、晋江、南安、永泰等地。从明中叶至今,山区、半山区、平原、沿海等地均有种植。种类有早薯、豆薯、稻头薯、花生薯”。③甘薯是一种旱地农作物,具有抗病虫害强、栽培容易、适应性强、产量高等特点。番薯易种广收,丰产,味美,引进后迅速成为兴化百姓的主粮,多次帮助境内民众度过了灾荒。由于番薯可以在旱地大面积种植,既扩大了粮食种植面积,又促进了家禽饲养的发展,对兴化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明代引进的晒烟对兴化农民收入增加和商人队伍的扩大也是意义重大。莆籍士人姚旅在《露书》中形象地描述了人们的吸烟动作:“吕宋国出一草曰谈巴菰,一曰醺,以火烧一头,以一头向口,烟气从管中入喉,能令人醉,且可避瘴气,有人携漳州种之,令复多于吕宋,载其国售之”。④据《福建通志》记载:福建境内种植晒烟的历史始于明万历年间(1573~1620年),由吕宋传入漳州,试种后推广全省,遍及30余县,主产区有平和、沙县、仙游、福鼎4县。《莆田市志》记载:“明万历年间(1573~1619年),境内就有种植晒烟,主要产地在仙游东西乡平原和赖店,莆田的梧塘、萩芦等地,尤其以仙游的古洋里、富洋、万福、乌头的晒烟质量最好”。⑤农民种植晒烟虽然辛苦,但获利甚大,“一亩之收,可以敌田十亩,乃至无人不用”,这也是明代兴化境内晒烟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晒烟的引进,不但增加了农民收入,而且造就了一支人数众多的兴化烟帮。

除了上述农作物新品种之外,明代兴化还引进了柑橘、芒果、余甘、黄梅、葡萄、桶柑等水果品种。据史书记载:“柑橘之品,泉漳为盛,莆之所植三二品而已,近年以来,亦稍有传其种而植之者,郡水南为多”。⑥芒果,“明代中叶引种境内”,“榜头南溪等村丘陵山地已经成片种植”。⑦“余甘本生西域,梵语所谓庵摩勒也,今闽广皆有之”。⑧兴化百姓称余甘为先苦后甜,具有生津、止渴、治喉炎、降血压、助消化等药用价值,明代兴化境内种植了不少余甘。同时,明代兴化还种植葡萄,“主要品种有玫瑰香、巨峰、早生高墨、红富士、橘香白番莲、康贝尔早生、康贝尔芹变、玫瑰露、金皇后、京超、龙宝、红瑞宝等,主栽品种以巨峰为主。主要分布在江口、西天尾、渠桥、黄石、赖店、龙华、大济、东峤等乡镇”。①这些进口经济作物,适应性强,经济效益好,在山区、平原、河边、沟旁,甚至房前屋后都能种植,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又促进了兴化商业经济的发展。

(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

早在唐宋时期,兴化百姓就开始探索农产品加工,出现了茶叶、干果、蔗糖、兴化米粉等加工行业。元代兴化对外贸易蓬勃发展,农产品成为易货贸易的主要物资,促进了境内农产品加工业的兴起。进入明代之后,兴化农产品加工技术日趋成熟,蔗糖、干果、茶叶、粮食和副食品加工等行业逐渐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发展成为各自独立的行业。

1.制糖工艺不断改进。唐以前,兴化境内出现了“捣蔗为糖”的制糖技术。宋元时期,兴化百姓采用“榨蔗为糖”的制糖工艺。进入明代之后,兴化制糖工艺有了较大的进步,据《兴化府志》记载:“黑糖,煮蔗为之。冬月蔗成后,取而断之,人碓捣烂,用大桶装贮。桶底旁则为窍,每纳蔗一层,以灰薄洒之,皆筑实。及满,用热汤自上而下淋下,别用大桶承之,旋取入釜烹炼。

火候既足,蔗浆渐稠,乃取油滓点化之,另用大方盘挹置盘内,遂凝结成糖,其光洁如漆,其脚粒粒如沙,故名砂糖”。②明中期,兴化境内砂糖加工技术比较成熟。据《仙游县志》记载:“冬月蔗成后,取而断之,进坊压榨。蔗汁用大桶装贮,旋取入釜烹炼。煮糖鼎有‘品字’形一灶三口鼎和梅花形一灶四口鼎两种。煮炼以灰(石灰)薄口之,火候既足,蔗浆渐稠,乃取油渣点化之,别用大方盘,挹置盘内,拌匀,遂凝结成糖。其面光洁如漆,其脚粒粒如砂,故又曰砂糖”。③到了明中后期,兴化百姓掌握了从砂糖中提炼白糖的技术。据《兴化府志》记载:白糖制作工艺“旧出泉州,正统年间,莆人有郑立者学得其法,始自为之。今下习奢,贩卖甚广”。④白糖加工通常于“每岁正月内炼,砂糖为之,取干好砂糖,在大釜中烹炼,用鸭蛋连清黄捣之,使渣滓上浮,用铁苽蓠撇取干净,看火候足,别用两器上下相乘,上曰囫,下曰窝,囫下尖而有口,窝内虚而底实,乃以草塞口,取炼成糖浆置囫中,以物乘热揽之,及冷,糖凝定,糖油堕入窝中,上用赤泥封之,约半月后,又易封之,则糖油尽抽入窝,至大小暑月,乃破泥取糖,其近上者全白,近下者稍黑,遂曝乾之,用大桶装贮白糖出售”。或“直接取蔗汁倾入煮糖鼎,加热后,以漏苽拂取污物泡渣,经过泸后纯净蔗液煮至甚浓,倾入圆锥形糖锅中,待其结晶,糖油下沉,露出白糖,即可晒干出售”。⑤明末,兴化蔗糖加工技术更加成熟,普遍“使用滚筒榨蔗法制糖,掌握提炼白糖的技术,食糖的产量和质量不断提高”,“糖类品种有赤糖、板糖、盆糖”。⑥同时,兴化的冰糖加工技术也有很大进步。据史书记载:明代“冰糖兴化最多,尤为仙游为最”。明代兴化蔗糖仍是主要贡品之一,每年上贡黑白沙糖共计4935斤。⑦2.干果加工技术日渐成熟。明代兴化境内荔枝、龙眼、柑桔、橄榄等水果种植面积日益扩大。王世懋(江苏太仓人)在《闽中疏》曰:“由福州出,至南台......行数十里间,荔枝龙眼夹道交荫”。特别是仙游“枫亭驿荔枝甲天下,弥山被野”。①明代诗人、书画家宋珏(莆田县人)却认为莆城东南郊、东埔、霞墩的荔枝,比较枫亭品种,有过之而无不及。暂且不论兴化荔枝哪里多,哪儿好,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明代兴化境内荔枝、龙眼等水果种植非常普遍。

明代兴化荔枝干加工技术非常成熟。据史书记载:新鲜荔枝“采下即用竹箩朗晒,经数日色变干”。“‘然后移入焙房,择空室一所,中燔柴数百斤,两边用箩各十,每箩盛荔枝三百斤,密围四壁,不令通气。焙至二日一夜,荔遂干实。过焙伤火,则肉焦苦不堪食”。荔枝干“用竹笼箸叶裹之,可以致远”。②明代兴化桂圆干烘焙技术也十分成熟,与现代桂圆干制作工艺基本相似。据《闽书》载:龙眼的风味比不上荔枝,然而食以荔枝为贵,资益龙眼为良。明代兴化桂圆干销路很大。据史书记载:明代兴化龙眼干“寄远广贩,坐贾行商,利反倍于荔子”。③特别是仙游的枫亭、莆田的华亭、涵江、梧塘等地,明代已形成了桂圆干集散地,干果加工作坊分布在莆田的华亭、赖溪、梧塘、涵江和仙游的枫亭、郊尾、盖尾、榜头等地。

3.茶叶加工技术精益求精。明代兴化茶叶种植面积不断扩大,茶树栽培技术更加成熟,“绿茶用种子繁殖,乌龙茶种用压条法繁殖,茶园沿山顺坡开垦,茶树主栽有佛手、水仙、黄旦、福云六号;其次为梅占、毛蟹、本山、铁观音、福云七号等;少部分栽培有乌龙、桃仁、福鼎大白茶、福鼎大毫茶、政和大白茶、福安大白茶、大红、奇兰、肉桂、菜茶等”。④“莆田华亭龟山寺、灵川石梯寺、西天尾林山南少林和仙游钟山麦斜岩、南雾寺、榜头塔山寺等,因其地处高山,名茶叠出,都是贡品茶的产地”。⑤明代兴化百姓已经熟练掌握采茶、凉晒、烘焙、储存等茶叶加工技术,出现了多个茶叶品牌。

仙游的“九条茶”、“郑宅茶”和“佛手”,盛名远扬,深受人们喜爱。据《仙游县志》记载:“九条茶”有药、饮两用功效,久负盛名,明代时“日本人还经常到此采购,并在东南亚侨胞中亦享盛誉”。⑥“仙游郑宅茶被列为福建七大名茶之一”,成为朝廷指定的贡茶。⑦特别是仙游“度尾茶叶的栽培、生产和加工制作历史悠久,度尾东峰的东山,山中有一古刹,曰‘东山寺’。寺内有茶树一株,高僧取山泉烹沸后,冲泡茶叶,饮后解渴生津,被视为奇珍,取名‘佛手’。明代曾列为上等贡品,盛誉京都”。⑧“佛手”也是兴化境内最早的茶叶商标。

莆田龟山的“炒绿”和“月中香”是朝廷贡茶。据《莆田市志》记载:明万历年间(1573—1620年),龟山寺住持僧胜权带领众僧种植茶园千余亩,每年上贡“炒绿”104.5千克。《莆田县志》也记载:“明万历间,僧胜权恢复龟山茶园所产‘月中香’驰名远近”。⑨明代兴化境内茶叶产量大幅增长,茶税成为地方财政的重要收入。据《莆田市志》记载:“明弘治年间(1488~1505年),莆田县茶课(正税)钞47锭,茶引(贸易税)由钞29锭;仙游县茶课钞7锭,茶引由钞22锭”,从茶税征收的情况可以看出明代兴化茶叶生产概况。①4.粮食加工业迅速发展。明代兴化境内粮食加工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出现了多个副食品加工行业,如米粉、白粿、酒、醋、面粉等,其中规模最大是大米和面粉的加工。古代兴化“乡间农户家中一般都置有小石磨,磨面自食。城镇有大型磨坊,或代客加工,或制面出售”。据《莆田市志》记载:“明代就有‘稻支壳用,去膜用春碾’的记载。以上杵、臼、磨、砻、礁等粮食加工工具没用几千年”。②明万历年间,兴化开始使用水磨加工粮食,由于境内水源丰富,落差大,可建水磨的地方甚多,为兴化粮食加工业发展创造了条件。如莆田太平陂下游的枫林村,在明万历年间建立了14座水磨房,每座水力磨坊日加工面粉150千克左右。据明代史书记载:“凡小麦,其质为面。盖精之至者,稻中再舂之米;粹之至者,麦中重罗之面也”。“凡小麦既飚之后,以水淘洗尘垢净尽,又复晒干,然后入磨。凡磨大、小无定形,大者用肥犍牛曳转;次者用驴磨,斤两稍轻;又次小磨,则止用人推挨者。凡力牛一日攻麦二石,驴半之;人则强攻三斗,弱者半之;若水磨又三倍于犍牛也”。“水力磨坊每天可生产面粉150公斤左右,畜力磨坊产量减半。乡间农户家中一般都置有小石磨,磨面自食。城镇有大型磨坊,或代客加工,或制面出售”。③明代兴化米粉加工业继续发展。据史书记载:宋代兴化军主簿黎畛从家乡广东潘罗县的米粉加工技术传入兴化,“后来不少人开始学习加工米粉,俗称洋尾村有九十九礁,足见其加工米粉规模,但手工操作工艺落后,所加工的米粉比较粗糙”。④此后,兴化米粉加工技术代代相传,制作工艺越来越精湛,米粉质量越来越好,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粮食加工业。到了明代,兴化米粉加工技术更加成熟,百姓总结出选米、淘洗、浸泡、磨粉、脱水、初压、制团、蒸料、压丝、疏理、干燥、成品包装等10多道工序。其中最为著名是莆田黄石的清江、西洪村百姓制作的米粉,质量优良,白如雪、细如丝,稍有弹性,略带香味,易熟可口、价廉物美,产品远销东南沿海各省。

明代兴化境内还生产白粿,主要品种有鲜粿和干粿等。白粿加工工艺比较简单,选用山里优质糯米淘洗浸泡、蒸熟,然后放到石臼里舂槌,直到糯米粉粘成一团,再用木刻模具印制成各种不同的式样,有龟、鸡、狗等动物形状,也有牡丹、梅花等花卉形态,蒸熟后便制成白粿。制作白粿的大米主要出产于兴化县境内,其产地主要分布在今涵江区的新县、白沙、大洋和仙游的游洋、钟山、石苍、西苑等地,以新县、游洋的白粿质量最优。

明代兴化境内酿酒业也很发达。宋元时期,朝廷对酒类生产与销售有所限制,而明朝对酒业生产没有更多的规定,只要照章纳税,允许百姓自由生产与销售。据《兴化府志》记载:“酒,糜米养乱,汉初尝到禁之矣;及开武帝兴,乃榷酒以佐军费。今酒无禁,听民酤,惟税务钞数贯而已”。⑤朝延酒令政策的改变,为兴化酿酒业发展创造了条件。明代兴化境内除了生产传统的老酒、米酒、时酒外,还烧制高度地瓜酒。百姓利用番薯制作白酒,成本低,产量大,加上酿酒利润丰厚,“计其为利所得,糟胾足以偿酒工及柴薪,而酒之利率得十之七”,高利润刺激了兴化制酒业的发展。①明代兴化米醋生产技术也很成熟。据《兴化府志》记载:米醋“其利位于酒”,成本更低,但米醋销量有限,“人食少,而买亦更少”。所以,兴化百姓“又以米重酿之,名曰法醋。不为常食,特用以入药耳”。②即通过提高制醋工艺,改变醋的用途,增加醋的药用功能,促进米醋的销量提高。所以说,明代兴化境内粮食加工技术日趋成熟,副食品种类不断增多,生产规模日渐扩大,促进了粮食商品化进程。

5.烟草和靛蓝等经济作物的种植与加工。明代兴化境内种植了不少经济作物,如烟草、蓝靛、桑、棉花等,这些经济作物都需要深加工,这也是促进兴化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如明万历年间从吕宋国(今菲律宾群岛)引进了晒烟之后,境内开始大面积种植,促进了烟叶加工业的发展。加上烟草具有“避瘴气,毒头虱”、容易上瘾等特点,明代兴化境内许多人吸烟上瘾,“上自白叟、下至黄童,乃至闺帏妇女,无不吸之”。③兴化烟民队伍的迅速扩大,客观上也促进了烟草加工业的发展。同时,随着晒烟种植面积的不断扩大,烟丝开始销往省内和全国各地,以及海外诸国,有不少兴化商人奔赴外地开设烟铺。据《滕山志》载:“王鹏字群朝,原莆田人,明崇贞末,同母妻八女避乱,迁藤兴义境内,善制烟丝,供养一家。每暴霉天,即见潮湿,乃以茶油炒之”。④在闽南、闽北和江西、浙江等省,都有兴化商人经营的烟铺,甚至兴化烟草还销往海外各国,据《福建烟草志》记载:“明万历以来,福建引种烟草的地区、面积和产量,史无明载:唯有莆田人姚旅所著《露书》指出:当时(万历三十九年)福建所出烟草‘反多于吕宋,载入其国出售’”。⑤姚旅是莆田人,《露书》中所指的烟草“反多于吕宋,载入其国出售”,其中包含着兴化府出口的烟草。

明代兴化境内染布业非常旺盛。据《兴化府志》记载:“自宋以来,莆人擅蓝靛之利矣”。⑥进入明代之后,随着纺织业规模的扩大,带动了兴化染布业的发展和染料需求的剧增,蓝靛价格出现飚升,刺激了靛蓝的大量种植。据《仙游县志》记载:“明代兴化百姓农民大量栽种靛蓝类植物(俗称小青)浸制成染料,把土布染成青、蓝、黑色,做衣服、被单等。明代,民间已有印染作坊60多家”。⑦兴化境内共有100多家印染作坊,染布业盛况空前。

(五)农业经营方式转变

明代,随着兴化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农业生产方式出现了重大变化。明之前,境内水利设施主要靠官宦、豪绅捐资和百姓集资建设。水利设施建设之后,往往缺乏管理,任其自生自灭。从明代开始,地方政府重视水利设施的修复与管理,如始建于宋淳三年(1176年)的仙游杜陂,至明中叶时,陂岸坍塌,渠道堵塞,水灾频繁。至德八年(1513年),明经进士陈应乾(仙游县榜头人)自任陂首,筹款重修,以长条石替代溪卵石筑陂,并修建了两大支渠和18条小渠,以扩大灌溉面积。同时在落差较大的水渠旁建立了18座水磨坊,将水磨坊的租金用于修陂和水渠维修,实现了以水养渠的良性循环。

明之前,兴化境内大规模的围海造田主要靠地方政府组织,或由德高望重的兴化士人出面筹建。从明代开始,境内出现了个人投资农业基础设施的新模式。如大姓宗族集资围海造田,所造海田归投资者共有,按投资份额分配。据《莆县简志》记载:莆田“东角、遮浪古有石堤,或系私人围埭为田者合筑”。①有不少富豪巨商投资修筑海堤,开发滩涂,发展渔业和农业。据《莆田县志》记载:明代兴化沿海有不少“渔业主占有大量滩涂、桁地、磹地,出租给渔(农)民经营,从中提取租金,与地主收田租相同;渔船主占有全部生产工具,雇佣渔民进行渔业生产,劳力报酬只占生产利润的30%”。②明代,莆田沿海地区还有不少渔民合资购置渔船和捕捞工具,收益按投资股份分红,具有资本主义股份合作制性质。

明代兴化境内土地经营方式也有较大的变化。随着农产品需求的日益扩大和商贸的发展,地主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不再采取收取地租的传统方式经营土地,而是雇用农民种植荔枝、龙眼、甘蔗、晒烟、蓝靛等经济作物,然后将农产品直接销往市场。有的地主还拓展农产品加工、销售等业务,以获取更大的利益。甚至有些地主还在城里开店,兼营农产品销售,实现“产供销一条龙”。应该说,明代兴化境内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变,对境内农村经济发展和城镇商贸繁荣,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