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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唐代农业赋税政策

古代中国农业发展与朝廷赋税政策息息相关。唐初,李渊执政时实行“计口授田”政策,徭赋颇重,农业发展缓慢。从唐贞观年间起,朝廷采取轻徭薄赋、劝课农桑等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唐太宗主政期间,采取了以农为本、厉行节约、休养生息、文教复兴和科举取仕等开明政策,使中国出现了史无前例的清明政治和社会稳定的局面。在土地管理制度方面,唐朝实行“均田制”,使大多数农民有地可耕,劳动积极性大增。在农业赋税制度方面,唐朝采取“租庸调制”和“去奢省费、轻徭薄赋”等措施,使广大人民衣食有余,安居乐业。到了唐贞观后期,大量的荒山、荒地被开垦种植,大多数农民都占有一定的私有土地,赋役负担也比较轻,社会安定稳定,百姓丰衣足食。

王审知主闽期间,实施更加开明的农业政策,鼓励农民围海造田和垦荒种植。新开垦土地和新造海田“三年不起科”(不征税),偏僻地区的荒山、荒地垦植甚至多年不征赋。这种鼓励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闽中各地的荒山、荒地和沿海滩涂逐渐被开垦为耕地,耕种面积日益扩大,粮食产量不断增加,出现了“草菜尽辟”、“至数千里无旷土”和“夜不闭户”的繁荣景象。同时,为了提高农业产量,莆田地方政府又组织民众兴修水利,鼓励种茶,发展副业,减税免税,使莆田农业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